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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上300岁的女孩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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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衔着银汤匙出生的。

    奶妈这么对我说。

    “我的嘴里真的衔了一根汤匙吗?”五岁的我呆呆的问奶妈。我不知道那只是一个比方。

    “是呀!我的宝贝凤儿,”奶妈一边帮我梳头一边笑“你是叁辈子修来的福,你的命是全北京城里最好的,你生在王家,王家是首富,你爹爹又是个大官,你又是爹爹唯一的女儿,你的命太好了。”

    奶妈在笑,笑了不久嘴角便僵掉,我在镜中看见她的脸,眯眯眼中忽然塞满了泪。

    “你怎么哭了?”

    “没有,没有。”奶妈忙拭泪。

    “你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就跟娘说,你伤心得掉泪了。”

    “我的小祖宗,千万别这样。”

    “那你就得说。”全王家上下一百多个仆人,没人敢拂逆我这个千金小姐。

    他们愈疼我,我愈有霸气,以为我连天上的星星也摘得到。

    “我是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我也给她取名叫凤儿,你叫王金凤,她叫崔玉凤,可惜她的命没你值钱。”

    奶妈泪如泉涌。

    “你不准哭,”我说“我要崔玉凤来王府同我一起玩,我没有伴,我也讨厌哥哥们。”

    “她要在就好了,我一定跪下来求你娘让她来陪你来玩,”奶妈说“我一千一百个愿意!”

    “她去哪里?”

    “去苏州拣鸭蛋。”

    “五岁就可以到苏州拣鸭蛋?”记得奶妈说,崔玉凤跟我几乎同时出生。

    后来才知道,那是表示她死了。奶妈为了把丰盛的奶水拿来 养我,只得把可怜的崔玉凤送人。那个人家只给崔玉凤喝米浆,不到一岁她就夭折了。

    我不知道奶妈心底会不会因此而恨我,我间接杀了一个人。但奶妈对我好是真的,比我亲娘还好些。

    记忆中我的亲娘是个不苟言笑的女人,她每天打扮得光鲜洁亮,身旁围绕着大批侍女,每天她来抱我的时间绝不超过一盏茶功夫。

    她疼大哥二哥,她对我说:“女人要靠男人才能站得直,从前我靠父亲,现在我靠你爹,将来我得靠你哥哥。你是迟早要出嫁的。你有个好爹爹,我将来再替你选个好丈夫--你的命注定会好。”

    爹爹忙得很。他再宠我也没太多时间和我说话。他后来被封了官,到江南当转运使,我们便举家迁江南,住在一个上好的庭院里,那年我十二岁了。

    奶妈没跟,她有家人在北京。跟她挥手的刹那我感到无比的孤寂,彷佛我是孤伶伶一个人。

    “我托人捎信给你!”我在马车上大喊。

    “不用了,小祖宗,我不识字,我丈夫也不识字。”

    我识的字也有限,娘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从哥哥们的私塾老师那儿读了两年书,便跟一个婆婆学女红。

    我可喜欢金陵。没有北方大刺刺的风吹沙,只有杨柳夹岸。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我将一切织进了绣布里,还有我的青春与寂寞,也成了绣布中的风景。

    十四岁那年的上元夜,是我一生最难忘的日子。

    我将自己绣的白色夹袄穿在身上,一大早便把头发梳成两根油亮亮的辫子。

    那是第一次获准看花灯。还是爹爹的特许。

    他在河上租了一艘画艇。让我们全家在画艇上,沿着秦淮河畔看热闹,他说市集中人太多太杂,都是平常百姓的粗鄙气味--爹爹世代在朝为官,眼中只有权贵。

    我们是汉人,当时再有才干,要在朝廷讨个一官半职也并不容易。因此爹爹总是兢兢业业,一脸严肃。

    小时候我问奶妈:“爹爹怎么不来陪我玩?”奶妈就告诉我:“爹爹很忙,他得为皇上做事,做不好,满门抄斩,连你的小命儿都没有。”

    “我又没有错,人家怎么可能要我的命?”

    “小祖宗,天下事不是都有道理可言的。你可记得阮荷珠家?”

