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骑太快。”沈佳仪在我耳边说,双手抓着车后杆。
“怕的话,就抱住我啊。”我开玩笑。一个期待发生的玩笑。
视线是一种很奇异的东西。
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刚开始认识彼此,就选择喝下午茶、或好整以暇吃顿晚饭,常常会大眼瞪小眼,反而是不擅长语言的男女错误的约会策略。想想,彼此的眼睛必须摆在对方脸上的话,若没有足够的交谈内容支撑彼此的视线,就很容易陷入尴尬的境地“相对无言=惨绝人寰”
所以陌生的男女要约会,选择看电影是很理智的作法,因为看电影的正常视线,可是要放在遥远的大屏幕上,不用看对方,也不用多说一个字(完全沉默也是种格调),衣切都很自然,不须承受额外的压力。
而男生载女生骑车,在视线的投注上也有减缓压力的奇效。在弯弯曲曲的山径上,迎着让人不得不清醒的凉风,我俩有说有笑,刚刚的莫名尴尬不知不觉随着初冬的凉风冻结在后头。
然后是一阵让人温暖的沉默。
山风吹拂鱼鳞般的金色阳光,引擎声碰碰击打无语的节奏。
我只是静静地骑着车,感觉沈佳仪此时此刻只与我在一起的奇妙滋味,希望沈佳仪也有“此时此刻”的记忆感,收进名为“柯景腾”的抽屉里。
“喂。”
“?”
“我喜欢你。”
“我知道啊。”
“真的。”
“好啦。”
“超级喜欢的。”
“可以了!你不要那么幼稚!”
山风哩,我牢牢看着后照镜里,沈佳仪羞赧的神情,看的快出了神。
真希望我们之间的一切,最后能有个无悔的结果。
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园游会结束,在嘉义市区嗑了地道的火鸡肉饭,又熬过了两部不知所云的二轮电影,我们一行人终于踏上朝拜日出的旅途。
车子绕过拐来拐去到吐翻天的山路,加上一路猛打呵欠,我们好不容易来到阿里山的火车站,据上传说中很有古怀情调的小火车。
接近破晓的蓝色温度,将整座山冻的连树叶都在发抖。小火车在黑夜里哆嗦不已,挨着冰冷的铁轨,摇摇晃晃地像条胖大虫。
双颊红通通的沈佳仪坐在我对面,冷得直发颤,不断朝手掌呼热气。好可爱。
善于制造机会的叶恩瑄对我眨眨眼,丢了一对毛茸茸手套给我们。
“一只给佳仪,一只给你,你们吼,真的很欠常识喔。”叶恩瑄哼哼。
于是对半。
我的右手戴上手套,沈佳仪的左受戴上手套,两个人默契地不表示什么,生怕一旦开玩笑解除共享手套的尴尬的同时,隐藏的幸福羞涩也会一并消失。
我乖乖闭嘴,也不去逗沈佳仪说话。
火车停。
我们跟随满火车的游人鱼贯下车,走道观赏日出的大广场。
那天云海很厚,厚到足以藏匿一百台外星人飞碟。天空由黑转为混沌的墨蓝。
我们一夜未眠的困顿在冰冷的风中全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期待看见太阳从云海中破升而起的兴奋。
沈佳仪笑嘻嘻地看着我,跟我打赌等一下有没有足够的幸运可以看见日出,我不置可否,还沈溺在两人共享一对手套的小小幸福里。
十几台相机与三角架立在广场中央,不约而同对准云海,四周都是嘻嘻哈哈的情侣喧闹,行着粉红色的光合作用。
“挪,慢慢等吧,看样子还要一阵。”我递过小摊贩买来的热豆浆。
“谢谢。”沈佳仪捧着热豆浆,珍惜似地吹气。
我心中暗暗发誓。如果等一下太阳破升而出,万丈金黄穿过云海的瞬间,我就把握时间牵起沈佳仪的手,进行第二阶段的“告白”——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胜或负。全部或归零。一百分的天堂人生或负一百分的地狱生活。
一个深呼吸中决定,就是这么一回事。
“那个,山上的空气很稀薄。”我看看正吃着肉包子的叶恩瑄。
“嘿呀。”叶恩瑄。
“氧气很少,算是稀有资源了。”我凝视着叶恩瑄的眼睛。
“什么稀有资源,你要说什么啦?”叶恩瑄皱眉。
“我刚刚发现,这里的氧气只够两个人呼吸。两个人刚刚好。”我压低声音。
“”叶恩瑄吐吐舌头,捧着吃到一半的肉包子光速逃开,远远地看着我奸笑。我感激地朝她比了个含蓄的发冻中指。
就这样,沈佳仪与我站在广场中央,分享独属两人的稀薄氧气。天空的颜色变得诡异难辨,似乎已到了破晓前夕的暧昧时分。但深墨沓滞的天色越来越淡,却不见石破天惊的日出。
“今天好像看不到日出了呢。”路人甲哀怨。
“怎么可能,阿里山的云海日出最有名了啊!”路人乙叹气,放下相机。
没有日出?今天没有日出?
