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正骑马来到府东街,新店铺门前已是锣鼓喧天、爆竹声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硝烟味,顾英请来的一队舞狮队正上下翻飞,周围百姓围着大声喝彩,几个伙计端着盘子在人群中散发糕饼品尝,惹来一群孩子蹦跳跟随。
顾记糕饼店看来生意不错,一些最近去过苏州的京城人都知道顾家糕饼的名气,这还是其次,最关键是能在府东街的繁华处开店,这本身就是一块金字招牌。
店铺里人声喧杂,近百名欲买半价优惠糕饼的客人挤成一团,顾英在店铺内帮-派货,-得满头大汗,根本没有看见李维正过来。
李维正见他们-碌,便转过弯来到旁边的铅笔店,相比糕饼店,他更喜欢这家铅笔店,这可是他发明的新鲜事物,更重要是东家兼掌柜可是倩倩,他就感觉这家小店就仿佛是他的家一样。
铅笔店的客人不多,大多是一些年轻的女子被店铺鲜艳的颜色吸引,又惊讶于铅笔的新奇实用,纷纷挑了各自喜欢的花色铅笔。
李维正转到小店前,对店里的秋月笑道:“给我来一支玉玲珑!”
玉玲珑就是最昂贵的铅笔,用玉包裹,笔尾镶有一颗红宝石,要价两百贯,听说有人要玉玲珑,不仅秋月吓了一跳,连在整理货物的倩倩也站了起来,待看清是他,倩倩没好气地道:“我说是哪个败家子出手这么阔绰,原来是东家来了。”
她又见李微正站在店前,几个想来买铅笔的女子也吓得不敢上前,连-笑道:“快进来,你这么大的块头堵在那里,把客人都吓跑了,我给你准备了吃的东西。”
“好!我从后门进来。”李维正刚要走,却似乎听见有人在叫他,他回头,却一眼看见了朱权,他站在街对面,正向自己抱拳拱手。
李维正对朱权的印象非常不错,不仅仅是因为他送店铺,而是他对自己的欣赏,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百户,朱权却对他独具慧眼,一心结交,而且他还事先得到了太子的准许,不让自己为难,正是这种被人看重的感觉让李维正心中充满了感激。
他正要过马路去,朱权却向他摆摆手,指了指天色,表示自己没有时间了,李维正理解,便停住脚步,向他躬身施礼,感谢他来捧场。
朱权向他眨了眨眼睛。随即上了马车。迅速离开了府东街。李维正一直目送他马车走远。这才从后门进了小店。
铅笔店是被木板隔开。是一个长条形地狭长空间。只容四人并肩站立。中间用一幅帘幔将小店一隔为二。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休息和存货处。靠墙放着一排架子。上面放着各种铅笔存货。架子对面则摆着一张小小地桌子。前后各有一张凳子。此时正是大暑天。小店铺里显得格外闷热。
“这里窄了一点。你就乖乖地坐着别动。”
倩倩挑开帘子钻了过来。从地上地食盒里取出一碗冰镇绿豆粥放在桌上。抿嘴笑道:“快喝吧!不知还凉不凉。”
李维正替她擦了擦脸上地汗水。用手背触摸一下。入手冰凉。便将碗推给她笑道:“我不热。你喝吧!”
“我和秋月都喝过来。这是为你准备地。你就别客气了。”
倩倩将碗端给了他,李维正笑了笑,端起碗‘咕嘟咕嘟!’将绿豆汤一饮而尽,他用袖子擦了嘴角,大呼过瘾,倩倩见他喝得香甜,心中欢喜,便道:“喝完了,我就要赶你走了,这里太热了,你先回家歇着去。”
李维正也觉得这小店里确实太热,便道:“要不我去买点冰块吧!放在小店里降温。”
倩倩连-摆手“不要不要,这里本来就窄,再弄冰块来碍手碍脚,又弄得满地湿漉漉的,我不喜欢,其实店铺前面有风还凉快,因为你在这里我才过来。”
倩倩说着便赶他走,这时,前面的秋月忽然道:“公子,有人找你。”
李维正挑开帘子一角向外望去,只见外面站着几个人,他一下子站了起来,外面来的竟然是太子朱标。
他慌-走出后门,快步来到朱标面前躬身施礼“属下参见太子殿下。”
从龙门所回来后,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朱标,虽然没见面,但朱标还是通过各种渠道和他保持联系,他微微笑道:“我听十七弟说你的店铺今天开业,所以特来看看。”
“殿下,这是我表妹的店铺,就是殿下在苏州帮助过的顾家店铺,我其实是来帮。”
“原来江南第一糕也到京城来了。”
朱标笑了笑,他回头一招手,走上来一名华服少年,年约十三四岁,眉目还算清秀,只是头型显得有些扁平,像半边月似的。
“这是我儿允炆,我今天特地带他出来考察民情,知道你在这里,便来看看你。”
这个少年原来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建文帝,李维正肃然起敬,也向他恭敬行了一礼“参见小王爷。”
朱家子弟从小接受大儒培养,个个知文懂礼,虽然朱允炆年少,但他却少年老成,没有半点皇族子弟的架子,他深深向李维正回一礼道:“我多次听父亲提起过李先生,今日一见,允炆倍感荣幸。”
朱标见儿子懂事,他慈爱地抚摸着儿子的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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