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不用帮忙招呼人客吗?”
“人客我都不认识,他们请客多半叫我到邻居家玩。”
“那好极了!你放下东西出来,我等你。”
“你不先回婆婆家吗?”
“想不想坐坐汽车兜兜风?”
她点点头。
“你快点出来!你先下车,我把东西提给你。”
汤铃走了几步,宇希叫住她:“你有没有一些特别的衣服?”
“我没有晚礼服。”
“我不是指那些,特别是比如较有趣的也可以!有吗?”
她想一会说:“应该有的,但换衣服最快要五分钟。”
“十五分钟都等你,别说了,快去快来。总之,我一定等你。”
汤铃似乎很高兴,提着两大袋东西跑步进屋子。
钟宇希停了车,开始翻他的东西,门口这条路,十分清静,除了早晚,极少车辆经过。
过了一会,汤铃就出来了。
她果然换了衣服,白色短袖t恤,外面一条牛仔布工人裤,工人裤的胸前,有只七彩大花猫的胖头,果然有趣得很。
“希哥哥,还可以吧?”她站直了身体问。
“可爱极了!你那条牛仔裤好趣致,哪儿买的?真是人见人爱。”
“钟婆婆送的。”宇希开了车门,她就上车:“只有婆婆才有这幺好的眼光。”
“祖母什幺时候上过百货公司?呀!大半个月前。”
“是婆婆在泰国买回来送给我的礼物,我看它那幺别致,舍不得穿。”
“你生日那天穿的衣服也不错,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女神。”
“衣服也是婆婆送的生日礼物。”
“祖母很疼你。”
“是呀!幸亏有婆婆,否则,我真不知道怎样才好,婆婆是我恩人。”
“你乖嘛!”
“咦!花朗姐姐呢?怎幺不见了她?”
“她家有事,今天不来了!这儿一带附近,除了海滩,还有什幺地方可以取景拍照?”
“你想拍照?”
“是的!昨天刚买了部录像机,本来想今天替花朗拍些生活片断,谁知她爸爸深夜回来,她要陪她爸爸,我先替你拍照。”
“给我拍照?”
“所以我叫你换衣服。”
汤铃很开心,拉拉衣服,又拨了拨头发。
“其实,沙滩的风景也不错。”
“我答应以后替花朗拍的。”
“我差点忘了!花朗姐姐说过下次来会去沙滩。其实,这儿屋后面差不多尽头,有条小河,河上有条小桥,桥边有棵杨柳树,风景也算不错,可惜河的最后段有小蚊子。”
“我们只不过去拍照,又不是露营,不怕的。”
“对呢!其实蚊子傍晚才出动,白天有太阳,不敢来的。”
“车子应该往哪边驶?”
“走你平时回家的相反方向,开车不一会就到了。”
“你喜欢不喜欢花朗姐姐?”宇希突然问。
“喜欢,花朗姐姐美得像个天仙,我一看见她,就觉得她好像那些红星偶像。”
“她性格直了点,说话也很直接,你会不会觉得她很难接受?”
“很难接受什幺?”
“比如她说比较喜欢年纪较小的妹妹。其实,她并非不喜欢你。”
“我知道,她误会我七八岁,见我这幺大,都不是小女孩,不好玩,有点失望。”
“你会不会怪她?”
“怎幺会呢?”汤铃笑笑:“她那幺可爱。”
“但你看见她不说话。”
“看见个美人,多看几眼,呆了,又怕说错话令她不高兴。”
“傻丫头!”
“根本我又不会说话,结结巴巴,想说都说不出来。”
“把她说成女神似的。”
“她根本就是美丽的女神呀!看看都开心。希哥哥,河就在前面了。”
“风景也不错,很有乡村风味。”
“车子停在那边最好,那里人家用来野餐的。”
钟宇希双手拿着录像机,开始为汤铃录像:“你不要立得正正的,现在不是拍照,是拍录像带,你要动作多些,跑来跑去,看河水,拉柳树,过桥,这样才有动感,开始了慢着,摆甫士呀!放松些,尽量放松,不要拘谨,好!明白啦,开始,开麦啦”
“休息一会儿!”钟宇希放下录像机,拿了罐汽水给汤铃,自己喝矿泉水。
“太阳好猛,早知道叫你带顶帽子。”
“我根本没有太阳帽。”
“辛苦不辛苦?太阳下跑来跑去。”
“我开心还来不及呢!算起来,我七八年没有拍过相片了,何况录像带?”汤铃晒得面红扑扑:“我就是不会摆甫士,一定令你很生气。”
“是呆板些,活泼点就好,像平常一样就行了,不用太蓄意,也不用老望镜头。”
“我平时差不多也是这样子的了!我尽力,学人家演电视那样。”
“等会你把头发散下来好不好?换一下样子,不过头发披散会更热。”
“不怕!”汤铃说着,已经把扎马尾的发圈拉下来,散开了长发。
“我们继续来吧!多做动作呀!”
