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
校长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
“罗杰先生,我把这个学生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一个小乡巴佬,大约有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哪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绿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紧,袖口绷开了线缝的地方,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子给背带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不常擦油的钉鞋。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书桌上。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们一齐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抛在地上,以免拿在手里碍事;因此,一跨过门槛,就得把帽子扔到长凳底下,并且还要靠墙,掀起一片尘土;这已经成为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一套,还是不敢跟大家一样做,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还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货,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有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纸上蒙着复杂的彩绣,还有一根细长的饰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光呢。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鸭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拿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拣了一回。
“不必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老师很风趣地说。
学生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再说—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里含了萝卜似地说了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新生还是说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厉害了。
“声音高点!”老师喊道“声音高点!”
于是新生狠下决心,张开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叫道:“下坡花力!”
这下好了,笑声叫声直线上升,越来越闹,有的声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号,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变成零星的叫声,慢慢静了下来,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说不准什么时候还会爆发出一两声压制不住的笑声,犹如死灰复燃的爆竹一样。老师只好用罚做功课的雨点,来淋湿爆竹,总算逐渐恢复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师又要新生听写,拼音,翻来复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就罚这条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张望,胆小怕事地说。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教师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压下了一场方兴未艾的风暴。
“都不许闹!”老师生气了,一面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新来的学生,你给我抄二十遍拉丁动词‘笑’的变位法。”
然后,他用温和一点的声音说:
“你的帽子嘛,回头就会找到,没有人抢你的!”
一切恢复平静。头都低下来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钟头,虽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溅他一脸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来,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在纸上划线。我们看他真用功,个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当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现的这股劲头,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即使勉强懂得文法规则,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给他启的蒙,他的父母为了省钱,不是拖得实在不能再拖了,还不肯送他上学堂。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来是军医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连累,不得不在这时离开部队,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使他顺便捞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还是咖啡馆的常客。岳父死了,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一家纺织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的马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打猎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发现自己最好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小把戏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牲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的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驯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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