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部,去它的美国,也去他妈的你们吧。我又得到了他,他会恢复过来的。这就是我要说的一切。现在你们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比尔说完嘴里又发出了嘀嘀的声音,他的额头上冒出了大滴大滴的汗水,那时我看出他疯了,我也会疯的,和那个那个东西生活在一起。”
路易斯觉得胃里一阵恶心。他喝啤酒喝得太多太快了,很快这些啤酒就会冒上来。肚子里沉甸甸胀乎乎的感觉使他更相信一会啤酒就会全冒上来的。
乍得接着说:“好吧,我们无能为力了。我们正准备要走,本森说了句:‘比尔,愿上帝助你。’比尔说:‘上帝从没帮过我,’我自己帮助自己。’就在这时,迪姆向我们走过来。路易斯,他走路的姿势很不正常,像一个老极了的人在走路似的。他先高高地抬起一只脚,然后放下来,接着拖一下,再抬起另一只脚,就像只螃蟹走路似的。他的手悬垂在腿的两侧。他走近后,我们能看到他脸上那红红的斑痕,像雀斑或小的烧伤后留下的痕迹,我想那是机关枪子弹打中他后留下来的,几乎快把他的头炸掉了。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坟墓里的腐臭味。我看到阿兰举起只手捂住了鼻子和嘴。那臭味令人难以忍受。你几乎快能看到他头发里蠕动的蛆了”
路易斯沙哑着嗓子说:“够了,我听够了。”
乍得带着不屈不挠的劲头说:“你还没听够。是的,你还没全听到呢,我没法描绘,事实比这可怕得多。除非人们亲眼所见,否则他们根本不明白这有多糟。路易斯,他死了,但又活了,而且他他他知道好多事情。”
路易斯向前探身问:“知道事情?”
“是啊。迪姆看了阿兰好长时间,好像是笑着看似的,反正人们能看到他的牙齿,然后他低声说,好像人们得探身注意地听才能听到似的。他声音怪异地对阿兰说:‘你妻子正跟和她一起在药店工作的那个男人在做ài呢。阿兰,你怎么看这事?她兴奋地在尖叫,你怎么想?’阿兰像喘不上气来了似的,你能看出这对阿兰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他现在在一所老人看护院,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说的,他一定快90岁了。发生那事时,他大概40岁左右,镇里有些闲言碎语讲他的第二个妻子。她是他的小姨子,她是在大战前来跟阿兰和阿兰的第一个妻子露西生活的。后来露西死了,一年半以后阿兰娶了这个女孩。她叫劳琳,他们结婚时,她只有24岁。你知道,他们结婚以前就有人说她的闲话。要是男人的话,人们就会说这个女孩自由散漫,无拘无束,不太在意的。但女人们都认为她可能很放荡。可能阿兰也有那种想法,所以,他说:‘闭嘴!闭嘴,要不我揍扁你,管你是什么呢!’
“比尔也说:‘迪姆,住口。’你知道,比尔看上去比往常糟得多,好像也许他就要吐了或是昏死过去似的。他又说了一遍:‘迪姆,你住口。’
“但达姆根本没理他爸爸。他回身看着乔治说:‘老头,你极宠爱的孙子正盼着你死呢。他想要的就是你的钱,他以为你在银行存了好多钱呢。这就是为什么他巴结你的原因,但他在你背后却取笑你。他和他的妹妹,叫你老木腿。’路易斯,迪姆越说声音变得越恶毒起来,听起来就像乔治的孙子说话的声音似的迪姆接着说:‘老木腿,要是他们发现你穷得一文不名,他们不向你报复才怪呢!’乔治听后连连倒退,他的假肢绊了一下,他倒在了比尔家的门廊上,压在了啤酒罐子上。乔治脸色苍白。比尔站了起来,对着儿子咆哮着:‘迪姆,你给我住口!’但是迪姆不听他的,他接着又说了本森和我的一些坏话,他几乎是在狂骂我们了,他尖声叫喊着。我们开始后退,开始往外跑,拖着乔治一起往外跑,因为他的假腿不好使了。我最后看了迪姆一眼,他在后院草地上的晒衣绳旁边,在落日的映照下,脸色血红,脸上的斑痕极明显,头发乱蓬蓬的他一边大笑一边一遍遍地尖叫着:‘老木腿!老木腿!奸妇的丈夫!奸妇的丈夫!妓院的王八!贪污犯再见!绅士们!再见!再见!’接着是他的大笑,但笑声像在尖叫,真的像他身体里的什么东西在尖叫尖叫”
乍得停住了话头,他的胸脯急促地上下起伏着。
路易斯说:“乍得,迪姆说的关于你的事是真的吗?”