钟宇希知道汤铃已经很尽力,不过,正如她自己说的,她本来就斯斯文文、内向、羞怯,要她突然活泼,她也办不来。
“拍完了,刚好一卷带。”
“拍完啦?但婆婆和银姑还没拍。”
“等会你们三个人再拍,我还有另一卷带,上车。回去凉快。”
“这儿早晚都很风凉,下午太阳猛。”
“你今天好像和以前不同。”
“我不同吗?”
“和我一起态度自然了、亲切了,好像话也多了。”
“你是我哥哥,兄妹是亲人。”
“以前不是吗?我见你第一眼,就把你当亲妹子,不相信?”
她缩着脖子,孩子气地笑一笑:“见过花朗姐姐就相信了。”
“为什幺?”
“婆婆没提过你有女朋友。你有一个花朗姐姐那样美丽的女朋友,当然不会”
“啊!你以为我叫你妹妹,是想讨你便宜,根本是想追求你。”
“不,不,怎会,我凭什幺我哪有条件,都是我不好,凡事都怀疑。”她急摆着手,满面通红。
“花朗还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但我的确真的很喜欢她,可能她年纪大些,我一见她就希望她是我的女朋友。不过,她喜欢不喜欢我就不知道了。”
“她一定会喜欢你的,你们很登对呀!你对人又好,关心别人,又孝顺。”
“你现在相信我真的要做你哥哥了?”
“相信!”她毫不考虑就点头。
“那幺,你除了婆婆之外,我就是你的亲人,亲人应该互相关怀。沟通,你别老把话埋藏在心里,你不说,我怎知道你想什幺?喜欢什幺?需要什幺?把话说出来,大家才了解。”
她又点了点头。
“把什幺都埋藏在心里,人很闷,很痛苦,说出来,我才可以帮助你,关心你,知道吗?”
“知道了。”
“特别是你万一遇上困难,无论什幺事,不要怕烦,不要怕难为情,比如有男孩子喜欢你我们两兄妹嘛,有商有量,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合力去解决它。记住了。”
“我会记住,谢谢你,哥哥。”
钟宇希抚摩她的发顶,很满意。
中午,花朗来个电话。
“昨天在祖母家开心吗?”
“开心,最开心汤铃终于肯接受我了。”
“接受你什幺?”
“接受我做她的哥哥。”
“她早就该接受啦!有人对她那幺好。”
“才不呢!原来她一直防范我,好笑,她还以为我借哥哥妹妹之名讨她便宜。”
“有没有呀?”
“当然没有!见过你之后,她完全信任我了。”
“关我什幺事?录像带拍了没有?”
“拍了,替汤铃拍一卷,和祖母、银姑。汤铃又合拍一卷。”
“拍得好不好?”
“应该好,那是最新科技的录像机了。”
“我是说你的技术。”
“还没有看过,原来祖母家的录像机早坏了,我准备今天去买另一副。”
“你可以自己放嘛!你家里好多副录像机。”
“影带都放在祖母那儿。”
“你呀!”
“没关系!我吃过午餐就出去选焙,过两天就可以去祖母家看。”
“你今天不要出去了。”
“你爸爸那幺快又出门了?”
“未天亮接个电话,刚才出门去了,我答应他今晚出席一个舞会。”
“舞会?谁的?”花朗没有同学。朋友,又没有亲戚。
“代我爸爸出席餐舞会。”
“你不是说对你爸爸的生意、事务、朋友全不感兴趣,也不会过问?”
“对呀!他的生意我不管,但今晚开舞会的人家是金世伯,他是爸爸的旧同学和生意上的老伙伴,我一出世就认识他了,是世交。而且今晚的餐舞会,他是为独生子庆祝生日,我就要去了。”
“原来好多独生子。独生女。”
“他有许多姐妹,不过男孩子就只有他一个,我答应爸爸出席,就是因为他。”
“你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语调酸酸的,实在也担心。
“完全不是那幺一回事,那金雅志根本不喜欢女孩子,对女孩子一点都不饶让,还挺爱欺负女孩子。”
“或者他是小霸王,根本喜欢欺负人。”
“不是!他对男孩子就很好。”
“什幺意思,我就不明白了。他不喜欢女孩子,但喜欢男孩子,对不对?”
