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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杨侯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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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禀大帅,洛索部已经就位。”

    “禀大帅,娄室军遭遇敌人阻击。”

    一队队斥候不停跑来。

    宗翰很威风地挥了挥手“知道了。”这么多斥候放了出去,按说就这么大点战场,战场早就该透明了。可是,因为风雪实在太大,视线变得越发地朦胧,斥候们也是**凡胎,有的情报也不一定能够在第一时间传回中军本阵。

    但是,宗翰认为,虽然杨华的骑兵都跑去阻击娄室,却不值得担心。宋军的骑兵究竟是什么货色他太清楚了。虽然河东军这一年来好大名气,可他并不认为敌人能强到什么地方去。即便银术可和娄室都败在杨华手里,那也不过是这两个家伙太废物。

    现在,敌人已被女真大军团团包围,又有我完颜宗翰亲自坐镇,取胜应该没任何问题。

    河东军在前方两里地组成三个巨大的方阵,看起来有七千多人,黑压压一大片。不过,相比起金军而言,还是显得略微单薄。

    宗翰和洛索军终于结成一片,组成一个半圆型的雁型阵,大阵的两臂长长地伸展出去,将河东军结实地包围住。

    洛索骑马跑过来:“大帅,敌人好象早有准备,已经在这里等了一些时候了,我们先进攻吗?”

    “废话!”宗翰狠狠地骂了一句,喷出嘴中的热气将胡子上的一片积雪吹开:“我们女真勇士什么时候被动挨打过,也只有银术可和娄室这两个废物才”

    一想起娄室他们以前在山西的遭遇,宗翰有些不快。他晃了晃硕大的脑袋“洛索,你是我部有名的勇士,脑子又灵光,说说,这一仗怎么打?”

    “敌人地阵型很厚实啊!”洛索看了看河东军组成地豆腐块一样地阵势。说:“宋狗步兵厉害。依末将之见。还是老老实实用步兵主力推过去。直至将其阵势彻底冲垮为止。”

    宗翰这次前来伏击河东军。一共有两万人马。其中有三千左右骑兵。而主力则是一万六千步兵。步骑比例达到六比一。在这个时代是一支令人生畏地战略力量。

    洛索知道宋人地步兵阵在经过上百年地进化和完善后。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地战术。专门克制骑兵冲阵。眼前这群敌人看起来早有防备。队型丝毫不乱。如果现在派出骑兵。未必能占到便宜。

    “大帅。不要着急。还是以堂正之师与敌人周旋吧。”洛索小心地建议。“我们人多。有地是时间。”

    “不。”宗翰看了看天。大声道:“太冷。简直要赶上东北老家。让士卒们这么冻下去。都快握不住枪杆子了。谁耐烦在这里蘑菇。传我命令。骑兵全体出动。将敌人在最短时间内冲垮!”

    多年地军旅生让宗翰对自己手下骑兵地威力深信不疑。“宋人懦弱。不擅打恶战。

    到时候,只要千军万马一冲,他们自己就会乱了。”

    河东军也会这样的,宗翰相信这一点。

    视线中全是敌人,人头蹿动,浪潮汹涌。

    赵明堂站在中军大旗下,双手叉腰,大马金刀地分开双腿,眯着眼睛看着前方。

    “长枪手已就位。”

    “陌刀军已做好战斗准备。”

    “神臂弩已经就位。”

    赵明堂依照杨华的预先设计将部队分成三个部分,正中是他所率的三千主力。两翼分别是铁十一和杨再兴的左右方阵。三个大方阵结成一个倒“品”字结构,相互依托,相互支援。

    赵明堂微微点头,还没等他说话,女真人的骑兵已经开始出发,三千匹战马踏着小碎步一匹一匹在阵前集结,试图组成冲锋队型。

    “敌人很强好。”作为河东军的监军,黄公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了个马扎,翻开了,坐在赵明堂的身边。他个子本小,同赵明堂说话需要抬起头来,感觉非常吃力。

    “黄公公也懂兵法?”赵明堂讽刺地一笑。在河东镇,没人把这个娃娃监军放在眼里,说起话来也很随便。

    黄彦节脸一红,讷讷地说:“我只是觉得敌人的战马好多,这还是金人的一支偏师,若大军齐聚,那场面可就壮观了。”说着话,他伸出一根手指捏掉怀中大红鸡公冠子上的一撮落雪“金人长于弓马,而我军全是轻步兵,器械又烧了个精光,真打起来,有些吃亏啊雪好大!”

    “恩,正因为雪大,形势对我军有利。”赵明堂嘿嘿一笑:“金人的弓手的确很厉害,但他们手中大弓的弓弦受天气影响大,这么大雪,弓弦会失去弹性。因此,单纯用骑兵冲阵,未必能占到我的便宜。我河东军的神臂弓,弓弦皆用牛筋和蚕丝糅合而成,不易受潮。等下,得让北奴看看我漫天箭雨的厉害。”

    “哦,这么说来,还真是这个道理。”黄公公最近长了些个子,整个人看起来成熟了许多,也试图在众人面表现自己的稳重,他嘟着嘴巴,伸手摸了摸光秃秃的嘴唇“咱家身为河东镇的监军,看来也得学习些兵法了。”

    赵明堂笑了笑:“黄小鲍公,这还是你第一次上阵作战吧?”

