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的感觉,好像是在一种神秘力量的指引下,自然而然地做我们该做的事情。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未名湖。校园的每一条路我都耳熟能详,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怎么走。毕竟,这个地方我已经呆了将近七年。但是,今天走在校园里,感觉跟平时完全不同。因为宁萱在我的身边。她一个人就改变了整座校园。她不停地问我,这座建筑是什么,那座建筑是什么,她的每一句询问,都挑动了我对校园的新奇感。
很快,我们就走到了未名湖。湖边,我曾经一个人来了无数次。心情烦躁的时候,来这里让自己安静下来;心情欢悦的时候,也来这里,让湖水和高塔分享我的快乐。湖和塔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经常面对着它们自言自语。
过去,我的身影与塔的影子一样孤单。今天,我却携着我的爱人来了。
宁静的湖,高耸的塔,你们该为我而高兴啊。
我跟宁萱在湖边找了张椅子坐下来。
湖边的人渐渐多起来,宁静中又有了一点喧哗。从我们坐的地方往前望去,一半身子淹在湖水中的石鱼和博雅塔成为一线。塔投下长长的身影,在朦胧的夜色之中显得有些神秘。
我告诉宁萱,曾经在一个孤独的冬夜,我走在已经结冰的湖面上,我忽然伸手去抱住半截身子露在冰面上的石鱼。我太孤独了,我把石鱼当作我"受苦受难"的兄弟。
还有一次,我在东门外的旧书摊上淘了一大包旧书。扛到未名湖边,走不动了,便坐下来休息一会儿。我翻开这些已经破旧不堪的诗文集,不知道此前曾经有多少读者的目光扫过这些书页。然而,读者与读者之间却是隔绝的,没有彼此分享过阅读的快乐。多少鲜活的生命暗淡了——包括书的作者的生命,而书还在继续流传着。
还有一次,我在湖畔听到一位校园歌手的歌唱。那是一个俊朗的小伙子,他抱着一把大吉他边弹边唱:"未名湖是个海洋,诗人们都沉在水底"这是世界上最小的"海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湖泊"。未名湖这个小小的人工湖,牵挂着千万学子的心。
宁萱说,湖边有点冷。我便脱来外套给她穿上。她穿着我的外套,别有一番"英武之气"。我们都情不自禁地笑了——她为我的关爱而欣慰,我却在笑她穿上我的外套之后的男孩子气。
她向我靠过来,我伸出手去紧紧地把她搂在怀抱里。刚开始,她还想轻轻地推我,后来也伸手来紧紧地抱着我。我们恨不得融化了自己,然后两个人融合为一个人。我们不容许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点点的缝隙。
天地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我只听见她急促的心跳。
我的脸紧紧地贴着她的脸。她的肌肤像缎子一样光滑。
她闭上了眼睛。随着逐渐加快的呼吸频率,她红润的嘴唇也微微地颤动着。我把我的嘴唇迎了过去,像是一个干渴的旅人寻找一口甘甜的井水。
我的嘴唇合在了她的嘴唇上,我的嘴唇紧紧地贴着她的嘴唇不放松。我的舌头寻找着她的舌头,我的牙齿寻找着她的牙齿。她稍稍的抵抗了一下,便顺从了我舌头的亲吻。
灿烂的星光下,我们完成了第一个吻。这是一杯醉人的美酒,是花果山上的甜美的花果酿成的美酒;这是一道从天而降的闪电,是划破所有的黑暗的闪电。用纪伯伦的话来说,往日心中还忐忑不安、半信半疑,经过了这一吻,立刻便让人确信无疑、喜上心头。这一吻是美好人生的序曲,是精神生活诗篇的开头。它是一根纽带,连接着不同寻常的过去和光辉灿烂的未来。它是暴风雨之后的宁静,精美的贝壳留在了沙滩上。
她依偎在我的怀中,她坐在我的腿上,我搂着她细细的腰。她羞怯地闭着眼睛,把脸颊贴着我的胸膛。而我还沉浸在那一吻的甜蜜之中,像遭到一次电击一般。