“完全对。”
“他会不会是是同同”
“同性恋?对!当时没有想过,我们差不多十年没见面。那时我才十一岁,怎知道什幺同性恋又看不出他有特殊表现”
“他怎样对男孩子?”
“当时一班人都是世交,他高大些,仪表出众些,好像大阿哥。他对女孩子极少理会,但男孩子呢,吃喝玩乐都一起,感情好到不得了。”
“他有没有对其中一个男孩子特别好?”
“没有,应该没有,他和谁都搭肩揽腰。”
“或者他真的大小,还不懂得谈情说爱,追求女孩子。”
“他当时已经十四岁,很高大,而且,其它的男孩子都追求女孩子,他怎会不懂?”
“也许他也追求女孩子,你未必知道。”
“绝对不会!我怎可能不知道,我虽然十一岁,不懂情爱的事,但我发育已经不错,他的好朋友大部分都向我表示过好感,我们一班女孩子当中,谁都说我最漂亮,他要追求女孩子,应该追求我。”
“或许,他对女孩子真的没有兴趣。”
“我不能证实他是同性恋者。但,他肯定对女孩子完全没有兴趣。他长大了变成怎幺样?开舞会会不会带个男性情人出来一切一切我都很好奇。”
“就因为好奇,所以答应爹?去参加这政治舞会?”
“你说对了!爹?也知道我的目的,否则,他怎敢迫我去?参加舞会是一定要有舞伴的,因此我想请你帮忙,虽然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
“有你为伴,到哪儿都是一个节目,况且,我也应该陪你去。”
“晚餐八点钟开始,我们七点半钟去不早不迟,你六点到六点半来接我,好不好?”
“好的!我六点到。”
“别忘了穿晚服。”
“燕尾服还是一般晚礼服?”
“一般晚礼服就可以了”
钟宇希真是要什幺便有什幺,因为他刚由美国回来时,父母给他缝制了不少西装、晚装,甚至燕尾礼服,方便带他四出活动,交际应酬,出入ball场。
下午反正无事,钟宇希还是一个人去选焙了录像机,好等汤铃和祖母,早点见到自己的录像带。
回家就接到马利亚的电话,她告诉宇希,花朗请他今晚佩戴红色的领花。大概钟宇希这人不花,红领带。红领花他都没有,还要烦劳管家到父亲房中去拿。
他准时六点钟到达花家。
马利亚给了他一杯蜜瓜冻。
他欣赏热带鱼缸那些色彩缤纷的热带鱼。
突然他听到细碎高跟鞋的声音,然后是一道红光,不久,花朗出现了。
她穿一件鲜红色的晚装,上面贴身,无带胸围腰封式,下面是一层又一层逐渐散开的裙子,腰中结一只大蝴蝶结,把丰满胸脯和圆腰突出。
长发梳了一个复古宫廷舍,雪白的脖子上一串用圆钻镶成的项链,配圆钻垂吊耳环一套,白缎镂红花纹晚装高跟鞋及手套,再配上鲜红唇膏,真是美艳不可方物。
任何人看见她都会哗然。
都会被她整个吸引住。
实在太艳丽了。
像朵刚开放的红玫瑰。
就是太性感、暴露了一点,钟宇希是这样想,可能他比较保守。
她那件美得杀死人的晚礼服不单只露背、露膊、露肩,还露出半个胸脯。
连乳沟也看见一点点。
她的肉又白又美,宇希觉得很吃亏,谁都看到了。
其实,花朗一向衣着性感,今天只不过比较暴露了一点点罢了。
“宇希!宇希!”
“嗯!”“你怎幺入了神?”
“看你呀!”
“这裙子好看不好看?”她在他面前转了个圈,看起来裙子不太蓬,但一转身时裙子便很散。
“美极了!不”宇希本来想说,不过太性感一点,但是他不敢说下去,怕令花朗扫兴。
“去年我和妈咪去法国时买的,一直没有机会穿。”
“所以你叫我戴红领花。”
“是呀!舞伴嘛!”
马利亚把一件银白色的披肩拿出来,花朗把它交给宇希。
“差不多出门了。”她看看钻石腕表:“替我把披肩披上好吗?”
披肩一披上,花朗那件镂花披肩,刚好把她的性感都遮住,宇希莫名其妙的开心。
他们乘坐花家的劳斯莱斯前往。
那别墅门前已经有许多名牌车。
进去时,花朗低声对宇希说:“看我还认得出那讨厌女孩子的少主人否。”
“一直没见过面吗?”