    “的确是第一次,看什么都新鲜哎哟,不好!”“怎么了。”赵明堂心中一惊。

    黄公公哭丧着脸站起来,抖了抖袍子,生气地咒骂手中的大红鸡公:“有一个时辰没喂食,你怎么拉了我一身?”

    赵明堂哭笑不得,带着一只公鸡上战场,这个小鲍公还真有雅兴啊!

    对面的敌人已经集结完毕,一声轰鸣,三千匹战马同时迈步,沉默地前进。巨大的震荡从脚底传来。

    赵明堂忙收摄心神,大喝:“弩手,准备。”

    “弩手,上弦!”到处都是军官们长长的呐喊。

    三个方阵中,两千神臂弓手同时将强弩杵在地上,伸出右脚踏进顶端的圆环。

    “喝!”

    强劲的弓弦同时扣上牙机。

    须臾,敌人的战马开始小跑,在跑出一里地之后,战马的速度越来越快,沉重的压迫感笼罩到所有河东士兵的心上。

    “可以放箭了吗?”黄公公也被这三千骑兵排山倒海式的冲锋震撼了,他张大嘴,手一松,任由那只受

    鸡惊叫着飞上一个士兵的头盔。

    那个士兵恼火地晃了晃脑袋,公鸡再次“咯咯”飞起,扑进人堆之中。

    “不忙!”赵明堂不满地哼了一声,大声喊:“稳住!”

    赵明堂:“长枪!”

    敌人更快。

    “长---枪!”  三个方阵中同时“哗啦!”一声,瞬间刺猬般膨胀起来,成千上万支长枪探出,闪亮的枪尖让河东军方阵变成金属的海洋。

    在左翼方阵中,铁十一对自己能够单独领军感觉非常振奋。他看了一眼身边面无表情的士兵们,还是有些不放心的大喊:“不要乱,等下开战,只要看见敌人就向右刺。不许躲闪,不许招架,违令者斩!”

    “好多战马!”身边的赵守真不住地抽着冷气。

    转头看了一眼一身漂亮的文山铠的赵守真,铁十一大觉不满,这家伙穿得实在是太花哨了。

    与之相比,一身棉甲,戴着一顶浑圆钢盔的自己同普通大头兵没什么区别。下令时,也显得底气不足。

    河东军前一段时间虽然不断取得胜利,但杨华还是发现了不少问题。首先就是军官和普通士兵的穿着打扮区别不大,一旦陷入混战,很容易失去指挥。

    杨华本打算在军队里推行军衔制,不过,因为战事繁忙,部队一直没机会休整,他也没工夫弄这些。

    因此,关群仿照秦军弄了一套简单的识别系统。普通士兵和军官之间以发髻做区别,普通士兵统一左髻,而军官则在脑后打结。至于服装,也做出了一些规定。将帅铠甲的肩上缠有花结。

    不过,赵守真的铠甲是他父亲送过来的,很漂亮,但却与河东军的制式区别极大。杵在队伍中,反倒像是一个大将军。

    铁十一:“怎么,怕了?”

    “倒不是。”在阳桥镇生生死死走了一遭后,赵守真突然不怕了。他总结出一个真理:在战场上,你越怕月容易出鬼。与其自己吓自己,还不如什么也不想,按照军官的指示去做。在战场上,老天保佑笨蛋。聪明人反死得最快。

    他见铁十一用轻蔑的目光看着自己,心中却不以为意,只喃喃问:“女真人是不是每战都先用骑兵冲阵?”

    “应该是,女真人擅长速攻,我大宋军队士卒因为勇气不够,训练不足,一遇到敌人冲阵,自己先乱了。然后,这仗也就不用打了。不过,他们这次遇到的是我河东军。呵呵,定叫他们看看什么叫真正的步兵。”铁十一自信地笑了一声,透过雪幕看着正在疯狂冲锋的敌人,口中啧啧有声:“起码三千骑兵,好大声势,若我河东军有这么多骑兵就好了。不过,若他们全被我军消灭,宗翰只怕会气得吐血吧!”

    铁十一大概是因为太兴奋了,今天的话也特别多:“敌人一开始就出动所有的骑兵,完全不留后手。退一万步说,就算他打败了我河东军,也没有力气追击。宗翰不懂兵法吗?若是我,先用步兵冲击,一旦我军阵势动摇,再用骑兵迂回騒扰包抄。”

    “不,我河东军必胜。”赵守真一咬牙,白皙的脸颊上有两根咬筋突突跳动。他提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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