    阮荷珠是爹爹朋友的女儿。五六岁时,她的奶妈常把她带到我们家玩,后来便没了消息。有几次我吵着奶妈,要找阮荷珠,奶妈总说他们搬走了。

    其实不是。

    逼不得已时奶妈也会说真话:“她爹爹没替皇上把事情办好,给皇上砍了头,真惨哪,阮荷珠现在已经不是千金小姐了,她一定在磨坊里推磨,哪有你的命好?”

    上元夜我没上那条画艇。

    轿子行到市集中时,人潮如蜂,把我们家的轿子队伍冲散,我掀开 幕一角,看不见前头的轿子,也看不见后面的,人潮继续如潮水般涌来。

    我不觉得慌,反而觉得有趣。十岁后足不出户的我,头一次看到这么多人。

    街上锣鼓喧天,震耳欲聋,和寂静的大院落相较,简直是极乐世界。

    还有卖糖葫芦的!一支一支红澄澄的糖葫芦,还冒着腾腾热气,比娘头上价值连城的血玛瑙钗子还好看。

    “停,停,”反正家里没人看见我,我就下去买一支吧!我身上怀有一锭银子,是哥哥给我玩的。

    轿夫听命停了下来。我提了裙角往人群中挤过去。在你来我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温暖!初春的寒气全给人与人摩肩擦踵的热气赶得荡然无存。

    好不容易挤到卖糖葫芦的摊子。我向那肥胖的中年贩子递出一两银:“买糖葫芦!”

    贩子看了那锭银傻了眼:“姑娘,我们做小买卖的可没钱找你,你这不是跟我开玩笑吗?”

    原来还有得找。

    没钱找有什么关系,糖葫芦比那锭银子叫我爱惜,我恨不得吃它十串二十串。

    “全部买好了。”

    “我的财神爷来了!”

    一支,两支,叁支他让我抱满了糖葫芦红衣的糖汁惹得我的白绣袄一片晕红。

    “还有呢!我帮你再弄。”

    “不要了,不要了。”我赶紧转身往回走,这时的我,看起来像是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我如获珍宝般的抱着,怕有人抢走。

    人潮像浪潮打来,我踮起脚尖,哇!远近十里全是黑鸦鸦的人头!然后我就几乎没有再踏上地面,彷佛坐在轿子上一般,不由自主的向前涌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不断与我擦身我感到晕眩、无助,好想哭喊,但仍紧紧抱着我的糖葫芦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脚才触到地面。

    在一处不知名的地方:狭窄破旧的巷弄之中,人潮依旧在巷口流动,像一条奔腾的河流。

    那河流阻断了我的爹娘,我的秦淮画艇,还有我的上元夜花灯。

    平常足不出户的我,哪里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一双小脚,怕在这夜已走过比过去十四年还多的路。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了,我这个好命的王金凤,只剩一把糖葫芦。

    我跌坐地上,边舔糖汁边掉泪。

    “你在哭呀!你哭什么哭,今天是上元夜呀!”有个男人挤进巷口来。他发现了我。

    我不曾和爹爹与哥哥以外的陌生男人说话。看见他,我一直考虑要不要依娘教我的方式低下头,才像大家闺秀。

    他是个年轻人,约莫比我大两叁岁,穿着寻常的蓝布衣服,身材瘦弱,裤管卷得老高,脚上一双鞋也没有。

    看起来是个粗人。奶妈管这种穿着的人叫穷光蛋,她曾经说,他们会穷得娶不起老婆。

    我没有低头,好奇的打量他,一时忘了掉眼泪。

    他伸手扶起我,我也忘了男女授受不亲这件事。彷佛他就是我的亲人。

    “不要哭,人这么多,还怕糖葫芦卖不完吗?没问题,看我的,我帮你卖个精光,你爹你娘就不会骂你!喂,给我--”

    他误会我的意思了。但我还是把一大把糖葫芦塞给他。他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白牙真好看。

    “我叫张雁,是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今天我把娘做的甜糕拿出来卖,没多久就卖个精光!”他摇着口袋,当 当 “你看,全是钱!喂,你叫什么名字。”

    “王金凤。”我羞涩的说。第一次有陌生男子对我问姓名,也是唯一一次。

    “走吧!”他带我从巷子另一头绕出去,到了一处空地,扬着糖葫芦大叫:“一文钱一个,一文钱一个!”

