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自由,包括xìng交往的自由。当时西方有一种开放婚姻的理论,便是这样主张的。作为一种修正,我提倡宽松的婚姻,对婚外性自由加以限制,仅限于偶尔出轨。这是对人固有的性嫉妒本能的让步,虽说克服性嫉妒是人生的大超越,但我知道这种本能的强烈,不宜太触犯它。爱情的专一可以有两种含义,一是热恋时的排他性,二是长期共同生活中彼此相爱的主旋律,宽松的婚姻便属于后一种情形。我相信,如果双方的爱情足够牢固,心胸又足够宽广,那么,就有可能把各人的其他感情体验和性体验变为双方的共同财富。我考虑到了在这种自由状态中爱情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但我认为,即使防微杜渐是可能的,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利。如果为了“杜渐”而“防微”禁绝一切婚外恋情的苗头,那就只好遵循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了。当然,对“微”宽容而不防,就有开“渐”之危险,但这种危险乃是人类情感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试图杜绝这种危险就意味着窒息情感生活。总之,在我看来,不管我们把婚外男女之情可允许的界限划在哪里,那么,在此界限之内的,便是不该管的,超过此界限的,又是想管也管不了的。所以,反正不要去管。
我和雨儿相爱时,正是我热中于提倡宽松理论的时期。事实上,在这一理论影响下,我们都偶有出轨的行为。可是,一旦我觉得她的行为越过了度,对我造成了伤害,我就不能忍受了。其实,所谓度是相对的,视承受力而定。我对自己的承受力估计过高,也对我们的爱情过于自信,结果自己证明了宽松理论的失败。雨儿始终大度地承担了我们婚姻破裂的责任,事实上我的责任更重。她对开放婚姻早有精当的批评,我翻开1987年的日记,上面记录着她的话:“爱有很脆弱的一面,开放的婚姻是胡扯,人性都是趋乐避苦的,人性的弱点利用互相信任寻求快乐,最后就会损害爱。爱是要付出努力的,在这世界上谁也别想占便宜!”真是一针见血,倘若我们都保持这个觉悟,结局很可能完全不同。当然,婚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无人能拿出一种必定成功的理论。宽松也未必错,捆绑肯定比宽松更糟,关键也许在于在宽松的前提下双方都决不滥用自由。说到底,宽松也罢,捆绑也罢,你真想偷情是谁也拦不住的,就看你是否珍惜现有的婚爱了。
在发生婚变后的一年内,我写了好几篇文章,实际上在总结婚变的教训。我在婚姻反思录中写道:“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对爱情可能发生的变化严加防范,但是也大可不必为它创造条件。红尘中人,诱惑在所难免,而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所面临的究竟是不可抵御的更强烈的爱情,还是一般的风流韵事,心里大致是清楚的。我的劝告是,如果是后者,而你又很看重(不看重则另当别论)既有的婚爱,就请你三思而不要行了。这对你也许是一种损失,但你因此避免了更惨重的损失。如果是前者,我就无需说什么了,因为说了也没有用。”“爱情是人生的珍宝,当我们用婚姻这只船运载爱情的珍宝时,我们的使命是尽量绕开暗礁,躲开风浪,安全到达目的地。谁若故意迎着风浪上,固然可以获得冒险的乐趣,但也说明了他(她)对船中的珍宝并不爱惜。好姻缘是要靠珍惜之心来保护的,珍惜便是缘,缘在珍惜中,珍惜之心亡则缘尽。”直到现在为止,我仍是这样看的,也是这样做的。红当时看了这篇文章,笑道:“保守主义业已成熟。”好吧,我乐于承认,在婚爱问题上,我已成为一个开明的保守主义者。经验证明,如同在别的领域一样,这个立场在婚爱中也能够开创出一种富有活力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