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统计她店里的租书排行。这是重要的市场参考指标。我不跟读者面对面,是不想破坏自己的“市价”但是为了探知市场,我每回出书都会送那租书店老板娘一本签名书,好巴结她告诉我一些读者的反应。
写不出东西,或者需要些什么参考资料,就是我上市立图书馆的时候。偶尔一闪赞扬市政府德政,也只有在这个享用免费资料的时候了。
所以喽!难得外出,交稿的此刻,我干脆一路走到出版社去,趁机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顺便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观看一下市面上的书状况。
oo书店。
日前市场上的当红作家,作品水准稳定,题材也不断创新,不但旧书就占了一排架,新书还从地上堆叠到我的膝盖,以旋转方式叠成一个很漂亮的圆弧形,看了就有股想一脚踹下去的冲动。但我最后还是忍不住拿起一本,准备结账,毕竟。我也爱看她的书,唉!
,内容以露骨见长,由小说店老板娘那儿知道她正受读者宠呢!预约她书的,一次可以排一整个礼拜。果真,我往柜面上一看,每位作者平均摆事实五本,她的只剩一本了,看来销售量真的不错。我拿起那最后一本翻了翻,又放了回去不是我杯中的茶。
擅于写黑道故事的,最近改走都会写实路线,转型还真成功,可惜部分读者还是特别钟情好怕黑道故事,我站在一旁,偷听两女店员吱吱喳喳地讨论著她。连店员也是她的读者哩!羡慕。
走爆笑路线的,最近出了本低调的故事,看了让人揪心,找麻烦了心偏偏又想看,还百看不厌唉!是身为读者的我犯贱呢,还是作者太高竿了?或者两者兼具?这本咦?没了?卖完了?我惊慌地四处搜寻,真的一本也没有。
连跑几家,几乎是同样的情形买不到?!真是可惜啊!只好回去请老板娘代订,不过,要被她抽头一成就是了。
几时,我也能有这样一天?大概遥遥无期吧?
我的呢?我左右张望,想找寻作者名为“凌尘”的书,一番辛苦地搜索,终于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找到一本,正苍凉寂寞地躺在那里,我怜惜地捧起,再拍拍上面的灰尘。唉!“凌尘”都“蒙尘”了,谢谢出版社没炒我鱿鱼。
看看架上,再看看这个角落,我摸摸鼻子,低着头,乖乖地走出书店,决定快点把手的稿交出去,好动手写下个故事。写不出东西时,就用这种方法来刺激自己,是否也算是自虐的一种?我真的是有点欠扁!
午后三点析阳光稍弱,我穿过书街,绕过一个小巷子,正要钻进一家出租店时,小巷内那辆黑色轿车让我差点跌了一跤。
那种乌漆抹黑又干净的发亮的长型轿车,本来就引人注目,亮的让人想在上头留个鞋印子;但是让我震惊到跌了一跤的是那辆车牌与mark!就算忘了前面的文字,但那末尾的号码“1100”我记忆犹新;再加上那个奇特的mark,我肯定是几天前,在我公寓附近出现过的那辆车!
那,车子的主人呢?我像个贼一般,连忙四下张望。还好还好,除了一个衣着随便、正提着袋垃圾的男人,经过我的面前,没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衬衫未扎,牛仔裤管还折了起来,脚上穿着拖鞋,一点也不像这辆车的主人,我暗暗松了口气,打算离开。
没放松多久,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自一户住家走出,几乎与我正面对上,我赶忙面对墙壁,侧对着他,蹲下来佯装系鞋带,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动静。
那男人拿出车钥匙,开了车门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出来,就又走进那户房子里,看样子应该没注意到我。
原来,他真是那个车主!我紧张地呼了一口气,墨镜下的脸孔竟是这个模样,是长的不错,看不出原来书卷气还挺重,却没想到是个欺负女人的坏胚,啧!人不可貌相。
“你认得卢颂霖吗?”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身边冒出,吓得我站起身。
是那个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来,他带着微笑看着我,额角有些汗,额角的头发也有点湿,似乎刚刚劳动过。
他的笑容让我有点失神。近看才知道这个外表挺邋遢的男人,原来有张立体而俊逸的脸。浓眉、亮眼、身材高大、体格也颇健壮,他长的够俊了,带点稚气的笑容偏偏更具杀伤力。真讨厌!俊男是不能乱放电的,会制造公害,他忱样朝我笑,害我像个花痴一样猛盯着他瞧,不是公害是什么?
我尴尬地呵呵一笑,对着他满是笑意的脸道:“不认得。”
“那你为什么会站在他车子旁?我以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个字,显然是想强调:那个名叫卢颂霖的男子原来有很多女友。
“怎么可能呢?”我连忙否认。
“是啊!你不太像。”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
我肚里暗暗燃了一把无名火。我无意与卢颂霖有所牵连,但是这男人的话像是对我有所贬抑,大概以为我没那资格吧!
虽然我晓得自己看起来是很逊,但是也轮不到他来嫌我吧?我僵笑着,勉强点点头,打算离开。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显然你是对这车子有兴趣喽?”他笑问着。
我没来得及离开,摇摇头:“我没驾照,对车子更没兴趣,所有跟车有关的知识统统没有,更不怎么懂得交通规则”扯远了!我忙道:“怎么会对这辆车有兴趣?”