我轻声地在她的耳边背诵纪伯伦的诗句,我的声音小得只有她一个人听得见:"它是四片嘴唇共同说出的语言,宣布心是宝座,爱情是女王,忠诚是王冠。它是温柔的一触,好似微风轻抚玫瑰花蕊一般,带来的是轻轻的甜蜜的呻吟和一声幸福的长叹;它是神奇的抖颤的开端,这种抖颤使得情人离开道学世界,进入梦幻的乐园;它是把两朵花儿合在一起,使它们的气息相混,而产生第三种香如果说第一眼是爱情女神在心田上撒下的种子,那么第一次亲吻就像一朵鲜花,开放在人生之树的枝头上。"我这才觉得没有辜负这片美丽的校园——没有爱情,它的美丽岂不白白浪费了?有了怀抱中的宁萱,未名湖的景物顿时灵动起来。宁萱的到来,宛如画龙点睛的那一笔。
我们在湖畔说了好多话。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变得滔滔不绝起来。
宁萱托着腮,在旁边静静地倾听着。天上有星光,地上有她的明眸,她的眸子的光芒,超过了星星的光芒。她时不时地插上两句,每一句都说到了我心坎上。
我们又回到小屋。这间小小的房间,虽然没有一件奢华的、甚至是"必须"的电器,却也能够暂时为我们遮蔽风雨。
我们可以过最简单的生活,却不能忍受没有爱的生活。我们可以降低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却不能降低对精神生活的要求。我们可以跟爱人分担匮乏与艰辛,却决不接受嗟来之食。
我们不羡慕国王的宫殿,因为我们不懂得宫殿里的勾心斗角;我们拥有了爱情,天涯海角,我们也能够随遇而安。
我忽然想起圣经中的话来:
我的良人哪,你甚美丽可爱!
我们以青草为床榻,
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栋梁,
以松树为椽子。(雅歌1:16-17)
我们终于共同在一个屋檐下,我们终于拥有了一个"家"。这个家看似从天而降,却又是我们日夜祈祷的结晶。
我们没有开灯,我们点燃一根细细的蜡烛。我们躺在床上,脸贴着脸说话。时间的流逝,在此刻突然停滞。沙漏不再往下面漏沙子——我们仿佛进入另一个时空之中。
我们不疲倦,也不瞌睡,我们就这样一句接一句地说了下去。说我们的祖辈,说我们的父辈,说我们自己。说那些伤心的事情,也说那些快乐的事情。
说到后来,我们觉得说话也是多余的。我们注视着对方的眼睛,我们不断地亲吻,在热切的亲吻中,我们拥有了对方。
不知不觉地,天色亮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宁萱还在我的臂弯里沉睡着,她睡着的时候,像个玉石雕琢成的婴孩。她睡得很沉,呼吸很均匀,又像一朵合起来的睡莲。
我轻轻地把我的胳膊抽出来,把她的头移到蓝色的枕头上。
昨晚她还惊讶地说:"你怎么换上了我最喜欢的蓝色的枕头?"此前,她没有跟我说过她喜欢蓝色的枕头,是我猜的,却一猜就中。蓝色的枕头,将带给她蓝色的梦幻。
这时,我才打开日记本,匆匆写上这几笔。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我写字的时候,旁边是宁萱有节奏的呼吸声。我喜欢听她的呼吸声,我喜欢在她呼吸声的伴奏下写作。此时此刻,我写的每一个文字都充满了柔情蜜意。
我不会叫醒她。我要让她随心所欲地睡懒觉。
平时,她没有睡懒觉的可能,我要让她在小屋里好好放松。等她睡到中午,我们再一起出去玩。
宁萱在睡梦中轻轻地哼了一声。我低下头去浅浅地吻了吻她的耳朵。她的耳垂上还有一个小小的穿孔的痕迹。她曾经告诉我,那是小时候外婆给她穿的,长大以后却一次也没有佩戴过耳环。
九、宁萱的日记
两千年五月二日
昨天赶了一天的路。先从扬州到南京,再坐飞机飞北京,最后终于到了稻香园,到了我自己的家。
这么快的速度,还是借助我曾经讨厌过的飞机。要是没有飞机,从扬州到北京,不知要花多少的时间,肯定会让他望眼欲穿。
这几年来我坐了无数次飞机,以前每次都会晕飞机。这一次,既没有头晕,也没有感到漫长。
