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快?”
“两个月之内。”
“可真快!”
“这么一来,爹娘就可以安心啦!”
“说得也是。”
“总算不必养她一辈子了!”
一阵静默,然后是一片惊人的尖叫,夹杂著夸张的大笑,还有几百个人一起逃跑的混乱脚步声。
“救命啊,三姊要杀人啦!”
大半天过后,五个女孩子气喘吁吁的躺在草场中央,杂乱无章、东倒西歪,没有一个人动得了。
紫晨衣与紫醒衣虽然都已出嫁,但婆家并不远,她们没事就跑回娘家来探望爹娘和兄弟姊妹,特别是紫萝衣要出嫁了,她们更不能不回来,因为紫萝衣将会嫁得稍远一些,要回娘家比较不方便。
“三姊,你真的要嫁给邱少爷吗?”
“废话!”
“就为了那种可笑的理由?”
“可笑?”一把杂草外加一只扭来扭去的蚯蚓蓦然飞过去淹没紫采衣甜美的小脸蛋,紫萝衣忿忿地挥舞著拳头,咬牙切齿。“你敢再说我可笑,小心我把你扁成猪头,亲姊妹也不留情!”
“可是,三姊,你又不喜欢那种瘦伶伶的、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紫秀衣也不赞成。
连她自个儿都不知道她自个儿喜欢或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她们会知道?
“你又知道了!”紫萝衣咕哝。
“当然知道,”紫采衣脱口道。“三姊喜欢的是那种高大有力量的男人!”
“还要有气魄!”紫秀衣再加一项。
“最好能粗犷一点。”紫醒衣柔柔地说。
“总之,就是那种很男人的男人!”紫晨衣做最后结论。
是喔,她们全都是她肚子里的虫,每天都在她肚子里作怪,难怪她们能知道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请问她早上吃的牛肉馅饼消化了没有?
紫萝衣不以为然的哼了哼。“那我怎么不去喜欢唐振?”
“他够高大,但没有气魄!”紫秀衣马上否决了。
“周尚伦?”紫萝衣再推出另一号人选。
“不够力量!”紫采衣也否决了。
“齐云恩?”第三号人选。
“不够粗犷!”紫醒衣再否决。
“侯兢天?”
“他?”紫晨衣失笑。“他未免太超过了吧?高大得像只猩猩,又全身都是黑毛,那种粗犷谁敢领教?更何况,他的蛮力连小弟都可以轻易打发掉,要说他有气魄,倒不如说他是傻呼呼的不怕死,这个人选太离谱了!”
紫萝衣低咒了一句男人才会说的脏话。
“话都是你们在说,你们自己去嫁那种男人吧,我就是要嫁我的读书人!”
“可是,三妹,当有一天你碰上那种你喜欢的男人,你一定会后悔的!”紫醒衣叹道。
“放心,我绝不会喜欢上任何男人!”紫萝衣傲慢地说,自信一百分。
在她看来,男人不就那个样,高一点、壮一点,上面少两块肉、下面多一块肉,就那样,也没什么了不起,要让她喜欢?
下辈子吧!
“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紫醒衣还在说。
“我***绝不后悔,”紫萝衣不耐烦了。“行了吧?”
闻言,其他四姊妹不禁啼笑皆非的面面相觑。
这么粗鲁的女孩子,一个读书人丈夫,真能改变她多少吗?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虽然秦老夫人格外小心的意图掩瞒住整桩事件,并计画把秦娟娟送到远处去待产,至生产后再回来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但很不幸的,秦娟娟尚未出发,秘密已经悄悄泄漏了出去,迫使秦老夫人不得不半途变更计画
“娟娟又订亲了?”
厉千魂不可思议的瞪住秦老夫人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正在发噩梦?
“对,而且要尽快成亲!”秦老夫人说得快又流利,像是早已练习了许久,又像是担心他反对,故意说快点好让他没机会插嘴、反对。“否则一旦整件事都暴露出去,你应该了解,谣言总是比事实夸张、严重,娟娟很可能会被人们误以为是毫无羞耻心的荡妇,如此一来,将来谁还敢上门来求亲?”
