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来了整体的异化,也就是说,快,让事物违背了当初的本质,甚至走向美好愿望的反向。
我们的政府和官员在治理社会的过程中,那怕是寻求经济的增长,要有一种清醒的意识,面对的并不是建设一个项目、做一件工程、办一件事情,不是一堆没有生命的砖瓦、沙子、水泥和冰冷的钢材,而是一群有情感、有欲望诉求的活生生的人群。他们在天赋人权方面,都有着自己的自由和利益的权利,就是在与政府的交互交易、期望的沟通,甚至是不同利益之间的对抗之中,权利是不容忽视的。
在与民众的沟通与利益的交易中,政府需要放下架子,以时间的代价来换取社会的稳定,以空间的代价来得到利益的公平,做好或做完善这些利益群体之间、个体诉求方面的事情,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这是“快”的发展模式和“赶超”机制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我们不断显诸于新闻报道中的强暴事件,如房屋强拆事件是出现的自焚、跳楼、当钉子户极端现象等等,就是政府官员只体现个人利益、政绩观念,忽视科学规律、强调单方面利益,而在思想方面忽视整体、求“快”发展的一种表现。
从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来说,社会是大家约定俗成的,是属于所有合法公民的社会,所有公民和阶层的利益,不论是经济、政治、宗教权力上,在法律意义上是平等的,只要权利合法得当,公民个体都有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利。国家只是利用政治的方法,在其中充当一个公平合理的调和矛盾的角色和机器,而不是以统治者的胜利姿态,高坐于庙宇之上,独自享受社会建设的成果,私有拥有国家权利、独占国家机器。
在追求现代化进程的过程中,政府会因为民主的需要而腾出时间与民众协商,这可能是所有政府最不愿意做的事情之一。中国的历史传统也让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和虚荣心,而不愿意放下身子,认真倾听民众的利益诉求,这是我们民众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学会把权力圈进笼子里的技能,才是民主程度的最高体现。
我们都知道商量着办事确实是一个好办法,不仅在家庭生活中适用,就是在处理国家事务之中也同样重要。官府之间、官民之间商量着办事,需要消费掉官员们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消弱着官员手中的权力,会迟滞一些当政者所谓的政绩工程的决策过程。但是,这样去做却会有更多的好处,既确保了决策的正当性,获得了真正的效率;又避免了个人行为的行政作为,以谨慎的程序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所以,快与慢都是一种方法,是力求解决问题、走直接程序的一条捷径,而不是唯一的途径。不论动物界还是植物界,还是充满着文化的人类社会,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是一样的。快,只能解决一时,而不能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唯有运用公平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共同的少差别的发展,这才是寻找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追求人类发展的最终本质。
历史与现实雄辩地证明:快,不是中国最好的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