乍得喃喃地说:“是真的,老天!是真的。我过去经常去班格市的一个妓院。逛妓院可能好多男人都有过。我也有那种冲动,想与个陌生的人做ài,或是付钱给某个女人让她做些男人不会让妻子做的事。路易斯,男人们有自己的天地,我做的不是什么可怕的事。诺尔玛知道了的话她不会离开我,但她心里面某种让人感到亲切和甜蜜的东西将永远消失了。”
乍得眼睛红肿模糊。路易斯想,老人的眼泪可不怎么可爱。但是当乍得从桌对面伸过手来时,路易斯还是紧紧地抓住了老人的手。
乍得过了一会说:“他只讲那些坏事,只是那些坏事。上帝知道每个人一生中总做过些坏事的,不是吗?两三天以后,劳琳永远地离开了路德楼镇。镇里有人在她上火车前见过她,说劳琳两个眼眶带着青紫的伤痕。阿兰从没说过这事。乔治1950年死了,我从没听说他给孙子、孙女留了什么东西。本森被解除了公职,原因正是迪姆所说的。我想你不必知道确切的原因,我想可能是他滥用镇上的公用基金,还有人说要送他进法庭受审,不过人们倒没那么干,丢了官职对他的处罚已经足够了。他一生都想做个大人物。但这些人都有优点的。我的意思是,人们很难记住大家的优点。正是本森在战前为东区总医院创立了基金会,阿兰是我所认识的最慷慨大方的人,老乔治只想能永远管理邮局。但是人们只想谈论坏事,人们只记得那些坏事,路易斯,迪姆参战前是个正常的好孩子,可能有点笨,但心肠很好。那天晚上我们看到的那个抬头看着太阳的东西那是个怪物,也许是个僵尸或魔鬼什么的,也许那东西根本没什么名字,但米克迈克人会知道那是什么的,不管有名或无名。”
路易斯木然地问:“是什么?”
乍得深深吸了口气,停了一会,然后平静地说:“就是被温迪哥幽灵触摸过的东西。”接着他看了一下表说:“啊,路易斯,太晚了,我说的太多了,比我想说的多出九倍还多了。”
路易斯说:“才不是的,你一直都很健谈的,再给我讲讲结局怎么样了。”
乍得说:“两天后比尔家着了一场火,房子全烧掉了,阿兰说毫无疑问火是人有意放的,有人把厨房灶用油倒在房子前前后后,火熄灭了三天后,人们还能闻到烟味。”
“那他们两人都被烧焦了。”
“噢,是的,他们都被烧焦了。但是在着火之前两个人就都死了。比尔用手枪打死了边姆,打了两枪,击中了胸部。人们推测是比尔先杀了儿子,把儿子放在床上,然后四处倒上厨房灶用油,接着自己坐在收音机旁的安乐椅上,用火柴点燃油,饮弹自杀了。人们在他的手里发现了那只手枪。”
路易斯说了句:“上帝啊。”
乍得接着说:“两个人都烧焦了,但镇里的尸检官说好像迪姆是两三周前就死了似的。”
一片沉寂。
乍得站起身来说:“路易斯,我说可能是我杀害了你的儿子,不是在夸张,可能真的有些促成了他的死呢。米克迈克人了解那个地方,但并不一定意味着是他们使那地方变成那个样子的。米克迈克人不是自始至终就在这儿的。他们可能来自于加拿大、俄罗斯或是亚洲,他们住在这儿,在缅因州可能有1000年,也许2000年了。很难说得清,因为他们没留下什么标记。现在他们又走了有一天我们也会这么走的。但不管谁在这儿,那个地方总是存在的。路易斯,那地方不是说谁拥有它谁就可能了解它的秘密的。那是个邪恶的坏地方,我不是有意带你去那儿埋小猫的。现在我知道了,那儿有一种魔力,要是你知道这对你和你的家人意味着什么,就能意识到它。我意志薄弱,没能战胜它,你救了诺尔玛,我想报答你,结果那地方却把我的好心变成了它的恶意,那儿有种魔力,我担心现在那儿又充满了魔力,我担心它通过我找上你,又找上了你的儿子,在你的儿子身上显现出来。路易斯,你明白我说的话吗?”乍得眼里带着请求的神色看着路易斯。
路易斯说:“你是说那个地方早就知道盖基要死了,是吧?”
“不,我是说是因为我向你介绍了那个地方的魔力,可能是它让盖基死的。我是说可能我本是好意,没料想却要了你儿子的命,路易斯。”
“我不信。”路易斯最后声音颤抖地说。他不相信,不会相信,不能相信。
路易斯紧紧地抓着乍得的手说:“我们明天就要埋葬盖基了,在班格市。他将长眠在班格,我不会再想去宠物公墓或爬上山去,去那个地方了。”
乍得严厉地说:“你发誓!你发誓!”
路易斯说:“我发誓。”
但是在路易斯的大脑深处,他仍在沉思发誓不去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