    果然有人抱了孩儿喜孜孜的买糖葫芦。他把铜钱放在我掌心里:“喂,你要收好,人多手杂,别给扒了。”

    远处有盏盏灯火,在夜色中开出千百朵光花,我的眼给灯火迷住,也给他兴致高昂的脸迷住。

    “别发呆,学我卖,将来你就会了!”

    他分给我两支:“学我叫,一文钱一个!”

    “一--文--钱一个!”

    如果爹娘打此地经过,他们一定不认我是他们的女儿,但我从未如此开心过!

    “一文钱一个,大声点!”他的声音是江南腔,高昂处有转折,转折中有馀韵,可比爹的乐师拉的琴好听。

    “一文钱一个!”

    我们边走边笑,不久,只剩一只糖葫芦。

    “这支我们一人分一半吧!”我饥肠辘辘--一把糖葫芦全给他卖掉了,我只舔到些许糖汁。

    他一口,我一口,在上元夜我们分吃了一支糖葫芦,他才看见我的白绣袄:“哇,你穿得这样做什么?做生意穿粗布衣服就可以,否则生意没做成,人就给抢了,这种节庆日子,坏人特多。”

    人潮在午夜散去,我还没想要回家。如果这个上元夜没完没了多好!我忘了爹也忘了娘,只懂得看他痴痴笑。

    “王金凤,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呆了一下:“不知道。”

    “天哪,你住哪里不知道?”

    “我住在王家。”我说“我搞不清地方,只知道我的父亲叫王瑞。”

    “姓王的有好几百家你说什么?你爹叫王端,那不是和转运使同名?”

    这时已有人叫我:“小姐,小姐”是妈妈的随身丫头,后头跟着四个灰头土脸的轿夫。

    “小姐,你还好吧?”丫头打量张雁:“你没对我们家小姐怎样吧?”

    “别误会,是他帮我的。”我说。

    张雁在一旁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那就好,我们走!你爹和你娘差点剥了他们的皮!”丫头指指轿夫“上轿吧!”她拉了我就走。

    “等等”我急忙转头对张雁说话:“你的钱!”我把铜钱从口袋中掏出来。

    “不,那是你的,我只是帮忙而已--”他想不出这事的因由--卖糖葫芦的女孩为何坐轿子。

    一推一却,铜钱散了满地

    叮咚叮咚叮咚

    我没能好好跟他说再见。那叮咚叮咚的声音从此在我脑海中每日响起千百回。

    叮咚叮咚

    铜钱的声音多美妙呀!我不断向哥哥们讨铜钱玩。

    哥哥们疑我有病:“你不爱银子,不爱珠花,只爱铜钱,世上哪有你这么笨的丫头--”

    终其一生,终其一生,惟我知晓这个秘密

    我只爱一人静静玩着铜钱,在叮叮咚咚的声音中想起他的脸

    别墅的室内装潢工程已经开始动工。

    林祖宁发烧后恢复上班,即接到别墅女主人的道谢电话。贺雅对林祖宁的设计稿满意至极,说范弘恩已找了几个熟练的工人来实现他的设计图。

    这可是林祖宁接的头一桩非公司内部的案子。业主满意,他当然高兴,于是外加售后服务:“贺小姐你放心,我会找一天上监工!”

    贺雅推说不好意思,但还是与他约好时间,派车来接他。

    由于贺雅还住在房子里,修改工程只好逐一完成。卧房有叁个,她不愁没地

    方睡。

    头一次到贺雅家监督工程是星期六。他下午两点到,工人已经走了。

    林祖宁对有无酬劳不太关心--他还是很审慎的检查每一个细节。对工作,他或许不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但对工作要求完美。

    贺雅这次穿了成套休闲服,轻松活泼,比他上次见她看来年岁又小了许多。

    她像只快乐的小云雀,给他倒茶送毛巾,又慰问他的腿伤。

    “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只不过要重新学走路。”

    门铃大响。

    贺雅蹦蹦跳跳的开门:“啊,是你!”

