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是那个杀手伏幻城!
极度的惊骇之下,萧弄晴的身体顿时本能地作出了反应,拔腿就往马路对面飞奔而去,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到人多的地方去再想办法逃命。
只因眼下的情况对自己十分的不利,现在还是下午阳光十分猛烈的时候,路上的行人并不是很多,她的身影一览无遗,如果还是和伏幻城在马路的同一个方向,这样直线的距离,相信过不了几分钟,恐怕她没跑几步就会像小鸡一样被老鹰捉了起来。
幸运的是,上天还是有些眷顾她的,绿灯正好也在此刻转亮,车辆停步,否则就凭她这不要命的一冲,就算没被当场撞死,估计也会被撞飞半条小命了。
然而,将会持续几十秒的绿灯所能给与方便的对象并不只是她一个。转眼间,伏幻城已仿佛会缩地成寸般眨眼间往前冲了十几米,以极快的速度接近路口,再一眨眼就能跟着冲过人行道。
无比恐惧中的萧弄晴根本就不敢回头看,她也没有回头的时间,她除了在第一时间狂奔向百货商场门口,尽力地冲到那正在门口搞大型促销活动的某商品展销台,以求借由前面聚集的热闹人群作为掩护外,别无他法。
伏幻城是杀手,而且是毫不留情的冷面杀手,要是被他抓住,她的小命会如同蚂蚁一般脆弱,只要轻轻一捏……想起在山上时,伏幻城那凌厉的杀气,萧弄晴忍不住颤抖一下。
……
伏幻城没有把萧弄晴当蚂蚁看。
事实上,一般情况下更喜欢穿裤装的萧弄晴,今天看起来更像只乍一看见天敌就立刻本能地落荒而逃的亡命兔子。阳光下,那一头利落的短发让她奔跑的身影看起来更为果断和敏捷,其速度和当初在山上根本跑不动、只好坐地等死的懦弱模样简直天差地别,让伏幻城也情不自禁地扬了下眉毛。
士别三日,还真当刮目相看。只可惜,她就是跑的再快,今日也逃脱不了他的手心。一只在天空翱翔许久只为找到这只猎物的老鹰的骄傲,也不可能容许这只小白兔逃脱。
想到只要抓住了萧弄晴就能找到祁七里,伏幻城顾不得街上人们对他闪电般的速度的目瞪口呆,灵活地避开前头的行人再次提快了速度,墨镜下的寒眸,紧紧地盯住了萧弄晴,看着两人的距离一步步地缩小,志在必得!
……
萧弄晴拼尽了全力在奔跑,绝望的恐惧灌满了胸膛,膨胀着要挤去她最后的空气。仿佛追逐在她身后的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致命的武器,犹如从急弦上射出的破空的羽箭,抑或是一颗紧紧追逼的子弹。
伏幻城或许一时还不会杀她,因为他肯定要从她身上获取祁七里的消息。
可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她的骨头并没有拥有坚强的特质,而是和所有的人一样脆弱,作为一个和平年代出生长大的现代人,她的骨气也从未有机会经历血的洗礼,没法大义凛然地做个刘胡兰一样宁死不屈的女英雄。
所以,她很难保证自己要是被伏幻城抓住的话,会不在他的严刑逼供下说出祁七里的地址。
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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