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谨慎小心的回到卫生间时,发现梅耶在,警察在,但是小丙和那四具尸体已经不在了。
我多少松了一口气,并不是小丙和那四个利用道术为虎作伥的人不该死,而是我从心底下,不想自己的手上沾上血腥。
这场剧斗突如其来,时间虽然短暂,但情况十分激烈,后来我又得护着里昂躲到古墓中,我的体力和法力消耗巨大,这时候是隐不了身的。好在,在糊弄普通人类的方法是很多的,比如……化妆。
于是我很顺利的在酒店内外溜达了一圈,确定没有猎人协会的人或者是其他不怀好意的人埋伏后,又回到了古墓中。
里昂已经能坐起来了,但他腹部的伤还是很可怕,血肉外翻着,行动也很吃力。
“外面还算平静,我们快走吧。”我上前扶起他,“不过那四个保镖就解雇了吧,身为主人的你消失不见了,酒店内发生奇怪的事,他们四个居然也跑得不见踪影,实在太不负责了!”
“反正是摆设。”里昂无所谓地说,但是却不跟我走,害我拖了两下也没拖动他。
“亲王殿下,您又想出什么幺蛾子啊?”我笑眯眯的,但白眼飞刀一对对往他身上戳。
“我不回哈德斯岛。”他说得很认真。
我一愣,“为什么?难道有内奸?”
“想象力不必那么丰富。”他微笑,一手还搭在我肩上,“我只是不想让李斯特看到我这么狼狈。”
“哦,原来是无聊的虚荣心。”我鄙视了他一下,却没有反对。
李斯特那个人,似乎永远在找别人最痛的地方,然后明目张胆地拿着针去刺。说他恶劣也好,说他可恶也罢,反正他就是那样一个天底下最无聊又可耻的人。偏偏他排名第一,帅到让人很难真正生他的气。
这样的人,还是少惹为妙,于我也是如此。
所以我答应了里昂的要求,送他去一处所在。常言道狡兔三窟,里昂在别处有几处房子并不稀奇,稀奇的他想去的地方是居然是在山林深处,临湖的一幢小小木屋,我们足足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才到。到达时天色已经快亮了,疲惫至极的我们来不及多看什么,多说什么,各自找地方入睡。
或者因为消耗大,又大量失血,我直到第二天临近黄昏时才醒来。在陌生环境里的不安全感,令我没敢懒惰,穿上衣服就跑了出去,观察附近的情况。
这幢小木屋有两层,一楼是宽大的会客室、餐厅、厨房,二楼是两间自带浴室的卧房和一间小小的书房。不管是家具还是墙壁、屋顶,都是粗糙而结实的原木,整个小屋透着这么一股子粗犷野性,又原始安详的气息。我住的是向阳的一间,里昂住在另一间。窗帘是电控的活动板,如果放下来,房间内一丝光线也不透。若打开,湖光山色,尽收眼底。
昨晚在仓促之下,我并没有细细参观,今天楼下楼下、里里外外走了一遍,我发现这里真是个放松身心的好地方,屋里布置得温馨舒适、很家居,连灰尘也很少,被褥松软干燥,显然是经常有人打扫晾晒的。
最重要的是,在我的印象里,这些山居之地难免有各种各样的不便,比方日用品匮乏、没有水电、网络、瓦斯、电器、昨晚车子里汽油快耗尽了,我还发愁怎么离开才好。可转了一圈后我才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低调的奢华。
小木屋里,各种电器设备一应俱全,有一个专门的冰箱,放置了很多血袋和冰块。除了吃的,凡繁华都市能享受到的物质舒适,这里一样不缺,就连汽油,屋后都有储备。总之它看似简朴,实际上是由金元堆起来的。正如之前我惊叹哈德斯岛的奢华时里昂所说:只要有钱,任何线路都可以铺设到任何地方,包括地狱里。相比之下,这里的水是自屋外的井水引来的,纯净甘美,比自来水强了不知多少。
走到屋外,会看到这幢小房子的外表看来有点破旧,白色的木头斑斑驳驳,好像经历了很多岁月,但却还非常结实、稳固、像山林的堡垒似的。
在房子的左边,是一片静谧幽美的树林,钢铁般的枝桠和温暖厚重的遍地落叶相映成趣,在房子的右边,临着一汪湖水,水面清澈得晃眼,映着灰色的山崖和蓝天白云,是真正的碧水青天,人间仙境。
与哈德斯岛上所有的豪华、奢靡、灯红酒绿不同,这里简约、纯净、安详得接近天堂,风吹过的声音都似乎听得到,空气清新得没有一丝杂质,连呼吸都觉得痛快,直达肺部最深处。
只一眼,我就爱上了这个地方。
唉,有钱就是好,在哪里都可以置业,不像我,能混在协会或者月光情人里白吃白住,就觉得生活很幸福了似的。
我在这天然美景中流连忘返,直到天色暗了下来,要不是怕迷路,要不是怕有野兽,我可能还要待得久一点,连饥饿也忘记了。有个成语叫秀色可餐,很多人用来形容美女,可我觉得用来形容这里也很贴切。
奇怪,我在哈德斯岛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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