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国家把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挂在嘴巴忽悠了民众七八年,到头来只是一个不起作用的财产申报。
在美欧多数国家,有关反**法律强调的多是“财产公示”而不只是“申报”“公示”目的就是让公众可以通过财产公示材料,发现公务员有没有隐瞒财产,收入与支出是否相符。
而某个国家的某个机构宣称,他们只对官员向上申报的财产进行监督,意思是那些贪腐官员即便是有几百套房子可他只申报了一套,那个机构只监督那一套房子,进而宣布那个应该冠名房祖宗的官员是政治清明的清廉zhèng fu下培养出来的清正好官!
吕布一想起那个朝代的事情,就止不住满心的失望乃至绝望,还好他来到了这个时代,这个完全由他发号施令的时代。
当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颁布天下之后,吕布又让天子刘辩颁下圣旨,制定了严格的细化的具有很强cāo作性的反腐律令,在律令里严格规定了贪腐多少钱被查出来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律令里通篇没有说死刑,但比死刑更折磨人,因为吕布在律令里引入了恐怖的反腐连坐制度。
连坐就是一人犯罪而与其有一定关系的人也受牵连而被认为有罪,连坐原本主要用于“十恶”中的前几项,谋反、谋大逆、谋判、等这些对整个统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胁的犯罪,也用于严重刑事犯罪,像吕布这样用来打击官员贪腐,尚属首次。
吕布很清楚连坐制度在这个时代的极大威慑力,因为注重亲疏、嫡庶关系的宗法制是这个时代法制所要维护的主要社会关系,连坐制度与宗法制度相伴始终,共同调整维护了社会秩序。
吕布颁布的反腐连坐制度是指,一个官员贪腐,被逮入监狱不只是他一个人,还包括所有因他贪腐而得到利益的亲属。
一个官员贪腐总会惠及他的父母、妻儿、妾侍乃至族人,凡得到这些贪腐利益的人员全部都要被逮捕入狱,根据一万钱判处一年刑罚的标准,若是一个官员贪腐了一千万钱,就判处他一千年监禁,这个官员顶多只能继续活上三十年,那剩下的九百七十年全部平摊到他的那些获利家属身上。
吕布心里不无得意地想到,若是这样的反腐株连制度能够运用到后来的某个朝代里,贪腐立马少五成,只是可惜那时搞一个“罪责自负”的现代法治精神,为那帮蛀虫的获利家属逃脱罪行,以至于很多裸官都是一人受罪全家幸福。
吕布推出这个贪腐连坐制度,朝廷中那些硕果仅存的清廉世家大臣纷纷质疑。
吕布义正词严地反驳道:“我们大汉朝廷治下,亲亲相隐、裙带成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既然‘一人得道’,其家族‘鸡犬’都能‘升天’获利,那么在其贪腐行为案发后,‘鸡犬’不受株连就太说不过去。
那些‘鸡犬’们虽然自身不掌握权力,但却可以依靠裙带关系间接加以利用,甚至有些官员本人是不收取贿赂的,只不过通过别的途径假手家人而已。
之所以这样祭起对贪腐官员的获利家属的连坐大旗,就是要对他们加大惩罚力度,使他们对手中掌握的权力充满敬畏,还可以督促他们自己加强对家人亲属的管治。
即便不用连坐制度来说,只是以大汉律令来说,既然那些贪腐官员侵占了朝廷与民众的钱财,使得朝廷与民众利益受损,属于犯罪,那么这些贪腐官员的家属贪占滥用朝廷与民众的钱财,难道不是犯罪吗?!”
说到这里,吕布面露讥诮道:“你们若能廉洁自律,无需对此有丝毫担忧,因为这项制度只是对那些贪腐官吏设置的,不是针对你们的。”
朝廷上的世家大臣尽皆无语。
吕布已经料定,自己搞的一系列制度,都会让下面的很多官吏人心惶惶,他们肯定都会在明里暗里反对吕布,甚至会预谋推翻自己的统治,但吕布不论是前世今生都对官吏贪腐深恶痛绝,以他多出一千多年的见识,他非常清楚吏治败坏的严重后果,所以他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行严格的反腐制度。
吏治是一个历尽中华文明五千年都无法搞好的东西,吕布并不认为就靠自己一时半时之间的努力就能一下子澄清宇内,整顿吏治任重道远,来日方长。(。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