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曾珊不知道,为了买这些东西,罗毅可没少花心思,在铜州城里把所有的杂货店都转遍了。在读大学的时候,他成天翘课出去玩打仗,既没有时间追女孩子,也没有女孩子愿意主动追他。他在心里,也曾羡慕过别的男生给女朋友买花买衣服的壮举,但一直没有一个机会来模仿一下。现在,他意外地得到了一个被指定将要嫁给自己的准女友,长得又是如此漂亮,虽然最终能不能成还说不定,但花点钱讨美人一笑,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了。
曾珊欢天喜地地把包袱重新包好放起来,只拿了一条粉色的缎带扎在辫梢上,满脸喜色地跑回来了。负责后勤的乐家林正在指挥大家把罗毅买回来的东西卸下车,晚饭也已经用新买来的米重新做了,蒸在米饭上面的香肠散发着浓香。
帮众们按着罗毅的要求,纷纷换上了迷彩作训服,大家一个个看起来都像变了个人,整个营盘也颇有点正规部队的样子了。一些年轻一点的帮众开始想象着,如果穿上这样一身衣服到镇上去转一转,会不会有大姑娘看上自己呢?
“大家都换了新衣服了,我给你买的新衣,你怎么不换上?”罗毅看着跑回来的曾珊,笑眯眯地说。
“那衣服是给我买的呀?我不知道耶。”曾珊故作矜持地问,脸上洋溢着笑容。她对罗毅的印象又恢复到当年无忧无虑在一起玩耍的状态了,耍起了小女孩子的娇嗔。
罗毅本来还有点担心当年的女孩子不够开放,所以不敢很放肆地跟曾珊开玩笑。现在听到曾珊这样一说,顿时找到了一种与邻家小妹打闹的感觉,嘻嘻地笑着说:“当然是给你买的啦,我又没有老婆,不给你买,还能给谁买呀?”
“哦,你有了老婆就不给我买了?那你拿回去留给你老婆好啦。”小丫头口舌伶俐地说,15岁的姑娘,正是嘴不饶人的时候。
罗毅装作烦恼地说:“这是个麻烦哟。给你买,怕老婆不乐意;给老婆买,又怕你不乐意。要不,干脆,你和我老婆变成一个人就好了。”
曾珊愣了一小会,才听出罗毅说的是什么意思。她再一次脸红起来,挥起小粉拳在罗毅身上砸了一下,转身就跑。
“你干嘛去。”罗毅在身后追问。
“换新衣服去,我把你老婆的衣服穿烂,让她跟你吵架!”曾珊喜滋滋地答道。
晚饭时分,聚义帮又有了久违的欢笑,有白米饭吃,有腊肉、香肠做菜,这就是聚义帮的节日了。一袭花衣的曾珊在一群迷彩装的汉子中间,如万绿丛中的一朵鲜花,引得大家议论纷纷。大家自然知道这花衣是罗毅给曾珊买的,而且所有的人也都知道前任当家的曾有把曾珊许给罗毅的遗言。有些嘴欠的帮众脱口而出了“压寨夫人”这样的词,其结果自然是被曾珊用土块砸了个灰头土脸。
吃过饭,陆双勇主持全帮大会,宣布罗毅正式接任聚义帮的帮主。
“大当家的!”众人一齐单膝跪地,向罗毅行礼,算是完成了推举帮主的仪式。
罗毅接受了大家的朝拜,正式走马上任,开始发表施政演说:“各位兄弟,还有几位大叔们,感谢大家信任。值此聚义帮遭遇重大挫折之际,大家推举我罗毅担任帮主,我不敢推辞。刚才这一声大当家的,大家叫过一次就足够了,以后我们都以兄弟相称,大家还像原来一样,叫我一声罗子就可以了。我罗毅过去不懂事,在帮里做过不少错事,请大家既往不咎。”
“啥叫既往不咎啊?”有帮众在下面小声嘀咕。
“罗子让手榴弹炸一次,变得有学问了。”另一个人说。
“嘘,现在罗子是帮主,大家尊重点。”
罗毅擦擦头上的汗,悻悻然地解释说:“那个既往不咎嘛,就是说大家大人不计小人过,我罗子年轻,不懂事,大家别计较。”
“没事,罗子,过去的事,大家都不会计较。你这次救了大家的命,大家都服你。现在老当家的不在了,你给大家说说吧,咱们聚义帮,往下该怎么走,你给大家指条路,帮大家找一个好的前程。”后营的当家人王大成站起来代表帮众说。在帮众中,王大成算是比较稳重的一个,想法比别人多一些。他这番话,问出了所有帮众心里最想知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