“可是”
“对方虽是个鳏夫,还有三个孩子,年纪也稍微大了一点,但人老实又安分,家境也相当富裕,”秦老夫人果然不打算让厉千魂说话,厉千魂才说两个字,她已经自顾自又说了落落长一大串。“娟娟嫁给他还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讲完了吗?轮到他说话了吗?
厉千魂等了一会儿,见秦老夫人不再出声,他才开口。“我只有一个疑问。”
秦老夫人迟疑一下,才问:“什么疑问?”仿彿猜得出他要问什么。
“对方为何肯娶娟娟?”
既然对方家境富裕,自然不会在乎娟娟的嫁妆,老实的人也不会想要娶一个任性的娇娇女做老婆,尤其是一个已经不清白,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的女人。
那么,对方究竟为何愿意娶娟娟?
秦老夫人的视线飞快的瞥他一下,很快又转到别的地方去。“他弟弟惹了一点麻烦,我承诺你会替他解决。”
承诺?她替他承诺?
“什么麻烦?”
“他弟弟在跟人家抢一座铜矿。”
“跟谁抢?”
“阴阳笔。”
闻言,厉千魂的眉头不由得紧紧锁了起来。
阴阳笔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性情乖僻,素来少有人愿意去招惹他,但这并不是厉千魂之所以叹息的原因,阴阳笔根本放不进他眼里,他顾虑的是在阴阳笔背后的人:南枪楚无极,那才是真正扎手的人物。
要他去对上南枪,一个是北六省的武林霸主,一个是南七省之武林霸主,要真战起来,恐怕会是惊天动地,神哭鬼嚎的一战。
“不用皱眉头,我知道南枪才是问题,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大麻烦,”秦老夫人早已算计好了。“听说他一直想把女儿嫁给你,你就跟他说,只要他叫阴阳笔把铜矿让出来,你就同意娶他女儿,这不结了!”
为了这种原因娶南枪的女儿?
太荒唐了!
厉千魂颇不以为然地暗暗摇头。
包何况,南枪的真正用意是想以岳父的身分硬把他压下一头,如此一来,南枪就可以轻而易举、顺理成章的成为整个武林的霸主了,否则双方都是白道中人,南枪总不能无缘无故找他干架,就为了要分出高下,生性好虚名的南枪绝不会干那种会让人说闲话的事,再说,南枪也没有把握一定会赢,要输了怎么办?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战而胜”南枪打的就是这种如意算盘。
不过,他可没有兴趣为了南枪的虚荣而去娶南枪的女儿,他也不想争什么虚名,南枪最好也别来惹他。
包何况,南枪的女儿就跟秦娟娟一样,是个爱惹麻烦,骄纵又任性的娇娇女,要娶那种老婆回家,就得先有一辈子麻烦缠身的觉悟,他也没有那么多精神去伺候那种女人。
不过,真正令人伤脑筋的问题还在后面。
“还有”秦老夫人瞄一下秦娟娟。“娟娟说,要等你替她报复过那个女人之后,她才肯成亲,所以,你最好先去替她动手,再回来处理阴阳笔的问题。”
会这么说,原因只有一个,秦娟娟有她坚持的报复方式。
缓缓地,厉千魂的目光移向秦娟娟。“你要我如何替你报复?”
秦娟娟下巴抬起,坚定地说:“我要她跟我一样,在成亲前十天被强奸!”
厉千魂嘴角抽了一下。“还有吗?”
“事后,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只用过的破鞋了!”
“”“最后,”秦娟娟指指厉千魂。“我要大哥你亲自动手!”
眼神倏转冷硬“为什么?”厉千魂慢吞吞地问。
“听说那女人的武功不弱,大哥你的手下里能够制得住她的可能不多,而那些能够制得住她的人多半不会愿意做这种事,就算大哥你下了命令,他们大有可能只是去绕一圈就回来跟你说他们下不了手,那不如一开始就由大哥你亲自去,才不会错过下手的时间,告诉你,要是等她成亲后再动手,我可不认。”
厉千魂的下颚又绷紧了,目光更森冷,这就是他一直难以决定该如何对付对方的原因。
对方卑鄙,难道他们也要跟著卑鄙吗?
以眼还眼,这本是最好的报复方式,偏偏对方是个女人,那颗牙又是那样龌龊卑鄙的烂牙,人家用烂牙咬过来,他也要用烂牙咬回去吗?
