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叶家豪华的宅邸回来之后的如意,仍心安理得的照料花店里的生意。
那名搭救她免于被巨大的灯光当头砸下的男士,一直萦绕在她心头不去。她明知他不可能再出现在她生活之中,但仍忍不住在心中一遍又一遍的思念他。
她想起那一天晚上,他吊著臂膀和她一起离开医院,到附近的一家小餐馆进餐;最后竟还是由他付帐,真是感到很不好意思。
还好是在晚上,否则两人身上的衣服血迹斑斑,看起来还真吓人呢。后来,他叫来一部计程车,先送她回家之后就走了。
她除了知道他名叫史秉忱之外,其他的就一无所知了。刚开始几天,她会期待他忽然出现在她家的花店门口。但一连好几天过去了,他并没有出现。她的希望一一落空。
不要幻想了。她对自己说,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小说里,不可能出现在花店的灰姑娘身上的。
而且现实生活里根本不容许她存有幻想。她最好把他当成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好好的收藏在心底。如此就够了!她这么安慰自己,够了,这样就够了。他救她一命,让她依然能完好无恙的看店卖花,维持一家生计。上苍已然如此厚爱她,她还能再做无理的要求吗?欲望越多,烦恼越多,不是吗?
想通了也就没事了。
她照常勤奋的工作。一般她清晨就开门做生意,一直到下午四点才关门。不过她在门铃边装设了一个拉铃;熟客都知道在关门以后拉这个铃,还可以买到花。
她照常在下午四点关上落地窗门,然后开始进行结帐的工作。
这个月由于叶家派对大手笔的买了大量的鲜花,收支很容易就能均衡了。她这个月份可以不必再担心付不出房屋贷款,或付不出买花的帐单了。
每个月她就只担心这两笔费用。他们一家四口的生活费用,勉强凑和过去,也要不了多少钱。但是现在他们居住的这一幢位于民生社区市场敖近的一、二楼店面和住家,当初是贷了钜款才买下来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每个月的负担不小。而且这笔债务还得再背负十载才偿还得了。
自母亲过世后,家计便由她负责了。她负责把花店的收入,支付每个月定时与不定时而来的帐单。花店的生意虽不恶,但要达到收支平衡也确实颇伤脑筋。唉,也实在是房屋贷款的压力太重了,不然日子一定过得轻松多了。
她把帐做清楚之后,又得去做晚饭了。
她父亲负责买花和外务。她就负责打理一切内务了;包括看店和家中的各种事务。很辛苦。不过她做了两、三年了,越做越顺手,也就不觉得苦了。再则她的弟妹也大了,多少也能替她分担一些工作,她已经轻松不少了。
她的两个弟妹,一个就读成功高中二年级,一个还在念国中。他们处在升学压力之中,却都不参加补习,只为节省家庭的支出。因为他们都知道母亲过世时,不但花费了大笔医药费,连丧葬费用也是对外举债来支付。两兄妹年纪虽小,不过却很懂事,知道自己尚处在消费阶段,都不敢任意增添家庭的负担。
如意颇感安慰。母亲在天之灵应可安息了。她虽然不在人间,但他们一家四口能和和乐乐的过活,一定是她所庇-的。
白展雄收帐回来了。他嚷道:“如意,钱收回来了,我放在抽屉里,你记得来销帐。”
“喔,好的。”她扬声答应著。抓起一大把青菜,丢进油锅里“滋滋滋”的作响。
餐桌上摆好了三菜一汤。
一家四口也坐好了,几乎是同时端起饭碗。
“姊,我的球鞋坏了,明天又有体育课。”如玮一边扒饭,一边说。
“等吃过饭以后,我拿钱给你自己去买。”如意说。对弟妹她从不过度干涉,容许他们有一点自我空间。“如玉,还有钱用吗?”
“有。”如玉乖巧的点头。她很节俭,不真正需要的东西,她绝不会买。这个年龄正是最爱美的,但她从不要求买新衣,宁可穿姊姊的旧衣服。她的理由是平常都穿制服,穿便服的机会很少,何必浪费?
