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拿起一张火车时刻表。
“"八点半有一班火车开往伦敦,"他说。‘马车八点钟在大门外。"
“他脸都气白了。而我呢,我感到自己的处境太尴尬了,我只能结结巴巴说几句前言不搭后语的道歉话,力求用对我朋友的担心来给自己解释。
“"这个问题用不着再谈,"他斩钉截铁地说道,‘你无耻地侵犯了我们家庭的权利。你到这儿来是做为客人,但你成了暗探。先生,我只有一句话说,就是我不要再看见你。"
“这下子我也火儿了,我说了些不客气的话。
“"我看见你儿子了,我认为你是为了个人目的不让他见人的。我不知道你把他关起来的动机是什么,但我敢肯定他已失去行动自由。我告诉你,上校,除非我确知我朋友是安全和健康的,否则我绝不会停止我的努力来弄清真相,我也绝不会被你的任何恐吓所吓倒。"
“这个老家伙面色变得象魔鬼一样凶,我真以为他可能动手。我方才说过他是一个瘦削的、狂暴的高大老头子,虽说我不是弱者,我也很难对付他。但是他在狂怒地瞪了我半天之后转过身就走出去了。我呢,我早上按时乘火车走了,我的意图就是立即来找你听取你的意见并求得你的帮助,这就是我写信与你约会的缘故。”
以上就是我的来访者摆在我面前的问题。大概精明的读者已经看出来,这个案子并不难解决,因为只有极有限的选择答案就可以解释问题的根源。但是尽管简单,这个案子却有着新奇有趣的地方,所以我才冒昧地把它记录下来。现在我就用我常用的逻辑分析方法来缩小可能的答案范围。
“仆人们,'我问“一共有几个人?”
“照我尽量估计,只有老管家和他的妻子。他家生活看来十分简单。”
“那么在花园小屋内没有仆人了?”
“没有,除非留胡须的那个矮男人当仆人。但他看来身份要高得多。”
“这一点很有启发。你看到过从一所房子往另一所房子送食物的迹象吗?”
“你这么一提,我倒记起来曾看见老拉尔夫提着一个篮子朝着平房的方向往园里走去。当时我并没往食物上想。”
“你在当地进行访问打听了没有?”
“是的。我和火车站站长以及村内旅馆主人攀谈过。我只是简单地问他们是不是知道我的伙伴戈弗雷的情况。他们两人都说他航海周游世界去了。他曾回过家,但紧接着就外出了。看来关于他旅行的说法已经被大家接受。”
“你没有向他们提到你的猜疑吗?”
“一点没提。”
“这很明智。这件事是要调查的。我要跟你一起到图克斯伯里旧庄园去一趟。”
“今天?”
可巧当时我正在了结一桩案于,就是我朋友华生叙述过的修道院公学案。我还受到土耳其苏丹的委托要办一个案子,如果延误将会发生极严重的政治后果。所以,直到了下周初(照我日记的记载)我才由詹姆斯m多德先生陪同踏上去贝德福郡的旅程。在我们驱车路过伊斯顿区的时候,我把一位严肃寡言、肤色黝黑的绅士也接到车上,我是事先跟他约订好的。
“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我向多德说“请他在场也许一点用也没有,但是也许起决定作用。目前不必细谈这一点,到时候就知道了。”
凡是读过华生写的记录的读者,想来已经熟悉我的做法,就是在侦查一件案子的过程中我是不多说话、不泄露想法的。多德似乎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没有说什么,我们三个人就一同继续赶路了。在火车上我又问了多德一个问题,故意让我们那个同伴听见。
“你说你从窗户里清晰地看见你朋友的脸,所以敢肯定那是他本人,是吗?”
“关于这点没有问题。他的鼻子贴住玻璃,灯光正照在他脸上。”
“不会是另一个长得象他的人吗?”
“不可能,确实是他。”
“但是你又说他的样子变了?”
“只是颜色变了。他的脸色是——怎么说呢?——那是鱼肚白色,他的皮肤变白了。”
“是整个脸都苍白吗?”
“我想不是。我看的最清楚、最白的是他的前额,因为额头贴着玻璃。”
“你叫他的名字了没有?”