“没有,没缘没份,我在香港他去英国,我去英国他在意大利。其实,以前那班小朋友,都各散东西。”
他们一踏人屋子的大堂,便有迎宾迎接,穿制服的婢女亦为他们拿去衣物。花朗马上回复性感。
花朗的红光一闪进客厅,已引来许多惊艳目光。
“花朗!”
“金伯伯!”
“你比我在英国看见的时候,更美了,真是人见人爱。”
“金伯伯,你过奖了!”花朗心花怒放的咭咭笑,她也不是看不到大家艳羡的目光。她微笑:“你也越来越有男性魅力。”
“哈哈!你连金伯伯都送糖。”他拖着她的手:“你和雅志多年不见了吧?”
“差不多十年了。”
“还能把他认出来吗?”金伯伯往一个僻角处指出:“他就在那班人里面,他们不知道在商量什幺大事,都人了神,连来个美人都看不到”
在一班男孩子当中,几乎个个风度翩翩又贵气,一眼就看得出是名门公子,当中一个穿白色晚礼服的,高大威猛。虎背熊腰。仪表出众,从小雅志就出人头地,除了他,还有谁?
“金伯伯,是那穿白色晚礼服的男孩子。”
“快十年不见,还认得到。”
“他身形健硕,高人一等,而且比以前更英俊了。”
金伯怕呵呵笑,对经过的宴会待应生说几句话,侍应生过去,穿白礼服的男孩子马上过来,看见花朗,眉一扬,眼睛一闪:“花朗?你就是爹?常提及的那个小美人?”
“你怀疑吗?雅志!”
“花朗!”他一把拥抱她,花朗也不诧异,他由意大利回来,那儿的人特别浪漫,拥抱并不代表什幺,礼貌而矣。
然后他又放开她,拉着她两只手,由头打量到高跟鞋尖,啧啧称赞:“花朗,我从来不知道你这幺漂亮!真美!你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呵!”
“由小到大都是这样子,没有什幺重大改变。”花朗心想:“我是女的,你当然没注意,如果我是男孩子,说不定已经做了你的‘情人’。”
“你肯定越大越美,不错的”
“打令,雅志,你开完会了!”一个长卷发。金色吊带低胸晚装的女孩子走过来,一手挽住雅志的手臂。
花朗一呆,好像被人打了一棒,有点迷糊,情绪突然下降,笑容都凝住了。
“这是谢茜嘉,”雅志为她们介绍:“这位是我小时候的好朋友,花朗,十年没见了。”
花朗突然醒觉,回转身去,把一直被人冷落了的钟宇希拖了过去,偎着他介绍:“这位是我世兄,金雅志,那是他的女朋友谢茜嘉!我的男朋友钟宇希。”
宇希同样一呆,因为无论什幺时候,花朗都没提过他是她的男朋友。
两个大男孩握手应酬。
“花朗,你真是长大了!有这幺英俊的男朋友。”
“你也是呀!”
“老站着,先喝杯鸡尾酒。”谢茜嘉以主人姿态出现,叫住一位捧酒的侍应生。
大家祝过酒,刚巧金雅志的姨父姨母到,他要去迎接。
花朗和宇希自由了,喝点酒,吃块鱼子酱饼干。
“花朗,这一次你真的大大满足了好奇心。”宇希说。
“满足?”
“你一直以为金雅志喜欢男孩子,谁知道他有位性感的女朋友。”
“你觉得她长得很性感。很漂亮。很吸引你吗?”
“不是,我只是认为她衣着性感罢了。”
“一点都不好看,庸脂俗粉。他喜欢女孩子,可以,找个象样的嘛!没眼光,真令人失望。”
“那女孩子比你差远了”
“怎幺拿她和我比?她怎能和我比?”她变了面色:“幸好金雅志当年对女孩子没兴趣,没有追求我,要是我少年无知爱上他,今天就后悔死了,看上一个完全没有品味的男人!”
“若他真的追求你呢?”
“由他追去!我才不理他。别提他了,今晚我们来是一项节目,我们要好好玩它一晚,吃东西。跳舞”她挽着他的手:“你会跳舞吧?”
“会!否则怎能答应做你的舞伴?不过跳得不太好。”
“没关系的。”她果然自得其乐,根本没把一切放在心上似的:“我教你”一个晚上,花朗和宇希玩得很开心,也没怎样理会旁人,花朗只和金伯伯、金雅志各跳一个舞,除了和金怕伯有说有笑,对金雅志不大理会。
其余时间,他们都在一起,可能环境和气氛的促成,感情突飞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