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处罚我?
不是不知道和阿祥结婚,以后的日子还困难多多。我们也都争论过。我六十岁的时候,他才三十五岁,我怎么保得住他?可是转念想想,难道年龄相称的夫妻就没有问题吗?阿坤撞车的时候,才只三十六岁;我也并没有在二十岁的时候,为了担心作寡妇而不嫁他呀?!未来哪里是可以用一个手指、一个手指计算安排的呢!守了十年的寡,孩子们都出头了,我还不能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吗?更何况,将来有再大的困难,也都是阿祥和我张淑芬自己的私家事,这与报纸、心理学家、社会道德有什么关系呢?
报纸上那样报导,好像四十五岁的女人和二十岁的男人结婚是件很肮脏的事,我觉得很受伤;四十五岁又怎么样?如果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在一般人心目中是潇洒迷人、成熟智慧的,四十五岁的我也觉得心里充满了感情、充满了爱的力量。我错在哪里?
胡女士,我的知识不多,请你告诉我,这个心理教授有没有权利那样侮辱我?我受不受法律的保护?能不能控告他破坏我的名誉?
张淑芬敬上
回应与挑战
女儿,我要你比我更快乐
我是个女性麻醉技师,工作中每看到痛苦挣扎于生死边缘的产妇,最后终于挨了一刀产下小娃娃,心里总是万分感动、欣慰,然而疲惫昏睡的产妇总是一再地问我:“我生了什么?”“女的!啊!我真对不起我先生!”“孩子给他们看了吗?”“我先生高不高兴?”“我婆婆有没有说什么?”“唉!我又开了刀多花钱,真对不起!”
这种时候,我真想对她们呐喊:不要再说对不起!管他高不高兴!生男生女谁作得了主呢?花点钱算得了什么?看看你自己给折磨成什么样子?女人!女人!为什么你总是为别人而活?生命乃是天赐的,多爱你自己一些些吧!
前不久看了美丽女士写的缠脑和丑闻?,深感于我心有戚戚焉!女人到底已经知道自己作为“人”的权利,而奋斗而发出呐喊了。我们有爱人与被爱的权利,不能因为男性社会故意丑化年龄差距的婚姻就畏缩妥协。环顾四周,多的是四五十岁的男人娶二十年华少女,为什么四十五岁的女人不能嫁给二十岁的男人呢?
我们有求知的权利,好好充实你的头脑,发展你的能力,不把文凭当作嫁妆、点缀门面的工具;不把孩子生病、做家事当作偷懒怠慢的藉口;以作花瓶为耻,脚踏实地工作的女性或可在男性社会中要求真正的平等。
我有一儿一女,从小我给予他们同样的教养,儿子爬树女儿也爬树,给女儿一个布娃娃也不忘给儿子一个,我鼓励他们爬得更高,教他们跑得更快,跌倒了同样含着泪水自己爬起来。我的女儿勇敢有主见,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会的她举手表演,她不会的她举手发问。没有泪眼汪汪的手足失措的可怜女儿态,邻居朋友伯伯叔叔都说她能干、聪明,不过最后总是要说一句,她真像个男孩,没有女生味道。是的,这是我在计划养育她的时候就已经预料到的结果,人生中总是有所得必有所失。在失与得之间加以抉择,择善固执而已。
透过女儿,我仿佛看到幼小的自己,小小心灵中充满了一股强烈的欲望,我想尽情奔跑,爬高欢笑,无拘无束随心之所欲,有如天上飞的小鸟,池中逍遥的游鱼。这不正是父兄生活的写照吗?然身为女儿身的我却一再被告诫着女孩子不作兴这样、不作兴那样,压抑再压抑,终养成腼腆含蓄的所谓女人味,儿时的幻梦无迹可寻。这是何等的代价啊?
全国的母亲们,快快把你们的缠脑布抛弃,让你们的女儿为自己而活,为自己是“人”的权利而活。所有男性社会中标榜的所谓女性化、女人味,所谓苗条,所谓婀娜多姿,所谓三从四德,所谓齐大非偶等等等等只有女人才被要求的种种,都要拿出来重新思考、重新判断、重新给予评价,这其中有多少陷阱?多少桎梏?它夺去了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快乐,绑住了我们奔跑的脚步、伸展的双手,而唯有我们女人自己解除这些缠脑布,否则世世代代的女儿还是要忍受它的束缚所带来的苦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