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求财,不要命。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本爷爷说话一向是算数的。”那公鸭嗓又傲慢地发话了。
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话,宁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着鲜血的脏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样还不如死了。
这手镯是沈澜送的,她一直戴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了一层牵挂似的,如今虽然一万个舍不得,但事有轻重缓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脱,以图后说。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道,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听,吓得浑身发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违背了强盗爷爷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来,至少前者会令他死得晚一点,也不会死得太过残酷。于是,他选择了低头,半个字也不说。
“得了,这种又老又肥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道,伸腿踹了方初晴的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好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接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到底看看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就响了起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是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后退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方初晴这招死里求生,赌的就是那强盗头目举止傲慢,总以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么就算是对着一群在他眼里没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会食言,不然怎么显得等级高呢?而她这样做当然很危险,可如果那小兵摸上了她的身,发现她是个身材脸蛋都还不错的年轻女人后,只怕她的遭遇会极惨。
真那样,生不如死。
“我们西域女子,脸是不能给人看的。偏生我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居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着大笑,伴随着“大哥英明”之类的如潮谀词。
强盗头目对自己想出的招数很得意,可方初晴却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那强盗白做了军中的头领,连“盗亦有道”四个字也不懂。难道,她才摆脱一个危机,另一个更大的危机就来了?难道,她就要被拐卖了吗?而且只值一碗酒钱。
她求助地看看周围的人,希望有人能帮她,哪怕是一个安慰的眼神,让她知道随后会有人相救。可结果,她只看到所有人都垂下头,甚至是回避着她,生怕惹祸在身。她心下一片冰凉,明明想硬气一些,到死也要昂首挺胸,保持着女人的骄傲,可却不得不装出害怕的样子,还得哭泣哀求不止。直到那个要搜她身的小兵威胁她,“你再发出一点声响,直接宰了你!”
她不再吭一声,表面上是吓怕了,实际上是拼命思考,看能不能有办法逃掉。可左思右想,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除非去死,否则也只能被掳走,回头再随机应变。
她死盯着二管事的背,期望他回过头来,看明白她眼神里的意思,叫齐山赶紧来救她。可二管事似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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