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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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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辈子饮恨

    曾经有一位美人说,美丽是一种负担。要时刻保持美貌,当然是一种负担,可是很多女人都但愿能拥有这种负担。

    旧情人也是一种负担。这种负担大部分女人都有。为什么是负担?你要时刻保持美貌,预备有一天在街上遇到你的旧情人。

    一个女孩子来信说,那天她刚好穿了一套旧衣裳和一双破旧的皮鞋,丝袜又刚好勾破了。她放在皮包里的脸油纸也刚好用完了,她脸上满是油光。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她跟她的旧情人擦身而过。她想假装看不见他,但他看到她了。

    她已经不爱他,正因为她不爱他,她才不可以让他看到她这副糟糕的模样。她不停的责备自己,她说,再见旧情人,不是应该让他看到她漂亮了许多,让他怀念她的吗?

    是的,她说的全对。每个女人都希望旧情人后悔。每个女人都幻想与旧情人重遇的一刻,旧情人对她刮目相看,重新燃起欲念,然后她高傲地拒绝他。

    为了旧情人,我们必须保持最好的状态。我们绝对不能让自己变丑和变胖。即使变老了,也不能变得比他老。你未必有机会碰到他两次。第一次没作好准备,也许就会一辈于饮恨。我们要努力使自己漂亮,让他饮恨。跟自己厮守

    以前的婚姻比较长久。没有那么多人离婚,会不会是因为以前的人寿命比较短?

    所谓一世夫妻,也许只是三十年到四十年的夫妻。一生一世的期限,很快就到了。即使对伴侣不满意,也会忍耐一下,三十年,一下子就过去了。到了五十岁,纵使对这段婚姻有诸多不满,想到自己已经差不多油尽灯枯,也会忍下去。

    今天医学发达,一个人活到八、九十岁也不出奇。所谓一世夫妻,不再是三、四十年,而是五、六十年。是五、六十年呢,怎甘心忍受下去?人到了五十岁,还是年轻得很。五十岁的男人和女人还可以去寻找爱情,他们还有三、四十年的人生。既然如此,不如了结一段不如意的婚姻,重头来过。

    我们的上一代,到了五十岁,怎会想到还可以重头来过?

    我们这一代,毕竟比较幸福。然而,我们也有我们的悲哀。以前所谓长相厮守,顶多是三、四十年,如今的长相厮守,说的是五、六十年。一个承诺要守五、六十年,爱一个人要爱五、六十年,谁敢保证自己做得到?

    今天的长相厮守,只是尽力而为而已。

    最安全和最合时宜的方式,还是跟自己厮守。万物有时,爱情也有时

    万物有时。四季迁移,日月盈亏,也有一个时序。鸟兽虫鱼,都有感应时间的功能。花开花落,也有自己的时钟。古埃及人发现每当天狼星在夏夜的星空中出现就是尼罗河泛滥的先兆。大戟树冒出新芽时,乌干达的巴尼杨科勒人就知道连绵大雨即将来临。住在委内瑞拉奥利诺科河沿岸的印第安人,听到吼猴在午夜或破晓时份尖叫、某些树上忽然繁花似锦,就知道雨季将会来临。

    人类也能凭着生理节律感应时间的长短。老人家知道明天会下雨,因为他们的风湿开始发作了。古代的哲人能预知自己大限将至。至于他们是怎么知道的,那就天晓得。

    万物有时,怀抱有时,爱情也是有时序的。

    起承转合,从零到零,也是一个时序。聪明人能够感应到他们的爱情还有多长,笨人却懵然不知。如果要走到分手的那一步,事前必定有许多徵兆,正如尼罗河泛滥前,天狼星会在天边出现。

    爱情有生、老、病、死。爱情老了,生病了,治不好,爱情就会死。爱情要死,是时限到了,我们何必要恋恋不肯放手?万物有时序,你不可能一无所知,你只是希望把大限再延迟一点。延迟一点,还是要完的。花开花落,万物有时,你为什么不肯接受这是自然的定律?我们曾经相似吗?

