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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易钗裙书生倩女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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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镇只是个不大不小的村镇,全镇住有七八十户人家,它之所以叫驻马镇,不是因为有官兵驻扎在镇里而得名,而是因为不论旅客行商,还是达官贵人,到了这镇上,无不停步留足,驻马停车,在镇上歇脚打尖,吃饭喂马。

    原因是这方圆三百里地内,就只有这个小镇,别无村店可供行人歇脚打尖,吃饭喂马,补充干量食水。

    不知怎的,凡是到这镇上的人都叫它做驻马镇,相传下来,就成了镇名。

    驻马镇有间十里香酒铺,这是人尽皆知,无人不晓的,凡是过路客商,不论贵贱,鲜有不进十里香酒铺喝它两壶的,特别是在这等大雪天。

    酒铺卖酒,十里香当然不会例外,一年四季卖的都是酒,酒名就叫十里香,那可不是夸大,只要酒瓶子一开,那股芬芳浓冽的酒香,远在镇外大道上的行客,也能闻到,无不酒瘾起,非要进去喝它两壶解解馋不可,不会喝的也会兴起一尝滋味的欲念。

    酒既出名,但有一样更出名,那就是在这隆冬天气里,最好不过的冬令补品,令人闻之而食欲大动的下酒物——狗肉。

    那真是名副其实的狗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驻马镇以十里香酒铺出名,十里香酒铺一年四季有三季是以酒出名,但一到了冬天,却是以狗肉出名,因为狗肉香盖过了酒香。

    据说一到冬天,到驻马镇十里香酒铺来吃狗肉喝酒的,真是趋之若鹜,门庭若市,应接不暇,就算远在四百三十一里外的盐湖城内的巨贾富商,也会为了一尝十里香的狗肉,不辞奔波,冒着严寒,驾车套马,专程来驻马镇。

    十里香酒铺的狗肉之所以这样出名,全靠酒铺主人一手泡制。据他说,这种烹制狗肉法,是由他曾祖传下来的。代代相传,传到他这一代,就由他发扬光大,成了老婆们的冬令佳品。

    酒铺主人以烹制狗肉出名。真怪,他的名字就叫老狗头,不知他是狗宰得太多了,还是狗肉吃得太多,竟是名如其人,相貌真有点像狗头。长脸凹腮,突嘴豆鼓鼻,看上去十足像个狗样,不知是什么人叫起的。

    总之,他现在就只有一个名字:老狗头。至于他的本来姓名,早就被人遗忘了,连他自己似乎也遗忘了。无论何人叫他老狗头,他都笑脸相应,绝不以为忤。

    日暮时分,风雪更大,但见满天雪花蔽空,天空灰灰茫茫的,镇外大道上行人绝迹,天气寒冷得叫人打心里头打颤,连狗也蜷缩在火盆边不动。

    风雪中,英挺浪子出现在镇外大道上,也许是闻到了老狗头烹制的狗肉香吧,也许他实在需要避避风雪,歇歇脚。他脚步加快,直朝镇内走去。

    天未入黑,十里香酒铺已是灯火明亮,铺内二十多张桌子差不多都坐满了人,有人坐的桌上莫不是小炭炉烘烘,瓦煲上热气腾腾,狗肉那独有的香味四溢,溢出门外,飘散在雪空中。

    酒铺门口垂着一块厚厚的棉布帘子,铺内火烘烘暖暖热热,酒香与混合在热气中升腾的狗肉香飘漾在空中,笑语声,猜拳声沸腾地混在一起,那情景好不热闹。

    厚棉布帘子一掀,一股冷风夹着几片雪花吹进热烘烘香喷喷的店铺内,风与雪花同时消融在热烘烘的暖气中,但围炉喝酒吃狗肉的食客还是被冷风吹得身上一寒。

    英挺浪子抖落满身落雪,一步跨进店内,棉帘放下,随手脱身上连帽披风,双目一扫屋内食客,神情落寞地走向屋角一张空桌,坐下来。店小二上前送上一杯一筷,随手送上一壶酒。

    这是客人最需要的,骤从冰天雪地中进来,喝两杯烈酒暖暖身子,最好不过,这小二真懂得做生意之道。

    英挺浪子是被屋内的暖气、酒香和狗肉香熏得精神一振,双目泛光,随手拿起酒壶,斟了个满杯,一口喝干,吁了口气,才对站在桌旁的小二道:“小二哥!好香的狗肉,先来一煲,要三斤!”

