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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臭佬席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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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出了鲜血。小瓦德不得不挥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开始挪动起来。

    在外面的庭院中,夜色笼罩着恐怖堡,一轮满月在城堡的东墙之上冉冉升起。苍白的月光将高耸的三角形垛口的影子投在冰冻的地面上,像一排黑色锋利的牙齿。空气冰冷而潮湿,带着久违的气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这是人世间的味道。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地牢里呆了多久,但至少有半年了。如此漫长,或许还要更久些。会不会是五年,十年了,或者二十年?我怎能知晓呢?如果我在下边疯了,我的半生已经逝去了又将如何呢?但不是那样,那想法太蠢了。不可能过去那么久了。那两个男孩依旧还是孩子。如果真的十年过去了,他们应当长成大人了。他得记住这些。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脚趾,他可以抠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夺走我的意志,除非得到我的允许。

    小瓦德举着火把在头前带路,臭佬温顺地跟随着,大瓦德在后面押着他。他们经过狗舍时,猎犬冲着他们狂吠。寒风卷过庭院,吹穿了他身上穿着的又薄又脏的破衣衫,激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湿,虽然还没有下雪的迹象,但肯定寒冬将至了。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第一场雪的降临。我还剩下几根手指?几根脚趾?当他抬起手查看时,震惊地看到它是如此苍白,如此枯瘦。皮包着骨头,他想。我有了一双老人的手。难道我认错了这两个男孩?莫非他们根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他们的儿子?

    大厅里光线昏暗,烟气缭绕。左右两行火把燃烧着,火把插在墙上探出来的人的手骨之上。头上高悬的是被烟熏黑的木椽,拱顶隐没在了阴影中。空气里满是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气。这香味令臭佬肠胃咕咕作响,垂涎三尺。

    小瓦德推搡着他踉踉跄跄地经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他发觉到他们在盯着他。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里坐着拉姆斯的心腹,还有“杂种的宠儿们”卫队里的成员“骨头”本,这个老家伙为他的主子照管心爱的猎犬。达蒙,外号“为我而舞”的达蒙,一头金发,带着孩子气的家伙。“咕噜”因为在卢斯大人的讯问中粗心的答话而丢掉了他的舌头。酸阿兰“剥皮者”还有“黄鸡鸡”在离得远些,盐瓶之下还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家伙:佣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但那还有几个陌生人,他从没见过的面孔。有些人在他经过时皱起鼻子,其他人一见他就哄笑起来。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带来给他们取乐。他吓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顿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亲的座位上,用他父亲的杯子饮酒。桌上还有两个老家伙,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来两个人都是领主老爷。其中一位身材干瘦,目光冷峻,留着一幅长长的白色胡须,脸色阴沉像是挂着寒霜。他的罩衫是张破碎的熊皮,陈旧而且油腻,里面穿着一件连环锁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没有脱掉。另一位也是同样的干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驼背就餐的姿势好似秃鹫在享用腐肉。他的眼睛是灰色的,露出贪婪的目光,牙齿焦黄,银白色的胡须分岔着。布满老人斑的秃头上还剩下几缕白发,但他穿的披风用料上乘,灰羊毛装饰着黑貂皮,用一颗錾银芒星纽别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身黑色和粉色装扮: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带,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着一件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横七竖八地缀饰着暗红色的缎子。他的右耳之上一颗切割成血滴形状的石榴石在微微发亮。尽管打扮得光鲜漂亮,但是他依旧是个丑陋的家伙。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赘肉显示他后半生会越来越肥。他皮肤是粉红色的,布满疤痕,蒜头鼻子,小嘴巴,灰暗长发如枯草。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他的两只眼睛和他父亲大人一样:小,离得很近,眼瞳的颜色淡得出奇。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事实上这双眼睛近乎无色,就像两片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他来了。我酸臭的老朋友。”他向身边的人介绍道:“臭佬从我的小的时候就跟随着我。家父大人作为父爱的象征送给我的礼物。”

    两位大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说。“据说被史塔克家的人杀了。”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道。“铁民会对你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就像臭佬。我得承认他闻起来真像是从墓穴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味儿。”歪肩膀的老大人把啃过的骨头扔到一边,在桌布上擦拭他的手指。“你为什么非要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来收拾这个家伙?”

