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一笑,将那花簪到我的发际。他的袖笼里有很清新好闻的味道,夹了长年与药为伍的清涩味,直扑到我的鼻端,竟比那花香更让人心驰神荡,连脸上都不由烫烧起来。
白衣簪好花,又仔细一端祥,笑道:“咦,配你这衣服,很好看呢。”
我心里又是一阵乱跳,忙咳嗽着掩饰自己的失态,笑道:“你穿着白衣,配你才好看呢?”
白衣疑惑道:“怎么咳起来了?莫非给花粉呛着了?还有许多人对于花粉会有反应呢,咳嗽,或者皮肤上起疹子。”
我满不在乎道:“没我没事。在宫里时花儿粉儿我可弄得多了。”
白衣“噢”了一声,没有说话。
我望着他安谧的面庞,小心地问:“白衣,你该知道我和母亲的身份了吧?”
白衣微微一笑,道:“那个,倒也不难猜。”他垂了头,在草丛中观察着什么,也不知是不是想找什么草药,却没有抬起头来看我。
我迟疑一下,向他身边挪近一点,笑道:“其实,不管我们是什么身份,你都是我的朋友,好朋友,对不对?”
白衣拔起了一棵草,我已看出只是一株随处可见的狗尾巴草而已,绝对不是药材,但他却怔怔看着那株狗尾巴草,许久,才笑道:“那是自然。不管栖情是衔凤公主,还是平民丫头,都是我白衣的朋友,好朋友。”
我心头欢喜,格格笑着,倚到他身畔蹲着,问:“这种草,也可以做药么?”
“不可以做药。”白衣微笑,将狗尾巴扣了一头在自己手指上,另一头扣在我的小指上,道:“但可以做纪念。一头系着你,另一头系着我,证明我们曾经手牵手,是极好的朋友。”
狗尾巴的茸茸细须在风里摇曳,轻轻挠着我的指腹,痒痒的。而我的心,似给风吹得摇曳起来,带了几分喜悦的哆嗦。
白衣只是那么温和的望着我,眉梢眼角,萦情带笑。
“这狗尾巴草,嗯,还真的挺好看。”我说着,小心地套在两人指头上的狗尾巴草解开,取了只绣了夏日清荷的荷包来,将狗尾巴草装了进去,笑道:“从此,我可留着证据了。狗尾巴草,一头系着你,另一头系着我,证明我们曾经手牵手,是极好的朋友。”
白衣跳起来,笑道:“你这个坏丫头!是我扣的结,应该给我保存!还给我!还给我!”
他跑来抓我,而我已经逃得远远的,做着鬼脸笑道:“不还,就不还!”
我们一奔一逃,笑声一直在林中回荡。
夕阳吐了满地的金屑,万物都给镶了金灿灿的华丽外表,闪着煜煜的华光,连守卫们所执的刀锋光芒也明媚起来,让我一时竟忘了,我是在逃难途中,前路坎坷。
在那样的艰难岁月中,能有那么简短而纯粹的快乐,也许是一种幸运,不幸中的大幸。
那一年,我十四岁。
豆蔻年华,情窦初开。
狗尾巴草,一头系着你,另一头系着我,证明我们曾经手牵手,是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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