没有日出要怎么表白心迹?我的心脏跟着迟迟不到的太阳埋在厚厚的云海底,沈佳仪的脸色也露出好可惜的信号,转过头看着我,叹了一口气,不说话。
我好不容易积聚的勇气,在那一瞬间完全溃散。
罢了罢了我叹气。
几个小时后,我跟沈佳仪撑着无精打采的身体搭着北上的火车,离开了命运大魔王击败我的嘉义。沈佳仪要回台北,我则要回新竹交大,两个人的座位居然差了很多节车厢,连聊天都不能,我只能独自看着窗外打呵欠,在玻璃上的雾气写字。
孤孤单单的火车上,我恨恨不已,发誓下次不再倚靠随时会背叛我的自然景象决定告白的时机。
我要自己来。我要再跟我很要好的八卦山上骑着摩托车,跟坐在后座的沈佳仪大声告白我要用吼的,用吼的问沈佳仪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吼到连命运大魔王都会被我的气势震到魂飞魄散。
我不能再因为一个意义不明的叹气,就提前将自己三振出局。
越想越气,我简直想把太阳火火掐死。
“喂,今天虽然没看到日出,但还是蛮高兴的啦。”
我抬起头,沈佳仪站在我面前,揉着睡眼惺忪的兔宝宝眼睛。
沈佳仪腼腆笑着,看着正在写纸条给她的我。
“不要写了,陪我说话。”
“好吧,我有什么办法?”
“喂!”
从嘉义回新竹后,我的脑中一直挥之不去沈佳仪在火车上找我说话的模样。她不过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几节车厢找我说话,如此而已。但对一个很喜欢她的男孩子来说,其中代表一丝丝心意都值得探讨。
过年时许博淳重考班放假回彰化,我们一起吃火锅,我迫不及待跟他报告我最新的进度,其中当然包括重要的嘉义往返之行。
“柯景腾,沈佳仪在嘉义农专说的可能没错。”许博淳烫着猪肉片。
“小三?”
“你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沈佳仪。”许博淳装出一副高深莫测。
“他妈的你发什么病?我追沈佳仪有多用力,恐怕是你看最多吧!”我嗤之以鼻,烫着薄猪肉片。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你喜欢的,不是你眼中的沈佳仪,也不是沈佳仪自认真正的自己。”许博淳嘿嘿嘿。
“那是什么?难道你要说,我喜欢的其实只是他妈的‘喜欢沈佳仪的感觉’?”我瞪着他。
“难道没有可能?你喜欢沈佳仪的时候,一直都很有精神啊。承认吧。承认也没什么啊,也没有比较不好。”许博淳哈哈笑道。
“我喜欢沈佳仪,也喜欢我自己,所以当然也喜欢喜欢着沈佳仪时候的我自己。”我捞起猪肉片大口嚼着,说道:“喜欢对的人的时候,我身上可是会发光的耶,谁不喜欢因为喜欢的人发光的感觉?”
是啊,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连续发着八年的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