“我当时又惊又怕,没有叫。后来我就追他,我已经告诉过你,没追上。”
我的侦查已经基本完成了,只再需要一个小情况就可以全部完成。后来经过一番旅行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多德描述的这座奇怪而散漫的庄园。开门的是老管家拉尔夫。我已经把马车全天租下来了,就请我的老朋友先坐在车上等着,我们请他时再下车。拉尔夫是一个矮身材、多皱纹的老头儿,穿着传统的黑上衣和灰点裤子,只有一点很特别,他戴着黄起手套,一看见我们他就甩下手套放在门厅桌子上了。我这个人,正如我朋友华生说的,有着出奇灵敏的感官。当时屋里有一种不明显的、但是带有刺激性的气味。它似乎就是从门厅桌子上发出来的。我一转身,把帽子放在桌上,又顺手把它弄到地上,然后弯下腰去拾帽子,趁机使我的鼻子挨近手套不到一英尺。不错,这股类似柏油的怪味儿确是从手套上发出来的。
侦查已经完成。我进入书房。唉,我自己写记录就这么露骨,实在不高明!华生笔下是那样引人入胜,不正是靠隐去这些环节么。
上校不在房里,但是一听拉尔夫的通报立刻就来了。我们听见他那急促沉重的脚步声从楼道走来。他猛一推门就冲了进来,胡须奓起,眉眼也都立起来了,确是一个少见的凶狠老头子。他手里拿着我们的名片,用力一撕,扔在地上,用脚就踏。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你这个多管闲事的混蛋,我不准你登我的门!我绝不许你再来,如果你胆敢不经我允许再上这儿来,我就有权使用暴力,我枪毙了你!我坚决枪毙你!至于你,先生,'他转向我说“我给你同样的警告。我知道你的可耻职业,你可以上别处去显示你的本事,我这里用不着你。”
“我不能走,'我的主顾坚决地说“除非戈弗雷亲口告诉我他的自由没受限制。”
我们的这位不情愿的主人按了一下铃。
“拉尔夫,'他命令道“给本地警察局打电话叫他们派两名警察来。就说有贼。”
“等一等,'我连忙说“多德先生,你应该知道,埃姆斯沃斯上校是有权利的,我们无权进入他的住宅。另一方面,他也应该知道你的行动完全是出于对他儿子的关注。我冒昧地说,如果允许我和埃姆斯沃斯上校谈五分钟,我可以使他改变他对这件事儿的看法。”
“我没那么容易改变,'老上校说。'拉尔夫,执行命令。你还等什么?快打电话!”
“不行,'我说着往门上一靠。'警察一干涉就恰恰会导致你所惧怕的结局。'我掏出笔记本在一张撕下的纸页上匆匆写了一个字。我把纸递给上校说:“这就是我们前来的原因。”
他凝视着纸条,脸上除了吃惊以外什么表情都消失了。
“你怎么知道的?'他无力地说着,沉重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我的职业就是把事情弄清。这是我的业务。”
他沉思地坐在那里,瘦削的手摸着蓬乱的胡须。终于,他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好吧,要是你们非要见戈弗雷,就见吧。这事儿我不负责,是你们迫使我做的。拉尔夫,去告诉戈弗雷先生和肯特先生,我们过五分钟就到。”
五分钟之后我们已经走过了花园小径,来到神秘小屋前面。一位蓄胡须的矮男子站在门口,脸上露出十分诧异的神情。
“这太突然了,上校,'他说道,'这完全打乱了咱们的计划。”
“我实在没办法,肯特先生,人家迫使咱们这样做。戈弗雷先生在吗?”
“是的,他在里边,'他说着转身领我们走进一间宽敞而陈设简单的屋子。有一个人背朝着壁炉站在那里。一见那人,我的主顾立刻跳上前去伸出手来。
“嗨!戈弗雷,见到你太好了!”
但是对方挥手叫他后退。
“不要碰我,吉米。不要走近我。是的,你非常惊讶!我已不象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子、一等兵埃姆斯沃斯了,是吧?”