以前坐飞机外出,等待我的是一连串商务谈判;而这一次,等待我的却是我的爱人、我的新家。一想起"爱人"和"家"这两个名词来,我的心中就暖乎乎的。
飞机到了首都机场。下飞机的时候,我甚至有点着急,我没有托运的行李,背着随身携带的包,便昂首向候机口走去。
我拢了拢耳朵背后的头发。他说他喜欢长发,我就把头发留了起来。中学时候我曾经留过很长很长的头发,我的头发一度是全班女孩子中最长、最浓、最黑、最漂亮的。
后来,遇到一件伤心事,我一狠心,便把瀑布一样的长发剪掉了。好多同学都觉得可惜。但是,我觉得,剪去长发,便如同剪去一段不成熟的日子。短发的我,节省了不少梳头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短发掩饰了我脆弱的一面。跟陌生人初次见面,一头清爽的短发能够给对方留下精明能干的印象。
此后,我一直保持着"超级短发",而且逐渐发展到越来越短——几乎跟小男孩的平头一样短。难怪第一次与他见面的时候,他会大吃一惊。他说,他想象中的我与他见到的我,只有一点不一样——就是头发。
自从跟他见一面之后,我便一直把头发留着,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起。我想给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远远地,我就看见他在向我招手。也真难为他的,他眼睛近视,在拥挤的人群中,居然一下子就把我分辨出来了。更何况我的发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想,他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心在感觉。我也向他挥手,我们的视线汇合在一起。
我们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碰撞出热烈的火花。
我们居然可以一句话也不说,就全然知道对方的心思。我本来就是他身上的肋骨啊。尽管前方有那么多等待接站的人,我却如入无人之境,我的眼里只有他,那里只有他一个人。
我像贝壳一样向他敞开。
我想起了安妮宝贝在一篇小说中的一句话:"她那时候是一个瘦的眼睛漆黑明亮的女孩。拎了一个旅行箱来投奔她的爱情和未来。"
我加快步伐向他走去,看他着急的模样,简直就要冲过警戒线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的跟前。他还在痴痴地注视着我,连接过我的包也忘记了。
我提醒他,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对他说:"人家背着这么重的包走了好长的路,你也不帮一帮。"
他这才有些惊惶地从我的手中接过包。片刻的忙乱之后,他伸手来挽着我,我把手给了他。这一简单的牵手,延宕了半年多的时间。
"你看,我的头发,变样了吧?"我拨弄一下头发,得意洋洋地对他说。心里巴望着能够得到他由衷的赞美。
"我早就发现了,你的头发都这么长了。我也知道,你的头发是为我留的。"他的眼光里全是浓浓的爱意,他还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头发在风中调皮地飘动着,不顺从他的抚摸。他说我的头发里有淡淡的幽香。
我们到了家——还是那个落寞的居民区,还是漆黑的楼道,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楼下盛开了一束金黄的迎春花,他说,这些迎春花是专门欢迎我的。
我上次来的时候,还是秋天,现在却是春天了。
我上次来的时候,是一个短发的现代女子,这次来却是一个长发的古典女子。
他的房间里,还是一切依旧。满屋子的书,电脑静静地隐藏在书堆之中。这半年多以来,他在电脑前又写出了多少文字呢?他又读完了多少本书?