即使他真愿意用烂牙咬回去,问题是,他也没有满嘴烂牙啊!
“我被强奸,她也得被强奸,这才公平!”毫无转寰余地的语气,秦娟娟的态度十分强硬。“否则我绝不嫁,就算你把我关到死,我也不屈服!”语毕,她便转身回房去了。
秦娟娟离开了,但秦老夫人还在。
“千魂,别忘了你在武林中的声望,要是让江湖上的人知道你的妹妹被欺侮,对方又没有得到相对的惩罚,你的声名将会毁于一旦,你不在意吗?”
厉千魂冷哼。谁会在意那种无谓的声望,重要的是怎么做才是对的!
见风势不对头,秦老夫人马上改口“好,就算你不在意声名被毁,但你娘呢?你娘在临终前对你的嘱咐,你忘了吗?”
是的,这才是他在意的事,母亲在临终前的嘱咐。
虽然父亲糊里糊涂的把妹妹过继给秦家,但她依然是他妹妹,而母亲在临终前一再嘱咐他,要他好生照拂妹妹,这点他始终牢记在心里,无论如何不敢忘。
他不在意自己在武林中的虚名,但母亲临终前的交代不能不顾。
妹妹被人欺侮,他能不理会吗?妹妹还是有得到幸福的机会,他又怎能不帮她抓住机会。
想到这里,厉千魂猛一咬牙。
好吧,为了过世的母亲,为了唯一的妹妹,他就烂一次牙吧,毕竟,这也是那女人自己招来的惩罚。
最多,咬过之后再把烂牙拔掉!
“老大,你真的要去”庄绍飞好像刚吞下一颗枣核似的咽了口唾沫。“干那种事?”
厉千魂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横横的瞪他一眼,继续打理包袱。
“但,老大,咱们的规矩”
“这是以眼还眼的报复,可以不理规矩。”
“也是啦,不过”
“没什么过不过的,”厉千魂拎起包袱,走人。“家里交给你。”
“好。可是”庄绍飞紧跟在后。“老大,你真的要干?”
“”“但老大你不是会干那种事的人呀!”
“”“到时候老大你的小弟弟不肯合作怎么办?很丢脸耶,想干那种事却掏不出武器来呜!”
当厉千魂策马上路时,庄绍飞还四平八稳地躺在地上呻吟,爬不起来。
“看首饰?”紫萝衣呻吟。“我才不去!”
“但那是要买给你呀!”
那就不必了,虽然她有穿耳洞被紫夫人掐著脖子硬逼的,但打从她懂事开始,她身上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首饰的影子,买首饰给她干嘛?
“不用!”
“娘交代的,非买不可!”
“那你们去吧,我到饭馆等你们。”话落,拔腿就跑,免得被捉去受刑。
也许她真的是无葯可救了。
打从第一次来潮之后,娘就禁止她和弟弟再混在一块儿玩,即使如此,她也没多大进步,粗鲁依然,对姑娘家该懂的事都不感兴趣,女红中馈一窍不通,梳妆打扮更嫌麻烦,甚至不小心看到裸体的男人,她连脸红一下都不会。
总之,她一点女孩子家的味儿都没有。
相反的,除了站著撒尿之外,男孩子会的她都会,平时还好,一火起来就出口成脏,连串三字经骂得连最粗鄙的男人都自叹不如,酒量奇佳,无聊时就赌两把,喜欢练武,喜欢干架,她还会驯马。
幸好她对看女人没兴趣,不然问题就大条了。
不过她虽然没兴趣看女人,对看男人同样一点兴趣都没有,连自己的未婚夫她都懒得先去看看到底是玉蜀黍或冬笋,更何况是看别的男人,真是浪费时间!
可是,当那个风尘仆仆的家伙一踏进饭馆里,顿时就像是丢进来一颗超强力的磁石,所有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包括掌柜的、胞堂的、客人的,还有,紫萝衣的目光。
好个男人!
