身地坑,将坑底平整一翻,整个人躺进坑中。
这里白天的热流风暴地确很厉害,如果不使用能量护盾,单靠联盟军防护服根本挡住不住,最好的办法是象他现在这样子,躺进坑中,再将睡袋盖在身上。
热流风暴只会在地表以上,睡袋有很好的防辐射作用。至于电磁风暴,只要不开动电子设备,就不会有问题。
宋丹青已经几天没有睡觉了,今天将是他在这里的最后一天,骗走了七彩神族,他准备今晚向金眼目族下手,之后离开这里,与洪凌珠他们会合。
恒星最后一丝光线消失之后,大地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这颗行星没有卫星,因此显得格外的黑暗。
宋丹青早已经醒来,体内每个细胞都充满了能量,令他几乎不需要睡眠。只要体内的能量充足,他甚至可以不吃不喝的生存下去,这就是修士可以**跨越星际的原因。
经过四个小时的修炼,宋丹青对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满意。九千八百能量,他已经半只脚跨进了长老级。
一万能量单位是一个关口,体内拥有一万单位能源之后,一次可以激活一百万单位的能源,就可以使用大威力的攻击手段,例如暴烈。
目族的首都星,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虽然这里的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宋丹青却早已经喜欢上这里了。
或者应该说,他喜欢的是目族的眼睛,特别是金眼目族的眼睛。散发着金光的眼睛之中,充满了能量,而且是一种极易吸收的能量,可以在短时间内,吸收转化为自己的体内的能量。
百公里的距离,在他的脚下,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目族的城市依旧一片漆黑,看不到一丝光亮,这里是宋丹青心目中的宝藏。
半年的时间里,他对这座城市已经非常熟悉了。目族人的房屋从外表看起来,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处在这样的城市之中,很容易让人迷路,这些都难不倒宋丹青,即使没有定位系统,宋丹青也绝对不会走错。
远远的,可以看到高大的房屋,曾经以为的皇宫,就在宋丹青前方两公里外,这里就是他今晚上要下手的地方。
停下脚步,目测了一下,宋丹青认为那一片高大的房屋,至少有几百米高。与人类的大楼不同,从外表上,不但看不出是多少层,甚至连窗户也看不到一个。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屋,或许应该中作城堡更为合适些。宋丹青绕着整个城堡转了三圈,发现它不但高大,而且占地面积也非常可观。
即使以目族人的高大体形,里面住上几万目族也不在话下。宋丹青心里越来越没底了,这里到底有多少高等目族?如果再出来一个七彩目族的话,别说打猎了,今儿说不住自己会变成目族人的猎物。
而且这座城堡使用的建筑材料也非常奇特,宋丹青不是建筑专家,不懂这些,他只知道,一项百试百灵的战场全环境扫描雷达,对这座城堡一点用处也没有。
别说里面住多少目族,连城堡里大至的轮廓也无法扫描出来,还不如自己用肉眼观察来得有效。
犹豫了再三,宋丹青还是无法抵挡金色眼睛的诱惑,有了那东西,他可以轻松的升到修士长老的水准,甚至还要更强大。
他原来只是地球上一个普通的人,一直处在下层,生活一直很辛苦。因此当年他毫不犹豫同意给江震东作替身,一步登上绝大多数人永远都不敢想象的生活层次。
其实给江震东作替身,绝对是个好工作。在那段时间里,宋丹青过得很轻松,很舒适,除了心底偶尔出现的一丝自卑之外,可以说那是他生活得最好的一段时光了。
在那段时间里,身边有百合,而且还认识了洪凌珠。江隆生夫妇对待他自然更不用说了,虽然接触的时间很少,但从江氏夫妇那里,他再次体会到父母的爱。
学习咒术,宋丹青很用心,那种新奇的能力,在他的眼里就是特异功能,有了这样的能力他自然很高兴,但那并不是他学习的动力。
作为替身,不但可以为江震东争取自由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他希望江氏夫妇能够开心,宋丹青知道,儿女的进步,最能让父母开心了。
想起小时候,每当自己的字画有进步的时候,父亲脸上就会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来,那时候父亲总是用宽厚的手掌,轻轻在自己脑袋上拍上几下。
那种感觉,非常温暖,非常开心。可惜那时候自己无法理解父亲的心,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学那些东西,如果不是为了看到父亲的微笑,他早就将那些破笔烂纸全都丢进火里烧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