    几杯酒下肚,加上屋内热气蒸腾,英挺浪子那落寞的神情突然显得精神了很多,脸上也红红的。

    冒着熊熊火苗的小炉子送上,跟着是香气四溢,令人吞口水的狗肉煲,狗肉煲是由老狗头亲手捧上。

    这是他的老习惯,他喜欢每次捧上狗肉煲时,听到客人的赞赏声。

    以前每个客人在他捧上狗肉煲时从不落空的赞赏声,今天竟落了空,英挺浪子只在他捧上狗肉煲时不经意地望了他一眼,随即垂下目光,用力嗅了两下狗肉香味,淡淡道:“再来两壶酒。”

    老狗头神情有点失望地注视着垂下目光、不赞赏他一声的客人,倏然展开笑容,那样子有如煮熟了的狗头一样道:“客官!狗肉香不香?”

    英挺浪子懒散地抬头望了他一眼,大概是被老狗头那像煮熟了的狗头似的相貌吸引了,没有垂下目光,拿起筷子挟了一块热气腾腾的狗肉,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吞下肚,点头赞说道:“嗯!好香,好味道!”

    老狗头像狗吃到了屎一样高兴,一弯腰,连连道:“多谢客官夸赞,小老儿这就去给你拿酒来。”

    英挺浪子望着老狗头那种龇牙咧嘴的滑稽相,那饱经风霜,神情落寞的脸孔上,不禁展颜微微一笑。

    他这展颜一笑,展露出他脸上那独有的男性美。

    进门口的一张桌子,正有一人据桌吃喝,那是个年轻人,一双明亮火热的目光,对英挺浪子似乎很注意,一直射视着英挺浪子,久久不瞬。

    英挺浪子似有所觉,抬眼四下一扫,却未发现甚么,也就低头享受那煲香气四溢的冬令佳品了。

    他低头吃喝,那双明亮火热的目光又射视在他的身上。

    老狗头送来了两壶酒,他对英挺浪子好像很感兴趣,放下酒壶,嘻嘻一笑,道:“客官!看你不像关外人,是从关内来的吧?”

    英挺浪子似是不愿意多说话,只是“嗯”了一声。

    老狗头竟然很不知趣,继续问道:“不是小老儿多口,在这大雪天里,客官到关外来不知有何贵干?”

    这太过分了,已超出了一个酒铺老板的本份,简直像个官差在盘查过境的行旅客商。

    英挺浪子口里又轻“嗯”了一声,连头也没抬,似乎迫不及待地要将这一煲美味的佳品吃完,一口干了一杯酒,挟起一大块在瓦煲中沸滚着、香味扑鼻的狗肉塞进口里,简直无机会说话。

    老狗头见他不答,只好没趣地笑了笑,道:“打扰了,对不起,客官请慢慢吃。”

    转身走回柜内。

    老狗头走后,英挺浪子像是得到了解脱般吐了口气,浅斟慢酌地细嚼慢咽起来,细细品尝着那些酒肉。

    吃狗肉一定要如此吃法。

    三斤狗肉三壶酒,足足吃喝了有三个多时辰。酒气与暖气上脸,英挺浪子脸上红红的,神情再也不像先前那般落寞样,有了勃勃的生气。

    英挺浪子的相貌不但颇为端正,神态与举止间,还流露着一种斯文与豪放揉合的丰采,他虽然风尘满脸,脸上眼中都流露着那孤寂落寞,与无可奈何的神色,但却使他有一种成熟的男人味,加上他那种独有的,与生具来的丰采与魅力,使他成了少女见了心跳,少妇见了面红,极具吸引力的男人。

    他虽然不是美男子,但他具有那种独特的吸引异性的魅力。

    会了帐,英挺浪子披上他那件油布披风,掀开棉布帘,人还未出屋,迎面一股风雪已然扑卷在他身上,抬头望天,天已黑,风雪更寒,但他毫不犹豫畏缩地,大踏步走出酒铺,向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走去。

    他又感到那双明亮的目光在跟踪他,但无心理会,也懒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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