    另外一位大人,穿着锁甲腰背挺直的老人用凌厉的目光盯着臭佬。“再瞧瞧,”他催促另外一位大人。“虽然他的头发变白了,也瘦了四十多磅,但他可不是什么跟班。你认不出来了吗?”

    驼背大人又仔细看了看他,猛地抽了口气“是他?果真如此?史塔克家的养子,爱笑,脸上总是带着笑的那个家伙。”

    “他现在笑得不那么频了。”拉姆斯大人承认。“我把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给敲掉了。”

    “你割开他的喉咙会更好,”穿锁甲的大人说。“对付一只反咬主人的狗,最好就是剥了它的皮。”

    “噢,他确实有几块地方被剥了皮。”拉姆斯说。“是的,大人。我是个坏蛋,大人。厚颜无耻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想自己还干过什么坏事。服侍和听命,他告诫自己,这样他就会留你一命,还能保住你身上剩下的零碎。服侍和听命,还有记住你是谁,臭佬,臭佬,押韵乖巧。“作恶多端还”

    “你的嘴上有血,”拉姆斯打量着他“你又啃自己的手指啦,臭佬?”

    “没。没有,大人,我发誓。”臭佬有一次试图把被剥了皮的、疼痛难忍的无名指咬掉。拉姆斯大人从不简简单单地切断一个人的手指。他喜欢先把一根手指的皮剥掉,然后让裸露的肉风干,崩裂,溃烂。臭佬遭受过鞭刑,拷打和刀割,但那些痛苦的滋味都比不上剥皮之后随之而来的痛楚的一半。那种疼痛能让人发狂,谁也坚持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会哀嚎“求你,别再,别再,别再让它疼啦,把它切掉吧,”然后拉姆斯大人才会施恩帮忙结束这痛苦。这就是他们玩耍的游戏。臭佬了解这规矩,他的手和脚可以作证,但是那次他忘了规矩,想自己用牙齿终结那痛苦。拉姆斯不高兴了,因为这场冒犯,臭佬又付出一个脚趾作为代价。“我吃了一只老鼠。”他低声回答。

    “老鼠?”拉姆斯的灰眼珠在火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恐怖堡所有老鼠都属于我的父亲大人。你怎么胆敢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就拿去一只给吃掉?”

    臭佬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默不作声。说错一个字的代价就是一根脚趾,甚至是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已经丢掉了左手两根手指和右手小拇指;但右脚只少了一个小脚趾,与之相对的是左脚少了三根脚趾。有时候拉姆斯会戏言给他两边找回平衡。大人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说服自己。他不想伤害我,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只有我触犯了他的告诫他才会这么做。大人仁慈又和善,他本来可以把臭佬的脸皮剥掉,为了臭佬之前的胡言乱语,那时候臭佬还没搞清楚自己实际的名字和真正的处境。

    “这变得太乏味了,”穿锁甲的大人说。“杀了他,办正事吧。”

    拉姆斯大人给自己满上麦酒。“他会是我们庆典仪式上的一个亮点,大人。臭佬,我有条好消息要告诉你。我要成亲了。我父亲大人给我送来一个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儿,艾莉亚。你还记得小艾莉亚,是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皮包骨头,成天脏兮兮的。珊莎是个漂亮的女孩。他记得有次他以为艾德史塔克大人会把珊莎嫁给他,认他为儿子,但那不过是小孩子的幻想。然而艾莉亚“我记得她,艾莉亚。”

    “她将成为临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过是个小姑娘啊。“是,大人。恭贺新禧。”

    “你愿出席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想要的话,大人。”

    “噢,我当然希望。”

    他又犹豫了,猜测这是否又是某个残忍的骗局。“是,大人。只要能令您开心,我乐意效劳。”

    “那么,我们必须要把你从那个糟糕的地牢中放出来。把你洗得白白净净,给你找几件干净衣服,弄些吃的。来些煮得软软的稀饭,你喜欢吗?或者来块搁了火腿的豌豆派。我有件小小差事交给你,如果你要为我效劳首先要恢复你的力气。你的确想为我效劳,我知道。”

    “是,老爷,全心全意,”他浑身一阵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我恳求您。”

    “既然你这么讨巧地求告了,我又怎能忍心拒绝呢?”拉姆斯波顿笑了。“我要上阵啦,臭佬。而你将跟着我,帮我把我的童贞新娘迎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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