他的面容确实是异常的。可以看出他本来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黑的漂亮男子,但是如今夹杂在黝黑皮肤之间有一些怪样的白斑片,这使他的皮肤变白了。
“这就是我不见访客的缘故,'他说道“你我倒不在乎,但用不着你的同伴。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好的,但这么一来对我不利。”
“我只是想确知你是安全无恙的,戈弗雷。那天夜里你往我窗里瞧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后来我就不放心,非把情况弄清不可。”
“老拉尔夫跟我说你来了,我禁不住要瞧瞧你。我希望你没看见我才好,后来我听见开窗子的响声,我只好跑回小屋。”
“到底是怎么搞的,何必这样?”
“这个事儿倒也不难说清楚,'他说着点燃一支香烟“你记得那天早上在布弗斯普鲁的战斗吗,就在比勒陀利亚外边的铁路西线上?你听说我受伤了吗?”
“我听说了,但不知道详细情况。”
“我们有三个人被切断了和本部的联系。地势很不平坦。有辛普森——就是外号叫秃头辛普森的那个人——有安德森,还有我。我们正在追击布尔人,但是他们埋伏起来,把我们三人包围了。他们两人被打死了,我肩上中了象猎枪的子弹。但是我拼命趴在马上,跑了几里路我才昏过去掉下马来。
“等我苏醒过来,天已黑了,我挣扎着站起来,感觉异常虚弱。使我吃惊的是近处就有一座房子,相当大,有南非式的游廊和许多窗子。天气很冷。你知道那种夜晚袭来的令人发僵的寒冷,那是一种令人厌恶的、难以忍受的死冷,和爽利明快的霜冻很不一样。简单说吧,我感到彻骨地寒冷,唯一的希望就是设法达到那座房子。我拼死力站立起来,一步一步拖着,几乎已经没有知觉。我只依稀记得爬上台阶,走进一个大敞着的门,进入一间摆着几个床位的大屋子,倒在一张床上,嘴里满意地哼了一声。床上被子已摊开,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把被子往我颤抖的身上一拉就睡熟了。
“我醒来已是早晨,我不但没有进入一个健康的世界,反而仿佛来到一个噩梦的世界。非洲的阳光从宽大无帘的窗子射进来,使这间刷成白色的大而空敞的宿舍显得特别明亮。我面前站着一个矮如侏儒的人,脑袋硕大如鳞茎球,口中急切地说着荷兰话,挥动着一双海绵般的变形而怕人的手。他身后站着的一群人仿佛都觉得眼下这情况很有意思,但我看到他们却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形。每一个人不是歪七扭八就是臃肿变形。这些丑八怪的笑声比什么都难听。
“看来他们全都不会讲英语,但是情况非得说清不可,因为大脑袋越说其越大,后来一边怪叫着一边用他那变形的手揪住我就往下拉,而不管殷红的血液从我伤口直流。这个小怪物力大如牛,要不是有一个年长的负责人听见这屋的嘈杂声走过来,真不知他会把我整成什么样子。他用荷兰语责备了几句,揪我的人就躲开了。然后他转向我,睁大惊讶的眼睛看着我。
“"你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他诧异地问道。"别动!我知道你已疲惫不堪,你肩上的伤口需要处理。我是医生,我马上找人给你包扎。不过,小伙子!你在这里比在战场上更要危险。你是在麻疯病院里,你在麻疯病人的床上过了一夜。"
“吉米,我还用说别的吗?看来,由于战火迫近,这些病人在头天都疏散走了。第二天,由于英军开来,他们又被这位医务总监送回医院。他说,尽管他自以为有免疫力,他也绝不敢象我那样在麻疯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后来他把我放在一间单独病房内,细心地护理我,过了大约一个星期我就被送往比勒陀利亚总医院。'你看,这就是我的悲剧。我希望能侥幸,但是等我回到家里,我脸上出现的这些可怕症状终于宣布了我未能逃脱感染的命运。怎么办呢?我是住在一座平静无邻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仆人。这是个可以居住的地方。肯特先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保证绝不泄密的条件下他愿意陪我同住。这样处理是十分简单的。而另一条路则是极其可怕的:和不认识的人在一起被终身隔离,永远不得释放。但是必须绝对保密,否则即使是在这个穷乡僻壤也会引起群众哗然,早晚会把我扭送麻疯病院的。吉米,就连你也不能告诉。今天我父亲怎么会让步的,我真不明白。”上校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气使我让步的,'说着他打开了我递给他的纸条,上面写着'麻疯'字样。
“既然他已经知道这么多了,那最安全的办法还是全告诉他。”
“确实如此,'我说道“谁敢说这样做没有好处呢?看来只有肯特先生一个人诊视过病人。请允许我,敢问先生是不是这种病的专门医生呢?因为,据我理解,这是一种热带病或亚热带病。”
“我有合格医生的正常知识,'他有点板起面孔地说。