饭后,如玮和如玉拿便当盒装剩下的饭菜,明天带去学校当午餐。
如玉一般都包办洗碗的工作,如玮一有空也会拖拖地什么的。最难得的都是自动自发,从不用人家威胁利诱。
如意销完帐后,抽出两张千元大钞交给如玮。
“买好点儿的,耐穿。”
“一千块就够了。”他要还给姊姊一张千元钞票。
“都拿去,买好一点的球鞋,一千块不够,别以为我没上街买过东西。”她又推回给他。
“一千块真的就够了,我又用不著穿那么好的。”
“去买双真皮制的,比较好穿,也耐久。一分钱一分货,这是绝对的。”如意想了想,又问:“要不要我陪你去?”
如玮有些迟疑,但仍张著一双迫切的大眼睛看着姊姊,轻轻的点点头。
“好,你等我一下。”如意把今天收的现金和帐款锁好,只随手携了一只皮夹。“好了,走吧。”
如玮似乎很兴奋。自母亲过世之后,他很孤寂,很多事找不著倾诉的对象。姊姊和父亲虽很照顾他,但总没有母亲那样亲近。尤其姊姊对他一向采取放任的教育,说避免过度干预。其实他希望她能多方面关注他,即使有点“骚扰”的倾向,他也不会介意。好比母亲以往总爱清查他的房间,甚至到他被窝里“临检”看他有没有在偷打电动玩具。现在他得自己清理房间,即使偷偷“窝藏”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也没人来盘查。他知道姊姊不是不关心他,她怕过度管束会受到他情绪反弹。毕竟她不是母亲。她要进他的房间,必定会先敲门。他觉得她太过于尊重他了。但这一切他都放在心里,不敢对任何人讲。苦闷的十七岁。
因此,到了球鞋专卖店,他故意拿不定主意要买哪双鞋。
“姊,你看呢?哪双好?”他问。拿起这双看看,再去试穿另一双,然后又脱下来。
“我觉得这几双都不错,你就挑一双吧。”如意还是愿意尊重他的意见。
“我不知道耶,看起来都差不多。姊,你决定好了,你的眼光一定比我好。”
“那好吧,我看看——”她拿起球鞋比较了一下,说道:“这一双怎么样?”
“好。”如玮很高兴的一口答应。这双鞋是他姊姊亲自替他挑选的,意义很不同。
如意也很高兴,对店员说:“就这双好了,麻烦请包一下。”
“好,请跟我来这边结帐。”店员记下球鞋的编号。
如玮捧著新买的球鞋,高高兴兴的跟著如意回家去。
晚间,如意到后阳台收衣服。折叠好之后,分送到各人房闲。如玮和如玉都拥有各人的房间,因为要方便他们专心念书。从前如玉是和如意共用一个房间的,但自她们的母亲过去之后,父亲便坚持把主卧房让出来给如意住,自己搬到楼下的贮藏室睡。如意没法子,只得将贮藏室彻底清理一遍,把许多杂物移到楼梯下的空间,再叫人做一道拉门,关上又是一个小型贮藏室了。
她父亲现在的房间很小,一张单人床,一个小衣橱,别无长物。平常都是如意在帮他整理房间。以前父亲不抽烟,现在却抽得很凶,几乎一、两天就抽掉一包。她很担心,但却束手无策。她知道父亲是因母亲过世,心情苦闷。因此她一直不忍心劝阻他吸烟。
她抱著一叠父亲的衣服,去敲他的房门。一连敲了几次,里面都没人应声。或许他外出找友人喝喝小酒,或喝茶聊天什么的。他一定很寂寞,这是可想而知的。
她推门进去,父亲果然不在。她将衣服分门别类收进衣柜。床头烟灰缸有几截烟**和一堆烟灰,她顺手清理干净。其余的还算整齐,不需怎么整理,她看看便走出去了。
她又分别将干净的衣服送到如玮和如玉房里。两兄妹皆挑灯苦读,她感到又是欣慰又是心疼。放下衣服,她无声无息的走出去。
回到房里,看看床头柜上的闹钟,已经十点五十五分了。真快,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她将衣物收进衣柜里,一眼看见那浅咖啡色白色碎花的洋装时,又想起那一天到叶家豪邸插花的情景。她抖开那件洋装,胸襟上那一片已沉淀成暗咖啡色的血渍,令她回想起那天史秉忱奋不顾身抢救她的那一幕。她在他的保护之下,毫发未伤,他却被玻璃碎片割裂了一道深深的伤口,缝了十几针。
史秉忱她只知道他的名字,其他的却一无所知。那一天从医院急诊室出来后,他们共进一次晚餐,而后他坐计程车送她回家。他们没有留下彼此的电话号码,也没有约定再见面的日子,只淡淡的互道一声再见能再见吗?她忍不住想着这个问题。对方是叶家的贵宾,想必有一定的身分地位;而自己只不过是个卖花的女孩,他不可能再来找她吧?也许他忙于工作,不消数日早已将她忘得一干二净,而她却对他念念不忘,实在是一厢情愿的可笑!但是毕竟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对他感念不已,应该也是人之常情吧!