    “不请自来!”那个快乐的声音属于范弘恩。

    “叫你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你都”

    “不能来吗?”范弘恩说:“今天是我的二十八岁生日!”

    “甜心谁说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宁听了对话,终于明白两人的关系。哈!好个范弘恩,连朋友都瞒住!

    “surprise!”

    林祖宁为怕误会先声夺人:“我够敬业吧!我来监工。”

    范弘恩倒不是个会猜疑的家伙,只是看见好友现身,有点事出突然,惊愕地说:“哇!真巧!”

    他以为林祖宁什么都不知道,还想瞒:“我我我我找贺雅谈点事”

    林祖宁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只得装糊涂:“嘿!真巧,我该走啦!”

    “不,不”贺雅这个主人当得为难“林先生你才坐一会儿,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干嘛在这儿当电灯泡?他若在此处破坏范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会暗暗恨他一辈子。

    “我的司机还没回来!这样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贺小姐到隔壁书房谈一下事情好吗?”他们正在二楼的客厅。因为已经开始施工的关系,一片狼籍。

    贺雅和范弘恩进了书房,留林祖宁在客厅里发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个热恋中的男人。

    两年前刚认识旷雨兰时,他也是那样,既大胆又害羞--以为别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悦,其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他们在图书馆认识,旷雨兰坐在他对面,很认真的读书。他其实没什么事,刚服完兵役不久,刚找到工作,回学校图书馆恶补过去学的建 架构理论。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个小时书,中午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饭。

    “我请客。”他很有礼貌的提出邀请。

    “为什么要你请客?”旷雨兰并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请她客是一种耻辱而非尊荣。

    “我刚刚找到工作,没有人可以一起庆祝。”

    “哦?”那张美丽的脸骄傲的抬台起来看看天空,盘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庆祝,但是我们各付各的,无功不受禄,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帮你找的。”

    两个人走到校门外的台菜餐厅,旷雨兰点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没意见。

    那一餐他破纪录吃了凤爪和苦瓜--林祖宁从来不碰这两种东西,尽管林张琼子的手艺是如何精湛--但他为晒雨兰破了例,还得装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个晚上从图书馆一同出来的时候。

    他的初吻献给那个天边有彩霞的黄昏。

    唉--林祖宁不由得叹口气。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恋爱中的女人也是,他们两人当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种不同正如太平洋与大西洋,爱情是那一道狭窄的巴拿马海峡,竟然可以让他们有如胶似漆的亲密。

    贺雅和范弘恩还没出来。

    根本不是谈事情,是谈恋爱。恋爱还未必是用谈的。

    正在发呆时,门铃又响。

    他迅速的沿楼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开门。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愿意坏了范弘恩的约会。

    “请问找谁?”

    门一开,来客与他同时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你是”两人同时说出口。

    鼻梁上架着黑色细框眼镜的女孩打量他两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谁。她一定是贺雅的妹妹,轮廓有些相似。贺雅 丽,这女孩清秀,很有书卷气。

    “我也觉得你很面熟。”

    林祖宁可不会对每个女孩都这样说。

    “我是贺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帮贺雅做室内设计的朋友。”

    “啊!我想起来了,”贺湄盯着他的断腿瞧:“你是我上个月救起来的那个人,你出了车祸,在草丛中,脸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这样吗”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还睁过眼睛,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医院!”

    “对那么,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然后就看到你。我以为你死了。”贺湄笑道。

    谁说人间没有巧合。有缘分就有巧合。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拍手说:“你们两人真有缘分。”

    贺湄撇嘴笑笑,不否认,也没附和“巧合。”

    “你来找我有事吗?”贺雅问:“家里可还好?爸妈呢?”

    “很好;我只是开车路过,来看看你。”

    “缺不缺钱用?”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

    “不,不,饿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辞了。”

    “别急着走--”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何况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贺湄说:“林先生,幸会。噢!还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脸相迎,自我介绍。

    “幸会。我走了,有缘再见!”