“先生,我深信你是有能力的,但我觉得在这一病例上听听会诊意见也是有价值的。据我理解,你避免会诊只是怕发生压力而使你交出病人。”
“正是这样,'上校说。
“我预料到这一点了,'我解释说“今天我带来一个朋友,他的谨慎是绝对可以信任的。以前我曾替他出过力,因此他愿意做为一个朋友而不是做为专家来提供他的意见。他的名字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听我这么一说,肯特先生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惊喜之状,简直就象新提升的下级军官要会见首相似的。
“我将感到骄傲,'他低声地说道。
“那我就请詹姆斯爵士到这里来。他现在正等在门外的马车里。至于我们,上校,咱们可以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些解释。”
在这种关键时刻就显出我是多么需要我的华生了。他善于运用得体的提问和种种惊叹词来夸张我的侦查艺术,把我那种本来只是系统常识的侦察术给夸大成奇迹。现在我自己来叙述,就没有人来捧场了。我只好照实叙述,就象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对着几个听众所说的,其中还包括戈弗雷的母亲。“我的方法,'我说道“就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面: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也可能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足够根据来支持的解释。现在我们就用这个方法来研究一下当前这个案子。起初,提到我面前的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先生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里被隔离或禁锢起来。可以认为他是由于犯罪而逃避,或者是由于精神失常而不愿住疯人院,最后是因为有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我想不出其它解释。那么,就需要把这几个结论加以对比和甄别。
“犯罪之说是不能成立的。本地区并没有尚未破案的犯罪报告,这我十分清楚。如果说是尚未暴露出来的犯罪,那从家族利益来说应该是把他弄走或是送出国外,而不是藏在家里。我看不出这条思路有什么可能成立的地方。
“精神失常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小屋里有的第二个人可能是看守人。他走出来以后把门倒锁上,这就加强了上述假设,说明可能是强行禁闭。但另一方面,强制不可能是很严的,否则这个青年就不会跑出来去看一眼他的朋友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探索论据,比如问你肯特先生读的是什么报纸。如果是柳叶刀或英国医学杂志,那会帮助我思索。但是,只要有医生陪同并上报当局,把疯人留在家里是合法的事。为什么这样拼命保密呢?因此精神失常的设想也不能成立。
“剩下的第三个可能,看来虽然稀奇,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麻疯在南非是常见病。由于特殊的机遇,这位青年可能受到感染。这样一来,他的家属处境就十分困难了,因为他们不愿把他交给麻疯隔离病院。为了不露风声、不受当局干涉,必须严守秘密。如果给以适当报酬,不难找到一位忠实的医生来照顾病人。也没有理由在晚上不让病人出来。肤色变白是这种病的普通症状。这个假设的论据是十分充足的,以致使我决心把它当做已被证实了那样来行动。当我初到这里,发现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候我连最后的疑点也消除了。先生,我只写了一个词,就告诉你秘密已被发现了,我之所以写而没有说出来,是为了向你证明可以信任我的谨慎。”
我正在这样结束我的小小分析时,门开了,那位庄严的著名片肤病学家被引进来了。但是破例地,他那狮身人面像般严肃的脸今天解冻了,眼中流露出人情味儿的温暖。他迈步朝上校走过去同他握了手。
“我往往给人带来坏消息,'他说。'但今天的消息不那么坏。不是麻疯。”
“什么?”
“典型的类麻疯,也就是鱼鳞癣。是一种鳞状的皮肤疾病,影响仪容,非常顽固,但有治愈的可能,绝无传染性。不错,福尔摩斯先生,确是非常的巧合。但能说完全是巧合么?
难道没有一些未知的因素在起作用么?或许这位青年在接触病人以后的恐惧心理产生了一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恐惧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可以用我的职业荣誉来担保——呵!夫人休克了!我建议由肯特先生护理她,直到她从这次惊喜性休克中复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