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是由心而发的,而非外表看到的东西,至少他令她快乐,也让她安心,她觉得稳固恒久的安全感只有在他的身上才能感觉得到。
刘洛就不同了,一听到宁雨交往的男朋友是她曾经见过的李斯时,就哇哇大叫说原来小红帽真的被大野狼吃了!直说她早就知道她逃不出李斯的手掌心,被他追上是早晚的事。只是不晓得跟他这种江湖人谈恋爱会是什么感觉?若不是她嫁人了,还真想试试呢!
宁雨跟她相识太久了,并不介意她的疯言疯语。她的快嘴可是出了名的,只是没料到刘洛话多的毛病之后却给宁雨惹来一场巨大的风波。
从宁雨第一次见到李斯,到现在已经整整四个月了。自从知道他就是十年前救过她的人后,她对他的感情越来越深。她曾问过他,当初为何骗她说是警察。
李斯则是赖皮的说他不记得自己有说过这些话,若他当初真说了,那一定是因为害怕听见她的哭声,才不得不哄骗她的。
对于正处在热恋中的宁雨来说,是不会介意他这种随便的答案的。不过,宁雨还是感觉出不对劲的地方。比如经常与李斯接触的人都不像好人,男的凶神恶煞、粗鲁无礼,女的放荡、不正经。
若在四个月之前,她会认为他们接触是理所当然,根本是一丘之貉,心底还会嫌恶的加上一句“流氓”
若在两个月以前,充满好奇的她会研究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若在一个月前,她会考虑,他们真的适合交往下去吗?
但现在,他既是十年前的他,十年的魂牵梦萦、十年的感恩、十年的想象,她对他有感激、有憧憬、有好奇、有崇拜、有情愫,更有信任。
即使她不喜欢他与那些人做朋友,基于爱屋及乌,她还是接受了,可就是无法忍受有其他女人出现在李斯身边。每当看到有女人主动上门找李斯时,她的心就会酸酸的想发脾气,但事后李斯只要说几句安抚的话,她的怒气就会烟消云散。理智告诉她,李斯的生活圈绝不单纯,可感情又让她相信李斯的说辞--
那些都曾经走道上的朋友,不能说断就断,况且他们也并非是作奸犯科之人。你若不喜欢看到他们,顶多我和他们少来往。
宁雨也明白,外表猥琐的人并不一定是坏人。同理,谦谦君子未必不是披着羊皮的狼。李斯不就是个“表里不一”的人吗?外表放荡不羁,但在生死关头,对一位素不相识的小女孩就会毫不吝啬的付出关爱。
而更令她想不到的是,李斯竟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周末,她找他去看电影。但到他家后,却发现他还赖在床上,中午了也不起来。他睡眼惺忪的说昨晚修了一整夜的车,客人赶着要。
她不清楚什么客人那么重要,竟劳驾老板亲自动手。但看到他的黑眼圈,她便不舍得再叫他起床了。
他睡觉,她自然也要找些事情做。
自从她与李斯交往并登门造访后,知道她有洁癖的李斯就开始天天打扫房间。乍看他还真是不错,但维持不久,她便发现了真相。
比如干净整洁的地面,只要一弯腰就会看到沙发下的果皮垃圾。
拉开书柜,会有东西像潮水般涌出,书刊啊、报纸啊,毫不客气的扑上她的脸,甚至还有饭碗,想象得到吗?书柜里竟有碗筷。至于在厨房里发现枕头,她也不会大惊小敝了。
起初她是又怒又气、哭笑不得,真不明白三十岁的人了为何不会打理房间,还跟她玩这种把戏。不过,看到他又是搔头又是讪笑,尴尬无措的样子,她也说不出什么了。
她敢保证,李斯手足无措如孩童般的表情,连杨浩林都没看过。所以私底下,她很高兴李斯对她露出童稚的一面。李斯爱她的方式,让她觉得自己是被宠爱、被怜惜的小丫头,但有时她又觉得她是可以照顾他的女人,女人天生的母性让她感到无比满足。
后来,清扫的工作就归她了。
李斯曾戏谑的捏着她的鼻头说:“看见你在房间里转,真像个忙碌的小妻子。”
她则红着脸,佯装生气的推开他。“让开、让开!别打搅我干活。”心里却是甜丝丝的。
想至此,她的脸又红了,连忙甩甩头,命令自己不要再乱想下去。把李斯的脏衣服丢进洗衣机,回过头她又在整理书桌,李斯的书很杂,有休闲类武侠小说、侦探小说,哲学、商业、法律也有,看不看倒不清楚。当然也有黄色书刊,不过她只见过一次,当她面河邡赤的将那些恶心的东西扔到垃圾桶后,从此李斯的屋中再没见过那类的书。
书桌下面有二个大抽屉,里面乱七八糟的,宁雨上次打扫时就想彻底整理一下。正好今天有时间,她便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里面竟有一迭厚厚的宣纸,上面写着毛笔字。
宁雨好奇的拿起一张看,是仿柳体的楷书,写着什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之类的字,字体结构严谨、刚健挺拔。她往落款处看去,天!是李斯。他竟写出这么一手好字,令宁雨讶异不已。
由于父亲酷爱书法,闲暇时总要舞文弄墨一番,宁雨自小耳濡目染,自然明白一些。宣纸上的字,笔力之强劲,运笔之流畅,绝非短时间能练出来。她常听父亲讲,想写出一手好字,悟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练字之人必须有恒心毅力,否则也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最后半途而废。
李斯平常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能写出这手字的人啊!
