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五)宣扬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刻意渲染、夸大民族愚昧落后或社会阴暗面的;
(六)鼓吹宗教极端主义,挑起各宗教、教派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伤害群众感情的;
(七)宣扬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的;
(八)过分表现酗酒、吸烟及其他陋习的;
(九)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
这一次的《迷失北京》,也就是现在的《苹果》,明显就违反了这几条,在剧本备案违反了第六条的标准,跟备案的设定剧情人物刻画叙事风格存在很大的差异。
在送审环节就更严重了,差不多是违反了第十二条中的影响未成年人心身健康、第十三条第七项的宣扬淫秽色情跟第十四条的第三项展现淫乱、性行为跟男女性器官等隐秘部位。
所以这电影犯得忌讳毛病不是一般的多,同时也不单单只是涉及到了制作人导演跟相关的影视制作公司,主演也附有很严重的连带责任。
当初汤唯拍色戒就因为类似问题被总局封杀,因为她主演的《色·戒》中有几段激情戏引起了非议,哪怕电影没在内地上映,总局这边也通过行政手段对汤唯进行了限制。
从2008年3月5日开始,各电视台也禁止了对汤唯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包括播出她代言的广告。
总局的“封杀”影响了汤唯参与影视工作的进程,直接是使其无法顺利接演片约,演艺事业完全陷于停顿。
之后,在导演李安的推荐下,汤唯远走英国短期学习舞台剧和英文,直到2010年底才靠着李安那边的人脉影响力解除了相关封杀。
就这还只是在外面上映没拿来国内送审挑衅的,所以《苹果》跟范冰冰这样的做法很犯忌讳,简直就是把总局的颜面尊严按在地上各种摩擦。
虽然范冰冰这边解释是被人算计陷害了,里面那个有裸露镜头的不是自己,但依然是被要求签保证书跟忏悔书,一旦后面因为这事闹出了很负面的社会影响,到时候可就不是你被陷害就能了事的,对于这方面总局跟有关部门一向是零容忍。
范冰冰又不是第一天出道,本身也早就过了一脱成名的阶段,自然不可能故意作死,但这电影怎么说呢……水平竟然还不错,尤其是这几段激情戏还真不算多余,拍的很有味道,李长生不得不承认范冰冰是真的很适合这类角色,看的还蛮有感觉的。
不过李长生也发现了中间过程中是有细微的不同,虽然那个替身很像,很多角度也是进行了专业剪辑,但懂行的多多少少还是能看出一些痕迹,不然你真当总局是那么好公关的?
“我那个阿姨还真是会玩,这招未免也太狠了一点,这是真要把人往死里整,一点都不给她翻身的机会啊,不但她范冰冰没有以后,那位花姐只怕也会头疼的厉害,怕是很难再留住什么人了。”
一个经纪人最重要的就是能让旗下的艺人越混越好,如果因为经纪人的问题导致旗下艺人身败名裂,还是范冰冰这个级数的,哪怕是王京花这样的内地第一经纪人只怕也彻底到头了。
娱乐圈可是很现实的,之前大家都想跟着你,甚至跟你一起叛逃华谊,想的还不是你花姐本事大,手眼通天,能让我们越来越好。
结果现在一天不如一天不说,还捅了这么大的篓子,把近乎已经位于内娱女星天花板的范冰冰以这样的方式直接报废,以后谁还敢继续跟着你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