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九十一章 飞来的情敌
“让我看看阿宅带回来的女人长什么样?”
人未到。声音先传了过来。那足以振聋发聩的声音,料是谁也不能够忽略吧。阿让一耸肩,表示很无奈,但是锦遥却不知道状况,她慢慢地回过头,看到了一个丰腴的女子。
身高大约一百七十公分以上,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手掌很大,四肢很长很壮,锦遥看了后,心里面估计着,如果被这个女人扇了一巴掌,估计就可以昏厥一会儿了。
“山姐,你这大嗓门要是不改改,什么时候也嫁不出去啊。”阿让挖了挖耳朵,然后心里面替阿哥无奈。其实啦,他的心里面也是对身形娇小的女子有好感,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好不容易他的阿哥动心了,所以他就得尽全力帮助阿哥。
“臭阿让,别乱说,我才不要嫁人呢!”说罢。小山的脸上露出了娇羞的表情,如果她的皮肤没有那么黑的话,估计能够看出来一丝红晕。正当小山的娇羞状还没收尾的时候,看到了阿让身边那个白皙的小人儿,她突然果断地停止了娇羞。
“阿让,这个女娃就是你们捡回来的那个?”也太小了吧,看她身上仿佛没有几两肉一般,那么白皙,都不怕被太阳晒黑吗?小山在认真地分析着敌情,最后得出结果,这个看起来风一吹就会跑了的女孩,应该不足威胁,还是后山村的村长女儿比较有威胁性。
被人称作捡回来的,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锦遥努力让自己笑笑,不过笑容很勉强,看在她那么强壮的份上,而且锦遥又不想惹事情,所以她只好充当微笑娃娃了。
“山姐,她叫余锦遥。”本来阿让还想说,你可以叫她锦遥姐姐,因为余锦遥对他说过,她十八了,而山姐才十六。不过看着外表,还有山姐气势汹汹的模样,阿让暂且不告诉她事实真相比较好,他还是比较担忧山姐会因为把锦遥姐姐扔出去。
“余锦遥?”小山看了看余锦遥,当她看到余锦遥那水嫩白皙的皮肤后。真想伸出手去捏一把,不过又想到,是不是男人看后也有这种想法呢?“锦遥妹子,你的皮肤好白啊、”
看吧,阿让不发表意见,如果小山感觉锦遥姐姐比她小,那也最好不过。因为无论如何,锦遥姐姐的安全第一啊。
几个人正说着话,阿宅已经收拾好了房间,他推开木门出来,正想呼唤锦遥却看到了小山站在那里。
“阿宅哥!”小山高喊一声,人就朝阿宅扑了过来,那么一个结结实实的熊抱,看着威力的确不小。锦遥咋舌,如果那个小山给自己这么一个拥抱的话,估计她可以直接被她勒死了。
阿宅没有料到,就这么结结实实被小山抱住,随后愣了片刻,当他看到了锦遥脸上的表情后,连忙将小山推开。
支支吾吾道“小山。你这是做什么?又不是好久不见了,而且,你也大了,以后不要老是这个样子了。”阿宅的脸又红了,幸好幸好他的皮肤够黑,不然真窘迫死了。
“阿宅哥,小山永远比你小不是?”再度娇羞。
锦遥终于弄明白了什么事情,感情这是郎没情,妾有意啊!感情这种事情,当然两情相悦是最完美的,但是这种感情真的是可遇不可求。有的时候,如果真的两情相悦了,中间又会横亘出来许多阻碍,天不时,地不利,人合了又能够如何?
当初她跟陆志胤不就是这种情况吗?两个人明明那么相爱,但是却因为身份的事情,纠缠不清,最后误会重重,杯具收场。
至于,她跟风靖胤,锦遥就迷惑了。她承认,
再者,如果是一个有情,另外一个没有意,那也是一种悲哀。其实,爱情这个东西最不能勉强了,不爱就是不爱。感动不是爱情,交换得不到爱情。可是。爱情又能够有什么用处呢?
爱情不能够当饭吃,不能够当钱花,还偏偏折磨得人死去活来,所以说,爱情是毒药,明知道吃了后会生不如死,但是却难以控制。爱情是罂粟,明明知道那东西越接近越上瘾,还偏偏欲罢不能。
余锦遥完全是一种置身事外的看戏态度,开玩笑,那么高大强壮的“小山”锦遥却不想去招惹,为了肚子里面的小生命着想,锦遥可不想去招惹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锦遥,进去看看房间吧,看还缺少些什么,我这就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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