宁雨正困惑的寻思时,腰间突然被一双大手抱住,耳边响起李斯刚睡醒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的小丫头又在打扫房间了?”
“我不是小丫头。”李斯总用十年前对她的称呼叫她。
“那就是小妻子!好香!”李斯情不自禁的啃咬她的脖颈。
“好痒!不要闹了。”宁雨红着脸闪躲,虽然他们已亲吻拥抱过无数次了,但每次他接近她时,她还是会害羞脸红。
“别躲,让我再亲一下!”李斯赖皮的在她颈间厮磨,瞥见她红通通的耳根,不禁一笑,这小丫头这么爱脸红。
“李斯,我在整理东西。”她终于推开他,指着宣纸上的字说:“这是你写的吗?”
“咦!你看到了。”他不以为意的挑了下眉。
“你是怎么练出这一手好字的?”
“为了讨女孩欢心啊!”李斯笑着说“怎么样?发现我写出漂亮的字,如此的才气纵横,是不是更加的爱我、崇拜我啊?”
“李斯!我在跟你说正经的呢!你别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好不好?”
“好。”李斯不再逗她,坐到沙发上,朝她招招手。“来,先别整理了,你也过来坐,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宁雨见他表情认真便坐了过去。
李斯徐徐的开口说:“我父母都是大学的高材生,我母亲是音乐系,父亲是美术系。两人在学校中相识相爱,毕业后同时留校当老师。”
宁雨屏气凝神的聆听着,这还是李斯第一次对她讲父母的事呢!
“一年后,他们结婚了,之后有了我。就像许多家庭一样,生活平淡却不失甜蜜。后来,学校有出国进修的名额,母亲为了我留下,父亲只身去了美国。”李斯诉说得平淡,就如同他此刻的表情。
“父亲一去就是三年,母亲想啊、盼啊!终于把他盼回来了。没想到他回来后竟提出要与我母亲离婚,原来在美国念书的时候他爱上了同系的另一个女人,那女人家中有钱有势。父亲说他不想再跟母亲过平凡的日子,他想大富大贵,过上流社会的生活,而生于小康之家的母亲无法给他。母亲向来心高气傲,虽然恨他负情忘义,却也没为难他,父亲正是抓住了她这一点,所以他们平静的离了婚。宁雨,我身上流着与父亲相同的血,你不怕我像他一样成为第二个陈世美吗?”他忽然转头问宁雨。
“我不怕,你不是。”宁雨坚定的说。
看到她信任的神情,李斯一阵闪神,想起了当年也有这样一个女人,同样用坚定的语气回答他,可是当金钱、地位摆在他面前时,他还是当了一回陈世美。他体内绝情自私的因子会不会让他做第二次呢?“你不该这么信任我的。”
“一个人在生死关头,会露出他的本性。而我恰恰是有幸见到的人,所以我相信你啊!”听到她的回答,李斯才知道,刚刚他不经意的把心中想的话说出来了。傻丫头!当时他们只是在生死关头互相鼓励,况且人是会变的,有时会变得连自己都无法相信。
“李斯,你还没告诉我你是怎样练出好字的?”宁雨催促的问。
“是因为我母亲,她与父亲离婚后便把全部精力都投入我身上,母亲多才多艺,她虽然主修的是音乐,但对书法、绘画、甚至雕刻都有研究,所以很小的时候她就在教我。后来她死了,许多东西我也就放弃了。唯独书法,可能是爱好吧,也或许是遗传我母亲的才气。写字时我心思沉静、头脑清楚,心烦或遇到难题时总会写上几笔,断断续续二十来年了。你不是问我字是怎么练出来的吗?就是这么写出来的。”李斯轻松平常的说。
“才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呢!小时候父亲也让我和姐姐练书法,可我只坚持半年,姐姐更差劲,只练了三个月就把毛笔丢了,爸爸斥责我们没耐性、没恒心,难成大事。妈妈则故意跟爸爸唱反调,说我们说又不是男孩,只要活得健健康康、漂漂亮亮就好了,爸爸气得跳脚。”宁雨说着小时候家中的趣事。那时候爸爸在政坛上还是没没无闻之辈,空闲的时间也多,不像现在。她虽然懂得不多,可也知道官场太复杂。
“你妈妈的确把你养得很漂亮。”李斯笑着说,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狡猾。
“那”宁雨想到一件事“你是因为我的外表才跟我交往的吗?”她小心谨慎的问。青春易逝,年华易老,她不希望他看中的只是她的外表。
“啧!你还真以为你漂亮啊?”李斯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斜睨了她一眼“眼睛大而不媚,嘴唇太薄不性感,皮肤又太白,身子瘦得像竹竿,该大的地方不大,该翘的地方不翘。”
“你”宁雨瞪大眼怔愣的看着他。半晌,才发觉他又在逗弄她了!这人就不能有正经的时候吗?
“可恶!去死吧!”她气得扑上前搥他。
被她压在沙发上的李斯哈哈大笑。
午后阳光温暖的照射进来,柔柔的光线倾洒。沙发上,正笑闹成一团的两人浑然不知,他们的快乐让阳光都变得耀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