    热恋的时候,我们努力找出彼此相同的地方。

    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人名字的笔划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在秋天出生的。我们都喜欢吃海鲜。我们都爱看小王子。我们两个人的头发都很硬。我们指甲的形状是一样的。我们的笑声很相似。我们都讨厌肮脏。

    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真是天作之合。

    然而,在别人眼里,这些所谓相同的地方根本不算特别。o型血的人有很多。很多人在秋天出生,因为父母通常都在冬天播种。香港很多人都爱吃海鲜。小王子在全球有数以千万计的读者。

    别人怎样看,管他呢!我爱你,因为我们有太多相同的地方。

    可是,某一天,当我们不再相爱,我们会努力去找出大家不相同的地方。

    我喜欢喝咖啡,你喜欢喝酒。我喜欢散步,你讨厌运动。我喜欢听古典音乐,你爱听流行曲。我喜欢吃肉,你喜欢吃菜。我喜欢购物,你讨厌逛公司。我不相信婚姻,你渴望结婚。我喜欢冒险,你渴望安定的生活。我们追寻的东西愈来愈不一样。原来,我们并不相似。为什么我们曾经觉得彼此如此相像?已经走到灯火阑珊处

    爱情开始的时候,总是让人很雀跃,你以为是大野洋子找到约翰连侬,或者是汤告鲁斯找到妮歌洁文,你们是天作之合,将会厮守终生,你怀着盼望和热情去爱,然而,走了一段路之后,你开始怀疑,你是大野洋子,但他是约翰连依吗?

    你发现你对他的爱没有当初那么狂热,你对他也没有当初那么好奇,你和他的化学作用也好像没有当初那么厉害。他的吸引力似乎就只有这么多,他说的话,你不再盲目地相信,他的一切一切,不再那么完美。

    可是,你舍不得在这个时候不要他,你和他又携手走了一大段路。只是,愈走下去,你愈发觉有问题,原来他不是一百分的,他只值七十分。原来他有很多缺点是你受不了的。原来,他并没有爱你爱到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原来,你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很不同的

    这个时候怎么办?

    你们有了感情,却没有了爱情。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下去?你愿意这样过一辈子吗?

    你们的爱情不经不觉已走到灯火阑珊处,灯光疏落,有点黯淡了。不辞而别的年代

    女孩来信说,她男朋友突然不辞而别。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电话号码,更辞了职。她很生气,觉得他太不负责任了。他不爱她的话,应该跟她说清楚,而不是一声不响地失踪。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把感情说清楚的勇气的。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个不辞而别的年代。现在很多年轻人上班两三天之后就不辞而别。他不辞职,也不交代。会打一通电话回来说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经很有责任感。

    大家都习惯了不交代。他们怎样对待工作,也怎样对待感情。我不爱你了,我觉得你很烦,于是我一走了之。这就是分手,不必两个人坐下来谈判。

    一、两个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两年的感情,也毋须交代。假使有一天你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觉得惊讶,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们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你等了大半天还等不到他,那么?你也不必再找他。这个时代的分手已经不用说:“我想跟你分手。”、“我不再爱你了。”、“对不起,我不能令你快乐。”、“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对你好的人。”、“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以上这些全是废话。我不爱你,根本就不会再见你。为你唱一支骊歌

    董桥先生在英华沉浮录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里提到,他小学毕业时唱的一首骊歌是弘一法师填词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他说,数十年后读到这些句子还是想哭。

    我好喜欢这首骊歌,但我没唱过。我四处向朋友打听,竟然没人唱过这首歌。原来,大家唱的骊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谊万岁,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惊讶的是有人唱友谊之光。友谊之光不是电影监狱风云的主题曲吗?竟然变成了中学毕业生的骊歌。在台湾念书的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轻一点的朋友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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