她用指尖轻轻抚摸洋装上那片暗咖啡色的血渍,这是史秉忱的血,他的血呀!这件衣服不能再穿了,但她决定要永久保存。就像她永久保存那一天的记忆一样!
上午十点钟整,史秉忱将车开进叶家的深宅大院。
时值十一月上旬,气温还算高。因此叶明珠小姐已著上泳装,像条美人鱼般在泳池里梭巡,只见她悠哉游哉的,不亦乐乎!
秉忱在车库停好车,便走到游泳池边,和叶明珠打招呼。“秉忱,你也去换泳裤,下来陪我游泳!”她将头露出水面,高声叫道。
他微微一笑,缓缓的摇头,就势坐在太阳伞下的白色凉椅上。
“快点嘛,秉忱。”她的声音中带点娇嗔,似乎有些不悦了。见他仍按兵不动,又扬声喊道:“秉忱——”
他对她挥了挥手,又摇摇头,指一指自己的左手肘。
她屡唤他不来,颇感不耐烦;便朝向他游过来。
“秉忱,你到底要不要下来?”她在水中叫道。
“我手伤还没好呢。”他笑道:“你自己游吧,我坐在这儿看你。”
“那多没意思呀,算了,我上去啦,不游了!”她登上梯子,冉冉出水。她一路滴水,姗姗走来;所谓“出水芙蓉”大约是指这一幕情景吧。
艳阳下,她的笑容明媚,鹅黄色的泳装包裹着她曼妙的身材,凹凸有致。叶明珠实在得天独厚,天使般的面孔,搭配魔鬼般的身材,令天下间的男子无一能够抗拒。
秉忱展开一条嫩黄色的大浴巾,披在她肩上。
她朝他娇媚的一笑,一边用浴巾揩拭身上的水。
白色的小圆桌上有冰镇过的果汁和红茶。几只水晶杯,在阳光下更显得晶莹剔透。
“你要果汁,还是红茶?”秉忱问。
“果汁。”她戴上太阳眼镜,躺在凉椅上晒太阳。她的肌肤白里透红,极不容易晒黑。
他将果汁送到她面前。她并不伸手去接,只稍稍抬高上半身,张口抿了口果汁。
“还要喝吗?”他问。
“嗯。”她又接连喝了两口。“好了,不喝了。”说完又躺回去,享受日光浴。
他将椅子拉至她旁边,默默的喝著手中的冰红茶,杯缘镶著片柠檬片,顿时暑意全消。
这是自上次他在他们的订婚宴会上缺席后,第一次和她见面。她气不过他缺席,整整一星期不见他。今天大小姐气消了,觉得给他的惩罚也够了,便准许他来看她。
他在电话中早不知说了多少次对不起,对自己的缺席也解释得清清楚楚的。他所持的理由是他不愿一身狼狈相的当众宣布他和她订婚的事。
“怕给你丢脸。”他如是说。“而且那天又是你生日,亲朋好友都来了,我不希望因我不慎受伤,扫了你的兴致。毕竟你的生日一年只有一次,而我们要订婚随时都还有机会。”
大小姐对他的解释能理解,但仍责怪他没有在宴会上露面,似乎太不把她放在心上了。
她这么埋怨他:“大家都知道你受伤了,因此你迟到并不要紧。但一整个晚上也不露面一下,别人或许会想你是在逃避和我订婚呢。我当然知道你不会,可是人家会怎么想?尤其是唐婉如,她嫉妒你爱我,而不爱她,没事就在我背后放冷箭。那一天晚上你缺席,都不晓得她笑得什么样子,存心看我的笑话,恶心死了!”