迸铜色的肌肤,强健的体魄,高大俊朗中透著豪迈的粗犷,一看就知道是个北方汉子,那双斜飞入鬓的剑眉,那对冷锐又倔强的黑眸,更让人感受到一股强悍犀利的勇猛,深沉浩瀚的男性魄力。
然后,她听见邻桌传来小小声的讨论,纳闷那人大老远跑到南方来干什么,于是,她的视线更拉不开了。
南枪北索,长久以来,这两人便分别为南七省与北六省之武林霸王,同样声名显赫,同样威望远播,是力量的象征,也是霸权的展现,唯一不同的是,南枪喜欢在江湖上跑动以炫耀他的威名,而北索除非必要,否则鲜少出现在江湖上。
而眼前这人,正是北方之霸主:阎王索。
厉阎王,江湖上少有人知道他的本名,只知道他姓厉,名号阎王索,于是便称他为厉阎王,他的武器即是缠绕在他腰际的那条黑索,听说他那条索是活的,无论盯上了谁,就好像被阎王盯上似的再也逃不脱,所以被称为阎王索。
她对看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她对看这个男人十分感兴趣。
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姊妹们说得没错,她果然喜欢这种有力量又有气魄的男人,以前是她没碰见过,所以不知道,一旦碰上了,她才发现这种男人真是对极了她的味口。
老实说,倘若不是她早已决定非读书人不嫁,她肯定会觉得这个男人比较适合她,他那种浑然天成的男性气魄实在教人折服,倔强好胜的她,头一回有情愿臣服的感受,不是因为他是男人,而是因为他是那种有力量、有气魄的男人。
可恶,为什么他不是读书人呢?
“该死,紫萝衣,娘一再警告说不准你喝酒,你又喝了!”
紫萝衣一惊,刚喝下的半口酒霎时喷射出来,尴尬地望着气势汹汹走向她的姊妹们,她呛咳得快没气了,没注意到那个厉阎王飞快的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阴惊、冷森,令人不寒而栗。
找到她了!
紫萝衣,一点都不像他想像中那种阴险狡诈的女人,不过他不会被她的外表蒙骗过去,他相信紫萝衣就如同他妹妹,只要不说话,怎么看都是个端庄规矩的大家闺秀:然而只要她一开口,表相就破功了百分之两百的表里不一。
厉千魂收回视线,默默斟酒慢饮,寻思该如何完成妹妹的要求?
两天后,就在紫萝衣成亲前十天,夜半时分,一条黑影无声无息地侵入紫月马场,不消片刻,黑影又出,腋下挟了一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逸去。
黎明前一刻,宣城西门外一家十分简陋,只有苦哈哈的贩夫走卒才会进住的小客栈里,厉千魂慢条斯理地挪腿下床,先用一旁脸盆架上的毛巾拭去办完事后的血迹和残余,再套上长裤、穿上靴袜,然后默默坐在桌旁等待,背后是一双燃烧著熊熊怒火的目光,某人不能动、不能言,只能用目光凌迟他。
半晌后,日光透过破窗悄悄映射进房里来,房外开始传来人声来回走动,他才起身,转而面对床上的人。
“以眼还眼,这是你自找的!”
冷冷地说完后,他便出手点了她两指,再拎起内衫外衣搭在肩上,就这样赤裸著上身出房离去,任何男人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经历过多么享受的一夜。
“客倌您要走了?”
“是。”
“客倌请慢走。”
客人离去,店小二自然要来整理房间,以待下一位客人使用,偏偏店小二进房来时,某人也才刚刚能动而已,结果可想而知。
“紫紫紫紫三小姐,你你你你怎会在这里,还还还这副样子?”
新娘子一双眸子拚命眨了又眨,眨得新郎开始担心她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一个不小心被眨掉了。
迟疑一下后,他不得不点开她的哑穴,然后等待她的破口大骂。
谁知新娘子只是重重吐出一口气,再深呼吸几下后,方才喃喃道:“总算知道为什么我会被干那种事了!”旋即,目光定在新郎脸上。“那你后来又主动要娶我,一定是发现找错人了吧?”
“不是找错人。”
新娘于怔了一下。“喂喂喂,请等一下,明明不是我”
不等她完成抗议步骤“但你也没有任何错。”新郎又追加一句。
不是找错人,但她也没有错?
新娘子歪著眼睛想了大半天想不通,干脆直接问:“很抱歉,我不是猜谜语的料,到底是什么意思请解释清楚!”
新郎喟叹。“很简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