    “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气质,除了教画就是画画,不担心男朋友,不担心没钱吃饭”

    “气质很好。”林祖宁下了评论。

    “每天开车晃来汤去,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天生脑袋少条筋!我真后悔我把旧车子给了她”贺雅说。

    多么奇妙,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宁又把施工状况从头巡逻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报还一报。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从王金凤变为陈氏,十六岁时父亲将我许配给同是地方首富的陈家子弟。

    我一直说不,在心中,不断的说不。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心头只有一个人--那个男人,曾经陪我卖了一夜糖葫芦。我的梳妆台放了一整层的铜钱,那件沾了糖渍的白绣袄,洗也没洗,被我细细收藏起来。我记得他问我姓名的自在样子,也记得他那口整齐的白牙。

    没再见过他。我偷偷读那些千金小姐随流浪汉私奔的坊间小说,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样。母亲给我的新婢女叫阿蛮,她总有本领帮我弄那些书来。

    可是阿蛮再有叁头六臂,也没法替我把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张雁弄来。因为连阿蛮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张雁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铜钱知道,沾上糖渍的白绣袄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宝贝女儿外,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不特别 美,不特别聪明,不特别叫人记得。

    二十五岁上元夜,在金陵。我怀中已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画艇上,船内歌舞曼妙。我带着孩儿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陈元继承祖业,又得到我父亲的大力帮助,算来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还娶了两名妾。

    我没做声。不嫉妒的女人被当做贤德淑女,我不在乎贤不贤德,我不爱他。

    我佩服他的聪明,他的手腕,他的气魄,但我一点也不爱他。

    因为这个理由,我还劝他纳妾,尽管他物色来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视同仁。娘对我说:“看开一点,你爹还不是那样,他有了叁门妾还偶尔到酒巷歌戴,荣华富贵到死。陈元是个好面子的人,他不会亏待你。”

    她说得有理,我心头却寒如冰霜:

    王金凤一生,只能有荣华富贵吗?为何我不能像陈元一样还有其他的爱人。我只要一个人,那个卖糖葫芦的少年,一面之缘终身不忘。

    坐在我身边有一位年轻妇人。约莫十八岁,一身大红新棉袄,模样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着锦衣玉裳,反而坏了她的美丽。

    “夫人,她是金陵本届举人的新妇。”阿蛮挨过来对我说:“那棉袄太伧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样。”

    “你少批评人家。”

    阿蛮是个丫头,但也养于富贵家,年久便自视甚高,看谁都比她低下。

    “新举人是谁?”

    “是个卖豆腐的儿子,叫张雁,据说是十年寒窗苦读熬出头的!”

    “张雁--”

    这名字在我心中念过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边的女人来。我的心中竟有无限酸楚,万种醋意。

    她比我年轻,比我好看,比我惹人爱怜。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爱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见张雁一面,而她凭什么,夜夜能与他同床共寝!

    歌舞灯花醇酒美食,一样也进不了我的眼 ,我只是痴痴看着这个年轻妇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对我微笑。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着她耳朵说了几句话,我听见了。

    “那是金陵富商陈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儿。”

    她客气的与我颔首,介绍自己:“我是张雁的妻子,久闻贵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话,听得我如针刺心肝。我的神色无异,因为我极力镇住自己泉涌的悲伤。

    曲终人散。

    我看见她随一个官人走了。

    没错!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着甜睡的孩儿,傻傻看着一对贤伉俪离开。

    “张雁张雁张雁--”像念经一样默颂千百次,希望他回头发现我,则我今生无憾。

    他果然回过头来。他果然看见我,迟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过头,彷佛在对他说,我是陈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边人多口杂,眼波才动被人猜。

    他也不敢对我笑。在那一刹那间我却知道:他认识我,我认识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凤!

    孩儿被我松软的手丢到地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怀中有个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么!”阿蛮抢过来。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么都不要--

    却只能哑口无言,如痴如呆的看他们走远。

    依然与我的铜钱为伴,叮叮咚咚,度过流金岁月。好不容易等到两鬓斑白。

    每年上元夜,我总盛装赴画艇官宴,不见伊人来。

    阿蛮说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没与他再说一句话,于是我深谋远虑,勤于教导我的儿。

    叫他赴京读书,叫他秘密打听我的恩人,一个叫张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师!”