“喔!可惜啊!我以为你对‘凯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刚刚才靠它这么近。”
不能告诉他我与车主的恩怨,我干笑着牵扯:“这是凯迪拉克?好特别的标志,很少见。”我指着如同鹰翅展开般的商标。
“你喜欢?”他扬扬帅气的眉。
“还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像跟这个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围,不但乱窜着危险电流,甚至连气温也升高了。
他的眼里闪过了抹调皮,朝我使个眼色,然后竟然动手拔下了那个商标!天啊!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惊吓得无法出声,呆呆地任他拉起我的手,将那“凯迪拉克”的mark放在我的掌心。他厚大的手掌,暖暖的。
“喜欢,就带回去做纪念。”看到我的惊吓拙样,他显然很得意,笑得有点贼,像是故意耍宝。
我看了看掌中的“凯迪拉克”再看看他那张笑脸,来回梭巡几遍,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你不怕车主找你麻烦?”
“安啦!”他咧着一口白牙:“他跟我有宿仇。他若有胆子,我还巴不得他来找我决斗,你呢,就放心收起来,反正也很难装回去了,你就带走吧!”
我平息一下呼吸。近来,诸类怪事已经随着我成了个“作者”整天闷在家里“坐着”而很少出现在我单调的生活当中,一时之间,我有点无法适应。
“快点收起来,不要让人看见了。”他催促着我。
像是梦游般,我呆呆地将“凯迪拉克”塞进裤袋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随口一头号,我却随之一颤。
这是什么感觉?提防?还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隐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阵恐慌。
事情有些脱了轨了我僵在当场,思绪一片空白。
讨厌见到的车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刚踏门而出,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后很没义气地丢下一句“再见”拔腿就跑!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我与他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一点也不必内疚。我喘着气连奔几条街,直到跑不动为止。
我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又看到那张笑意盈然的脸,莫名出现在我身旁,像是驱之不散的鬼魅!
喘息渐缓,我的思绪也渐渐清澄,空白的脑袋回复了一贯的动作方式。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这个安逸于现状的懒散人的想要的,写作上乐于冒险,不代表喜欢生活上的冒险;尤其是难以掌控、洽谈室脱轨的冒险!
我敢对着西装笔挺的凯迪拉克车主胡说八道,是因为他给了我的情绪,甚至平空可以激发我不少灵感,我乐于去斗他,然后利用他来丰富我的写作内容,但是那男人
如果连靠近他,都会使得我的脑袋罢工,那么,和他深交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过是问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内心出现了另一个小小的嘲笑声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宁愿防患于未然。这种感觉已经多年未曾出现,我几乎快要忘了顺应这种感觉之后随之而来的杀伤力。以及一连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转。
这种感觉是什么?我宁愿我猜错了,我宁愿是我杞人忧天我宁愿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愿再想
一如往常,将稿件交给出版社楼下的管理员,请他代转,我不曾上楼与编辑见过面,便匆匆返回,还房间绕了路。
回到这家,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决定这本稿子要迎合市场,写个有钱大亨和灰姑娘的恋爱史,起码别让出版社难做。书难卖,我也会内疚。
扫过一趟书街,我就会随之清醒一次,汗颜一次。想写些特殊的题材,还是等下一本再说吧!
在电脑中开个新资料夹后,便悠闲了两天。吃饭、睡觉、看电视、足不出户,更不想动脑,电脑也闲置着,这是交稿症候群。通常是交稿两天之后,我才愿意面对现实,再度奋发图强,打开电脑,上工。
玫瑰花?!
为什么要写玫瑰花?我觉得我真是个花痴?什么花都不认得,只会写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吗?送花还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觉得厌烦;而如果我是女人废话!我本来就是!应该说,如果我是那个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会嗤以鼻,觉得没创意,揉死“rose”算了。删掉!
亚曼尼?!
男人为什么一定要穿亚曼尼?有钱男人难道不能穿别的牌子,甚至杂牌的衣服吗?我对亚曼尼陌生得很,没看小说前,甚至不晓得有这个牌子。看看我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住在这种破烂贫民窟里的穷困人种,哪里有机会接触亚曼尼?亚曼尼啊亚曼尼,只觉得念起来像是对钱的永叹啊!money!不晓得有钱男人觉得怎样?不像是穿着钞票在身上?啧!一点浪漫的感觉也没有,写不下去了。删掉!
宾士车?!
宾士车有翻译,一个宾士,一是朋驰,两种我都看同行写过,总觉得有点不吉利。濒死?碰死?呸呸呸!我乌鸦嘴,童言无忌。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一定要写宾士?进口名车我是真的只认得宾士,其他像bmw虽然好认,但总让我觉得似乎没宾士那么漂亮,要写名车,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宾士。唉!深深觉得自己没见识,还是出门去翻翻汽车杂志好了,找一些特别点的车,像是媲美凯迪拉克那种鹰翅般炫丽的mark车
我心中一动,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个“凯迪拉克”
也许,把它收起来比较好,免得影响我的情绪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赌气一般,不愿再想起那个男人,我抓起“凯迪拉克”想丢掉,手却停在垃圾桶上方,迟迟不动。
我叹口气,打开衣橱,顺手往里一掷,让角落将它吞没,眼不见为净。
阿q的我。
车车车!写到车就会想到凯迪拉克,想到凯迪拉克就会想到他!算了,删掉!
我有气无力地盯着仅剩“第一章”三个字的萤幕,这是辛苦了一天的后果?我挫败地用力捶了下键盘,欲哭无泪,删光光了,这个故事还有戏唱吗?看来,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是写不起来了。
谁来告诉我,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该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