唯独发生变化的是,他为我准备了蓝色的枕头。他告诉我,上午他还特意把这对新买的枕头放在阳台上晒了一阵,枕头上还留着今天的阳光的香味,枕着它睡觉,梦里也会充满阳光。
这个小小的房间,如果增加一个我,并不会显得拥挤。我会尽心尽力地行使女主人的职责,把它收拾得更加井井有条。我会在这个朴素得有点刻板的房间里,不经意地增添进一些温馨的元素。
简单地洗一把脸,我们便回学校去吃饭。我说:"还是去上次的那家餐厅吧。让我们重温一下昔日的记忆。再说,那里的菜做得真不错。"
"当然,那里是我们的家园。"他回答说。
有意思的是,我们上次坐的那个座位还空着,好像是专门为我们留的。
这一次,他坐在对面,毫不害羞地"审视"起我来。他的脸庞红彤彤的,好像是喝醉了酒。
我向他撇一撇嘴,开玩笑地说:"你现在怎么敢这样肆无忌惮地看我?"然后,从桌子下面伸出脚去,轻轻地踢了他一下。
"我想看看你长漂亮没有。"他还是没有收回热烈的目光。
这次吃饭,又是我占了上风。我点的三个菜跟第一次的一模一样。他没有吃多少,而我却拿出"横扫千军"的架势来,一口气吃了一大碗饭。
其实,平时在公司里,我吃得最少,一份分量并不大的盒饭,我只能吃一小半;到外边饭店去与客户们一起吃饭,我也往往是"点到为止"。妈妈说,我从小就太挑食,我们的家境并不算好,也不知道是怎么把我惯出来的。妈妈一直就担忧我太瘦,每次周末回家,都会做一大桌子好吃的,可是我并没有如她所希望的那样"狼吞虎咽"。
也许,只要与他在一起,我的食欲就能够出奇地好。我一边吃,一边对他说:"你养得起我吗?你看,我这么能吃。"
他说:"没有问题。小生不才,但养一个老婆还是绰绰有余的。"他惹得我忍俊不禁。
吃完饭,天色已经全部黑了。沸腾了一天的校园,终于进入相对的安谧之中。教室和图书馆的灯一盏盏地亮了。
"去未名湖边散散步吧。"他提议。他骄傲地拉着我的手,仿佛要向每一个同学宣告:她是我的爱人!他步履轻快,像要飞起来。我几乎是被他拖着走,我都跟不上他了。
一路上,他兴奋地向我介绍北大的建筑。哪一栋教学楼他经常去,哪一间教室比较容易找到座位看得出,他无比地热爱这座校园。尽管在文字中他对北大有不少激烈的批评,但在骨子里他是深爱北大的。正因为爱得太深,他的笔下也就更不留情面、更不愿意掩饰现实的缺陷。他爱的是蔡元培的北大,是"五四"的北大;而不是校庆的锣鼓声中的北大,也不是"工商管理硕士"们的北大。
还有两个月就要离开这里了,我感觉得出来,他还是有一点恋恋不舍。但是,他又不能永远呆在这里,就好像真正的大树不能永远生长在温室里。
他说,在这个校园里,他留下了一生中最宝贵的七年的青春岁月。他的精神在这里成长壮大。他几乎每天都去图书馆,却一次也没有进过舞厅。他是这座校园里最平凡的一个"清教徒"。现在,在离开的前夕,感情很复杂,既有些厌倦,又有些留恋。他说他要走出去,将来有一天再回来。
而我,离开校园已经有好几年了,这种感觉已经逐渐淡漠。我对自己的校园没有像他这样刻骨铭心的感情,但我理解他所有的感受。
我们坐在湖边,星光从树梢之中透过来。
湖心岛边光滑的石舫上,有人在玩耍着,好像在跳舞,歌声漂了过来。
我们像磁铁一样靠在一起。他紧紧抱住我,我也向他迎了过去。女孩的羞涩在一瞬间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嘴唇在寻找着我的嘴唇,他多么笨拙啊。我心里暗暗发笑。
他的嘴唇滚烫,像是着了火。我闭上了眼睛。
这一个吻,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甚至一个千年,这是一个似乎永无休止的长吻。直到我快要透不过气来,我才轻轻地推开他。
我披着他的外套,我们挽着手绕着未名湖走了好几圈。
旁边,有几个大一的新生在高声谈论他们的老师。他们无所忌讳、高谈阔论。这种充沛的自信是新生们专有的权利。我们相视而笑,我们也有过这样的时刻,而且我们至今还在保持着这样的心态。
夜深了,我们牵着手回家。沿途的店铺渐次熄灭了灯,关了门。海淀这一带,是文化教育区,不是商业繁华地带。晚上,几条街道都显得很冷清。
进了房间,他紧紧地把我拥入怀中。他说,他害怕失去我,失去上帝派遣到他身边的小精灵。
我安慰他说:"我会来到你身边的,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陪伴你。"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用的是斩钉截铁的口气,眼睛里还放着褶褶的光芒。
