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芳菲顿时白了脸。谅她再大的胆子,再怎么无知无畏,也不敢兜下藐视君上的偌大罪名,除非她娘家上下几十口都不想活了。
我再啜一口茶水,冷淡道:“曹夫人年轻不懂规矩,这次就算了。可请夫人记住了,秦王府也是个讲究礼数的地方,下次再来见我,别忘了按拜见正室的规矩,向我磕头请安!”
大约我的气势也极是凌厉凛冽,曹芳菲涨红了脸,嘴唇张了张,到底不敢争辩一句,掉头冲了出去。
我没有忘记不冷不热对着她的背影嘲讽了一句:“夕姑姑,安亦辰的眼光,似乎越来越差了,连这样的浅薄女子也收在了房里!”
似乎看到曹芳菲步出院门时擦着眼睛,我才觉稍稍解气,转头问夕姑姑道:“打得怎么样?还疼么?”
这曹芳菲虽是无礼,我一心想离去,本不想惹事,可见夕姑姑给打了,着实气不过,才略加弹压,为夕姑姑出一出这口恶气。
夕姑姑摇头道:“我没事。只是公主这会子将她得罪了,若是告诉了安亦辰,只怕又有闲气。”
她经了这些日子的折腾,心下对安亦辰也是失望,再也不称他王爷了。
我哼了一声,咬牙道:“他要生闲气么,也随他。横竖,不过这几日了!”
我的计划未必十全十美,但赢面应该也是不小。安亦辰已动杀心,我绝不能坐以待毙。——即便他现在容我生下这个孩子,我跟他也不能回到从前了。
当雷欢手背上那颗痣与我的记忆重合,我心惊胆战,甚至无法想象,这一年多来,我那因感激而渐生的爱意,是多么的可笑和可悲!
傍晚时,有人送来据说是夕姑姑订回来的几样绸缎。
夕姑姑没有订绸缎,但曾把配制那种特殊墨水的方子给了林沁。我们便知,必定是林翌传了消息来了。四四方方的一片片绸缎,不可能有什么夹层或隐晦之处,即便安亦辰派人检查了一应来往之物,应该也是看不出任何异样来。
绸缎都是崭新的,以青素色为主,正是我避居青衿馆后常穿的颜色。一共有五种之多,但完全没有花纹的,只有一种月白软绸。
备了一大盆水,掩了房门,我将软绸浸入水中,粉红色的字迹渐渐显出,而我的心,已越看越冷,冷到如同六月天乍遇飞雪,彻寒入骨。
软绸上所载,是雷欢以及他所带领的“隐部”所有资料。
所谓隐部,是安氏在五年前,也就是我父亲尚在位时成立的一支精锐军队,人数少而精,几乎个个是高手。他们分散于敌国要塞,以寻常百姓甚至是敌国将士身份为掩护,暗中打听敌国军事动向,并在必要时行动起来,里应外合攻敌国一个出奇不意。
隐部最初的战略重点是当时的大燕京城,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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