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话已经说的很满了,不过当马加走到了这只萌布灵的攻击范围后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天真。
试问,他该怎么用手里的这把短得不能再短的锤子,去打一个还不如他膝盖高的小东西?横挥?上挑?或者干脆用飞锤?
很明显的,马加之前学到的那些东西,在这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效果,而他这么大的身体,在这只已经挥舞着石斧杀过来的萌布灵眼中,恐怕就是那种大得不象话的肉靶子啦!
不过呢,马加也有一项优势,那就是他步伐比起这只萌布灵来说要大的多,大到在萌布灵挥舞着斧头朝他的脚面发起第一次进攻的时候,他一不小心,居然一步从这个小家伙头上跨了过去。
“咕呦!”小家伙对马加这种明显是逃避的行径十分之不满意,小巧的身体一个旋身,石斧又朝着马加的后脚跟呼啸而来。
好吧,马加觉得自己还得再跨一步,于是他又抬起了脚往回跳了一下。
得,又跨过去了,说起来,马加已经感觉很庆幸了,自己居然没有这个小家伙绊倒或者干脆踩在他的身上。
别去说什么干脆用脚踢或者踩这种傻话,首先,一旁可是有一百多只这家伙的同伴虎视眈眈地作为“见证人”关注着这场决斗,既然是决斗,当然是神圣无比不容许人插手没错啦,不过,马加丝毫不怀疑,一旦自己无耻地上了脚并且成功地把这个小家伙踢飞,那么,自己随后恐怕就会被一大批呼啸而来的飞斧把已经是猪头的脑袋打成佛头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种神的话!
当然,另一个理由则是身后同样以虎视眈眈的目光注视着他的那个难缠的小萝莉,格林达姆。
小孩子的脾气并不是那么难以掌握,马加可以很明白地揣测出这次这个小萝莉出来的目的:她明显还没有放弃自己的玩具计划,但马加完全无法揣测的是,一旦自己真的把她的这个玩具怎么样,身为过气上代玩具的自己会不会被小萝莉气呼呼地挥舞着狼牙棒拆掉。要知道,上辈子他某个亲戚家的小弟弟就喜欢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勾当。
“人,人家才没有想什么新玩具呢!”格林达姆刚刚在马加迈步前行时嘟囔着的这句话,毫无疑问的是一种对他的警告。
现在,除了从这只看起来越来越生气,手中的石斧也挥舞得越来越凶狠的小家伙头上跳来跳去,马加完全想不出一个好办法。
不过,看起来这个小家伙也似乎和马加确切的说,是和马加的两只脚较上了劲。
“喂喂喂,到底有没有这样的战斗技巧啦?为什么可以一直这么打人家的脚啦?”马加就这么左一跳又一蹦地躲闪着以避免自己的大脚趾被砸扁或者脚后跟被打肿这样的结果,不过,小家伙的目的很明显的也不光是想要做到这些。
就在马加被小家伙连续三斧逼得不得不再次迈开双腿准备从小家伙的头上跨过去时,小家伙突然收回斧头,下身微蹲。
好吧,马加是看不到这个矮冬瓜这样的动作的从他的角度看,这只萌布灵蹲或者不蹲,其实对于他来说高度都是一样的。
“如果我也能和某个没良心的家伙一样垂手过膝,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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