我发现,此时此刻是他最脆弱的时刻。他外面那层坚硬的壳脱去了,他只会在我的面前脱去,甚至在父母面前,他都不会如此放松。此时此刻,我需要像母亲一样爱抚他。不,比母亲还要亲密。我是他的情人,他的爱人,他的身体的一部分。
我们拥抱着躺在床上,我们肩并着肩,在昏黄的烛光下,断断续续地说了一个晚上的话。我们都流泪了,却又都欢笑了。我的眼泪流在他新准备的枕头上。他伸出舌头来吮吸我脸颊的泪水。
他的手抚摸着我光滑的脊背,我的肌肤像睡莲一样向他张开。
后来,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只记得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他的暖和的臂弯里。
我是一个性寒的人,以前在大学宿舍里睡觉,经常半夜里被冻醒。然后,起床来给自己再加一床被子,或者轻轻地叫醒下铺的女孩,像一条鱼一样钻进她的被窝,跟她一起挤着睡。
当我抱着浑身滚烫的他睡觉时,我再没有感到寒冷。他给了我无穷的热量。在他的臂弯里,我感到一种从所未有的安全和温暖,就像种子找到了生根发芽的地方。
寻找一个终身可以依靠的丈夫,不就是寻找一个晚上可以温暖自己的人吗?圣经中说:
二人同睡,就都暖和;
一人独睡,怎能暖和呢?(圣经传道书4:11)
我整个晚上睡得很香,也没有做梦。很久没有睡得这么沉了。只有在心灵安定的时候,才能够睡得这么沉。
今天早上,当我醒来的时候,他不见了。是闪亮的阳光把我从睡眠之中晃醒的。
北京唯一比江南好的,就是有灿烂的阳光。几乎每天都是晴朗的天。
这是一间朝南的屋子,一大早就有阳光流淌进来,它们像小孩子一样,争先恐后的涌进我的怀抱里来。以扑进我的怀抱,却又突然消失了。我对阳光的拥抱,让我又想起昨天晚上我拥抱他的感觉。
我揉了揉眼睛,我的爱人,他到哪里去了呢?他为什么把我一个人丢在屋子里?
我扭过头去,发现他在枕头上放着一张小纸条:"厨房里有面包、酸奶和新鲜的草莓,这是我为你准备的早餐。我出去买菜去了,你好好睡觉,起来以后自己先吃点早餐。我马上就回来。我们一起做午饭吃。"读着他熟悉的字迹,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终于有了一个家!
从中学起,我就在学校里过住校生的生活。这种单调的集体生活既让我自立,也使我孤独。我常常感到自己像一只被牧人丢失的羊羔,在茫茫无涯的原野上彷徨。我没有自己的家,也不知道家在哪个方向。
初中、高中、大学一直到工作,集体宿舍里,有时是八个人,有时是六个人,有时是两个人。我跟同屋一般都相处得非常好,有好吃的大家分着吃,打扫卫生的时候大家争着干,一帮小姐妹相亲相爱。然而,那毕竟不是家,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那些一模一样的房间里,每年都会搬进一批崭新的学生,就好像是稻田里每年都会长出一茬稻谷一样。因为没有爱情,也就没有回忆。
我时常陷入一缕一缕的寂寞之中,这些寂寞缠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我的学习很优秀,我的工作很自如,我的收入也很丰裕,可是我依然觉得: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我一直都没有获得。
读圣经的时候,我被这段话深深打动了: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必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马太福音18:12-13)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走失的小羊羔啊。上帝不会不管我的。
可是,什么时候,我才能够在上帝精心的指点下,找到一个最终属于自己的家呢?
现在,这个家就在面前,我就在这个家之中。他就是上帝派到我身边的使者。
此刻,我被喜悦所笼罩了。这种喜悦将伴随我一生。
他曾经告诉我,他能够一手拿笔写作,一手拿铲子炒菜——难道今天他要向我展示一下他在厨房里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