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马拐子为什么会带这么多的亲卫,不过,却也没意,两人走到一起来,相互抱着对方的肩膀,用力摇了摇,拍了拍对方的后背,然后大笑着分了开来。
“老哥既然来了,小弟我就不再耽搁了,以免误了行军时辰,来日我们哥俩在河间城再聚时,再痛饮三百杯!”
范子同退后两步,朝马拐子拱了拱手,转身欲走。
“慢!”
马拐子举起手,喊住了范子同。
刹那之间,范子同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起来,为了不使马拐子生疑,以免让他知晓自己被当了替死鬼,范子同不得不转过身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老兄还有什么话要提点小弟啊!”马拐子笑了笑。
“为了祝大帅和范老弟旗开得胜,早日归来,老哥我为范老弟准备了一件礼物,还请老弟笑纳。”
“礼物?”
范子同愣了愣,笑着说道。
“既然如此,小弟我就不客气了!”
“这个礼物对老弟一定会有所帮助,老弟一定会满意的,请跟我来!”
说罢,马拐子带着亲卫当先朝旁边的一座营帐走去,范子同不得以只好带着自己的亲卫随他步入帐中。
大帐内已经空无一人,东西也都搬空了。只留下了一地垃圾,马拐子地人多,不经意地占据了大帐的四周,隐隐将范子同一行包围了起来。
范子同觉得情况有些不对,感到自己好像落入了某个陷阱之中,他朝身边的副将使了个眼色,副将将手放在了腰间的刀柄之上。
范子同装着对对方的举动视而不见,笑着说道。
“老哥。礼物在哪里啊!别再藏着掩着了,大帅叫我在他出发后一个时辰出发,现在时辰已经过了,老哥你也知道,要是违了大帅的军令,不管是谁。都要吃不了兜着走啊!”“呵呵!”
马拐子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上嘴皮,那张饱经北地风霜的脸上露出地笑意多少有些狰狞,就如一头嗜血的野兽一般。
“范老弟,不要着急,礼物马上送到!”
说罢,他让开了身形,露出了一个人的身影,那人的装扮是马拐子的亲兵,头盔压得很低。挡住了他的脸,不过。现在他已经将头盔取了下来,露出了本来面目。
马拐子弯下了腰。躬着身,神态毕恭毕敬。
那人脸色苍白,目光如电,就算沉默着不说话,那身形也威势凛然。
那人正是无论如何也不该出现在此地夏王高畅。
“你!你!”
范子同手指着高畅,半晌,说不出话来。
大半年前,高畅前往魏刀儿大营单刀赴会时。范子同也曾和他有一面之缘,仅仅是一面。高畅就给他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再次相逢,又是在这样的一个场面,自然令他惊慌失措,不能自已。
没待范子同将话说明白,围在他四周的那些人纷纷抽出横刀,将刀尖对准了他们,有的手中竟然拿着手弩。
范子同的人也抽出刀来,背靠着背,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的态势。
“大帅哪一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做!”
范子同面向马拐子,厉声喝问。
“哼哼!”马拐子冷笑一声。
“你们是不是把我马拐子当笨蛋了,迂回攻打河间,放屁,你们把老子留下来当替死鬼,自己好跑路,还以为老子不知道,既然你不仁,就不要怪老子不义了,再说,夏王英明盖世,早就识破了你等的阴谋,小的投靠夏王,那是弃暗投明,跟着夏王混,有的是荣华富贵,跟着宋金刚那个贼王八,只有当替死鬼地份!”
说罢,他转过身,躬着身,对高畅说道。
“殿下,请!”
自从知道宋金刚将自己留下来断后,吸引高畅大军的注意力之后,马拐子就想出了这个死中求活地办法,他派人向高畅暗通款曲,愿意投降高畅。
出于谨慎的关系,最初高畅并未对他深信不疑,也拒绝了马拐子里应外合袭击宋金刚大营地计划,他等宋金刚大军离开营地之后,这才开始了行动,在马拐子的配合下,悄悄率领大军潜入马拐子营中,控制了马拐子的部队之后,再化妆成马拐子的人来到范子同的大营,也就出现了刚才的那一幕。
“古人有一句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意思是说,一个人要想活得好,要想活得舒坦,就要明白取舍之道,当两条路摆在面前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条对自己有利的道路,不要被情感什么地驱使,一定要非常理智地选择,范子同,你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这样?”
高畅缓缓朝范子同行去,声音不疾不徐,娓娓道来,每一字,每一句都令范子同惊心不已。
范子同地手在颤抖,心跳异常剧烈,心脏的每一下跳动似乎都顶到了喉咙口,仿佛下一次就要蹦了出来。
怎么办?
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第一条选择为宋金刚尽忠,那是死路一条;另一条路的榜样还站在那里,那就是投降高畅,按照高畅所说的去做,至少暂时能保住性命。
忠心?
忠心多少钱一斤?
妈的,老子对他忠心耿耿,他把老子当作什么了?不过是一颗棋子而已,不然也不会把自己留下来断后,也就不会遇见这样的事情了,说是重视老子,只相信老子,所以才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老子,狗屁!
经过一番并不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范子同马上做出了选择,高畅的话没有错,一个人做什么事情,做出什么选择,最主要的一条依据就是,那件事情究竟对自己有没有好处。
“放下武器!”
范子同对身边的亲卫吼道,随后,他解下自己的佩刀,扔在地上,接下来,朝高畅倒头就拜,高声说道。
“夏王千岁!千千岁!小的愿为夏王的大业效犬马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