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一种情况是婚外的性关系。如果把做ài看做单纯的生理行为,专一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的确都并不排斥多元的性关系,一个人跟情人或配偶之外的异性上床仍能获得快感。但是,问题在于,做ài不只是生理行为。做ài时两个肉体在极乐中的互相敞开、拥有和融合,乃是男女之爱最自然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这就使你的爱人有权表示疑虑:如果你的婚外性伴侣是相当固定的,你如何证明你们之间的做ài不具有上述性质?如果你的性生活不拘对象非常随便,你如何证明你与爱人的做ài仍具有上述性质?在两种情形下,既有的婚爱都受到了质疑,对它的信心都发生了动摇。也许你的婚外性遭遇的确只是一般的风流韵事,那么,在我看来,为之冒损害一个好姻缘的风险是不值得的。
如果不是风流韵事,而是真正的爱情,又怎么样呢?既然不存在命定姻缘,就完全可以假定,在现有的爱人之外还有许多别的异性,她(他)们对于我同样也合适,甚至更合适,我只是暂时没有遇上她们罢了。暂时没有,不等于永远不会,相爱者难道不应该压制各自的嫉妒,给也许更佳的机遇敞开大门吗?撇开亲情、家庭责任等非爱情的因素,仅从爱情考虑,旧的较逊色的爱情给新的更好的爱情让路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不期而遇,欲躲不能,也许只好让路。但是,我相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敞开大门。在心态上,在做法上,被迫让路和主动敞开大门都是两回事。敞开大门,意味着主动去寻找新的机遇,新的爱情。可是,相爱者对他们之间爱情的信心原是爱情的一个必要内涵,而敞开大门的心态和做法本身就剥夺了这个必要内涵,在此心态和做法支配下,不但已有的爱情,而且任何新得到的爱情,都永远处于朝不保夕风雨飘摇之中。敞开大门的结果,进来的往往不是新的更好的爱情,而是一大堆风流韵事,这些不速之客顺便也把已有的爱情这个合法主人挤出了门。事实上,在爱情上得陇望蜀的人的确不是爱情信徒,而往往是些风月领袖。
那么,有没有例外呢?据说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是一个例外。他们一辈子相爱,建立了一种虽不结婚却至死不渝的伴侣关系。基于对彼此爱情的信心,他们在年轻时就约定,每人在对方之外不但允许、而且应该有别的情人,并且互不隐瞒这方面的情况。区别于他们之间的“必然的爱情”他们把这种关系称作“偶然的爱情”他们的确这样做了,每人在一生中不止一次地陷入了有时是相当热烈持久的恋爱中。但是,他们真的不嫉妒吗?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波伏瓦出于嫉妒的阻止,萨特差点儿就和他的一个情人结婚了。波伏瓦则异常费力地维持着她和萨特以及她的美国情人阿尔格朗之间的三角关系,一面为了萨特不得不拒绝阿尔格朗的结婚要求,一面信誓旦旦地向阿尔格朗宣布自己事实上是他的“真正的妻子”
至于阿尔格朗,就简直是被嫉妒折磨死的,在向记者表示了他对波伏瓦的所谓“偶然的爱情”的愤怒后的当天夜里,便死于心脏病发作。他说得对:“只以偶然的方式爱人,等于过一种偶然的生活。”我不能断言萨特和波伏瓦的试验毫无价值,但可以肯定一点:凡多元的性爱关系,有关各方都不可能真正摆脱嫉妒,而且爱得愈真实热烈者就愈是受嫉妒的折磨,因为“全或无”原是真正的爱情的信条,多元是违背其本性的。如此看来,萨特和波伏瓦在多元性爱格局中仍能终身保持他们稳定的伴侣关系,可以算是一个例外甚至一个奇迹了。不过,他们始终是分居的,而且有材料说,他们之间从很早开始就没有了性生活。如果此说属实,则把他们的关系说成性爱就未免勉强了,不如说是友谊,哪怕是非常动人的友谊。
四
我的结论是:在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两性结合中,从爱出发的嫉妒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不是阴暗的,而是光明的。它怀着对既有婚爱的珍惜之心,像一个卫士一样守卫着爱的果实,以警戒风流韵事和新的爱情冒险的侵害。
美满幸福的婚爱总是凝聚着也鼓舞着一个人对人生的信心,对人性的自豪,乃至对神圣的感悟。当这样的婚爱遭到打击时,嫉妒的痛苦常常还包含着、至少伴随着这些美好感情碎裂所产生的疼痛。就此而论,嫉妒更有其值得尊重的光明正大的权利。
所以,罗素的立论应该颠倒过来:对于真挚相爱的人来说,与其为了婚外的性爱自由而压制各自的嫉妒,不如为了他们真挚的爱情以及必然伴随的嫉妒而压制婚外的性爱自由。鉴于世上真正幸福的婚姻如此稀少,已经得此幸福的男女应该明白:一个男人能够使一个女人幸福,一个女人能够使一个男人幸福,就算功德无量了,根本不存在能够同时使许多个异性幸福的超级男人或超级女人。
当然,和别的事物一样,嫉妒也仅在一定界限内有其权利。当爱情存在时,嫉妒这个卫士不妨为爱情站岗放哨,履行职责。此时它也应心明眼亮,不可向假想敌胡乱开枪,错杀无辜。一旦爱情不复存在,它就应当尊严地撤除岗哨,完全不必也不该为不存在的东西拚个你死我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