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车子开的过快,才走了两个路口,林美玉的这辆莲花跑车就被警察给截住,并开具了罚单,而等警察走之后,从上车后就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唐欢忽然开口了:“这个,我看今天还是算了,汇报的事情不在乎这么一天两天,嗯,时间不早了,你还是送我回不了,还是我自己吧,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好。”
说完,唐欢这就打开安全带,准备接着打开车门下去。
“等等!”林美玉忽然抓住唐欢的胳膊。
“怎么了?”唐欢一顿,转过头来,微微一笑“有什么事情么?”
“我,我”看着唐欢的笑容,林美玉一时间却愣住了,但过了一会儿之后,她抓住唐欢的手却慢慢松了,接着她叹了口气,把头转向驾驶室的前方,双手又握上了方向盘“没,没有了。”
看到她这个样子,唐欢却不着急下车了,反而又端详了她几下,接着再次一笑:“你一定有事。”
“没有,没有。”林美玉忽然往后一仰,长长呼了口气“只是,忽然觉得有点心烦。”
“心烦?怎么,我给你的工作太多,感觉到有压力么?”唐欢问。
“不是,你对我很好。”林美玉慢慢转过头来,身体却依然躺在座椅上,脸上还带着微笑“为你工作,感觉很充实。”
“哦,充实。”唐欢随口应了一句,目光却不由自主的顺着她的脸庞往下,顺着紧贴在她身上的粉红色旗袍往下,微微鼓起的胸部,紧紧的,似乎不足一握的束腰,还有那高开叉。露出若隐若现大腿的裙裾。尽管她穿了肉色地丝袜,但,但
“你在看哪里?”林美玉忽然问了一句,眼睛直直的看着唐欢。
“咳咳”被发现的唐欢马上咳嗽了两句,刚想说话,却发现喉咙干涩,连忙吞咽了几口口水润了一下,这才一边摸了摸鼻子掩饰尴尬,一边道。“这个,呃,你,你现在的样子实在,实在那个太”
说到这里。大概是说了几句话后胆气慢慢回来了,而且唐欢毕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灵魂。自制力很强,因此回复也很快,在最初的尴尬消失之后,马上再次清了清喉咙,微微一笑:“主要是,你现在的样子太诱人了,太惹人犯罪,而我是个男人,所以,有所尴尬也是正常。这正是你魅力的体现不是么。”
“哦?”林美玉依然直直的看着唐欢。眼睛微微一眯。笑了笑“你,真地是男人了么?”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还悄悄的把小腿伸过来,用脚丫轻轻的碰了碰唐欢小腿。她之前是穿着高跟鞋,开车显然不合适,所以开车的时候是把鞋子脱了地。
这个情况。已经是很明显的勾引了。
尽管唐欢不知道。这个林美玉为什么忽然这样,但一直性格有些拘禁地他。本能的对这类事情有点排斥,但他又不想就马上走开。一来,这种有些暧昧的气氛,其实他很享受,二来,他不想马上就失去这个用起来还算不错的助手,至少在港元风暴之前。
于是,他故意装作不知道,既不躲避,也不马上离开,而是转过脸,同时毛手毛脚的在车前的音响开关上乱摸:“对了,你这里有没有什么好听的歌?如此良夜如此风,适合听一曲该死,这放音机的开关在哪?”
看到唐欢这个样子,林美玉微微一叹,接着收回脚丫,又坐起身:“我来吧。”
说完,她伸手在放音机的开关一按,咔的一下,紧接着,汽车里就响起了一阵音乐声。
首先是一阵很有节奏地鼓声,紧接着一阵熟悉地,带着一股慵懒的男音,在吉他的伴奏下缓缓的流了出来。
“monbono?”刚一听这旋律,唐欢马上就认出来了。
“没错。”林美玉微微一笑,一俯身,趴在方向盘上,眼睛微微眯着,身子还在随着音乐微微的摇摆“你果然很博学,这都知道。这是爱尔兰一个摇滚乐队boomtowrats的歌,名字就是monbono。不过这首歌其实并不流行,我也是以前在出外带团去爱尔兰旅行的时候,很偶然地在一个酒吧里听到,据说是哥伦比亚地曲风。我很喜欢这种慵懒的拉丁味,于是就问了歌曲地名字,还特意买了这张专辑。”
“呵呵。”唐欢摸了摸鼻子。他倒没那么博学,他知道这首歌,主要还是因为一部名叫史密斯夫妇的好莱坞电影,而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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