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体因为太震惊而微微颤抖。
“你是说那封信?”她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已经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当头淋下,他愣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你还是用心读书吧。”她冷冷地说。
他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你不会想再留级的吧?”她接着说。
他的心揪了起来,没想到她已经知道。
“并不是我有心去打听。在这里,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说。
他没料到这种坦率的爱竟会遭到嘲笑和嫌弃。
“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悲愤滚烫的泪水在他喉头涨满,他忍着咽了回去。
“你喜欢我,难道我就应该感激流涕吗?”带着嘲讽的口吻,她说。
他突然意识到她对他无可理喻的恨。
“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咬着牙问。
“我就是喜欢折磨你。”她那双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
“你为什么喜欢折磨我?”
她眼里含着嘲弄,说: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折磨你。”
“你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吃惊地朝她看。
“是个你不应该喜欢的人。”她转身用背冲着他,拿了一条毛巾使劲地擦拭背后那台冰淇淋机。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这里只会沦为笑柄。她并不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的那个人,也不配让他喜欢。
他转过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没有机会折磨他了。
他不知道这样睡了多少天,直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徐宏志,有人来找你。”
他懒懒散散地爬出被褥去开门。
那个来通传的同学已经走开了。他看到自己的父亲站在那里。
为什么父亲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
“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
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
“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
“我自己吃了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
他拿起来看了看,说:
“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
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
“我觉得很不错。”
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
“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
“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
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
“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
“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
“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
“我吃了。”他撒了个谎。
“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
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
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
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
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
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
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
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
她用一块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纸熨平。
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尝不恨他?
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
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曾经付出一片赤诚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她曾经真心相信梦想,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的谎言了。
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
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漫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
将来,他会看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
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听的声音。那把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把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把声音给她补偿?
终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
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看书?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苞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