为此她整整生气了一个星期,到今天才肯和他见面,而且她要故意绝口不再提订婚的事,存心要看他着急。这一次她可不愿那么便宜他了,非得他再向她求婚一次,而且要他跪下来求,她才肯接受!
秉忱呆呆的出神,也不知在想什么。他的视线落在天际的白云上面。雪白的云朵,几乎是静止的,今天一定没什么风,他想。
沉默的时间太长了。明珠不耐烦了,只好先开口说道:“你在发什么呆?”
他回过神来,殷勤的问:“还要喝果汁吗?”
她坐起身子。“喝红茶,就你手上那一杯。”
他将手上的红茶凑到她唇边。她一连喝了好几口,嫌不够冰:“叫小翠再拿冰块来,冰都化了。”
不消他去叫,小翠娇俏的身影已出现了,手上拎著冰桶向池边走来。
她早把时间算得准准的。这个聪明的小妮子!他在心中暗自喝了声采。
“史先生好。”小翠很有礼貌的打声招呼,将手中的冰桶放在圆桌上。“小姐,你中午要不要在家吃饭?”
明珠不置可否,用眼睛瞟了瞟秉忱,仿佛要让他决定。
“我们出去吃吧,好不好?明珠,算我向你陪罪。”他说。
她笑了。他这么说令她很高兴,于是欣然的点点头。
小翠见没她的事了,便识趣的退下。
“几点了?秉忱。”她问。
他看看表。“才十点半,你可以再去游个三十分钟。”
“好!”她站起身子,对他说:“你真的不游?”
“我不是跟你说我的伤口还没好吗?”他说。
“不是都过了一个星期了吗?我看看,哪一只手受伤?”她走过去,拉起他的右手看看,没有受伤的痕迹;又去拉他的另一只手检视。可不是,他左手臂上有一道长约三、四公分的伤口,缝合的线都还没拆下来呢。她喃喃的说:“什么时候去拆线?伤口这么深,以后好了一定会留下很难看的疤痕”
“我是男人,怕什么?留下疤痕就留下疤痕好了。”
“难看死了!而且摸起来怪不舒服的。”她嘟著嘴巴说。“我叫爸爸去找最好的整型医生,替你消除手上的疤痕。”
“算了,我是男人怕什么?整什么型?不过多受一次皮肉之苦罢了。”他洒脱的说。
“你既然说是男人不怕,那再受一次皮肉之苦又有什么?”
“好了,你伶牙俐齿,我说不过你。”他不想再继续研究整型手术的问题。“你再去游泳吧,我们十一点半准时出发。”
“去餐厅吃饭为什么要准时?”她咕咕哝哝的说。“噗通”一声,跃入池中。她的姿势极美,游泳的技术也不错,活像一只美人鱼。不过她绝对不会像童话中的人鱼公主,为了换取双腿接近心爱的王子,而遭受到恶毒的诅咒。叶明珠小姐不具备那种悲剧性格和高贵的情操,在她私人的字典里只有“予取予求”这四个字。
由于叶大小姐坚持要打扮得美美的,因此他们没法在十一点半出门。
秉忱一直在大厅上等。他看看表,都十二点了,叶明珠还没下来。
倒是小翠先下来了,她说:“史先生,你再稍等一下,小姐已经打扮好了,马上下来了。”
他点点头。“没关系。”
“喔,对了,史先生,我可不可以请问你一下,那位白小姐有没有受伤?”小翠忽然有此一问。那天的情形她没有亲眼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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