    儿子返乡时告诉我。

    “他可知道我是谁?”我焦急的间。

    “他说他从不记得于任何人有恩。”

    “这是谦冲,你要学他。”我硬生生的转了语气。

    逾年,我的儿子又捎来消息。恩师有意将女儿许配给他。那女孩他见过一眼,模样甚为中意。

    “娘你说如何?爹已答应!”

    “好,好。”

    好,好--这一世不能结良缘,退而求其次做儿女亲家。那么,我终于能再见他一面了。

    夫婿与我盛妆赴京,替儿备好重礼。陈元在京城物色一处华丽宅第,给儿做新房。

    红烛高悬,叁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孙!”贺客盈门,如同蚁群,来来去去。

    我彷佛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无人听见,终于觅得一个窄巷,边舔糖汁边落泪。忽有人朗朗对我说:“哭什么?糖葫芦卖不完我帮你卖!”

    我见到张雁和他夫人。夫人热络与我招呼。我作揖回礼,对她说:“我们陈家高攀这门亲事。”

    “哪儿的话。女儿嫁入本籍我们都很欢喜,京城少年轻浮,没有你的儿子淳厚。出身富贵而宅心仁厚,不矜不夸,最是难得。”

    张雁忙与贺客寒喧。啊!他也老了,皱纹多了,背驼了。

    一口白牙竟还在,是当初那个少年。

    不知他可记得我?

    我一生只要这个答案,老天爷!我甚至想直趋他面前问他:“你记得王金凤吗?几十年前在金陵与你卖一夜糖葫芦的女孩子?”

    在贺客群中转呀转,终于,来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边。

    在他身旁我竟还会颤抖。喜不自胜。

    “亲家母。”

    他终于对我说话。不,我不要这句话。

    又一波人潮密密涌进来。爱面子的陈元开了流水席,分为叁等,上等待贵宾亲友--谁知贵宾亲友多如蚂蚁。

    我的手心触到一枚冰凉的东西。

    差点惊叫出声。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别惊扰他人。

    一枚铜钱。

    啊!一枚铜钱--

    我握紧了铜钱,神色镇定再随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没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给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无憾--真的无憾

    梦中也会笑,直到我 下最后一口气。

    福禄寿,我都有了。但我这一生算悲剧还是喜剧?

    你说,是悲剧还是喜剧?

    人人都说,我的命够好了。靠父,靠夫,靠子,各个稳当杰出。

    是悲剧还是喜剧?

    “再见。”

    这一次,天使守约跟他好好道别。

    无论以什么方式道别,他还是无限怅然。

    “再见!”

    他对着飞舞的窗纱说话。

    电灯啪一声扭开了。不用说,是林张琼子。

    “我来看看你有没有盖好棉被,你对我说再见做什么?你要那个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个,没心没肺”

    林祖宁装睡。

    “又来这套!你跟你爸爸一样,跟我玩一二叁木头人?哼--”

    “祖宁,我要跟你谈谈。”

    旷雨兰意外的拨空陪林祖宁到医院打掉腿上的石膏。原来是有话想跟他说,林张琼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医生说复原情形良好。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医院,林祖宁的心情并未比较轻松,因为旷雨兰有话要跟他谈。

    好久没跟旷雨兰谈过太有目标的事。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双方都知道是错误。

    有什么好谈?旷雨兰口舌辩给比他好,逻辑推理比他强,主观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旷雨兰“谈”比小学生听校长训话还惨,说错话和不说话都有罪。林祖宁心想:旷雨兰还好没当法官,否则重刑犯难逃一死,轻刑犯则难见天日。

    “到哪儿去?”

    他徵询她的意见。怪事,他认识她后越来越像专制体制下的小奴仆,生怕动辄得咎,乾脆听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见吧?”

    “鸿霖?”那是他请她吃第一顿大餐的法国牛排馆。

    “天哪!早就关店大吉了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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