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有才者即举为大臣”。三系不拘一格,用其所长,“有临阵英勇者,用以治军。有益于国政之忠良者,用以辅理国政”。四乃举贤贬奸,因“善良公正之人不举不升,则贤者何由而进。不肖者不贬不杀,则不肖者何由而惩”。五是奖惩分明,功必赏,过必罚,“有善行者,虽系仇敌,亦不计较,而以有功升之。有罪者,虽亲不贯,必杀之”。六为赏赐效劳官将,视其所需,赐予马、牛、阿哈、食谷、衣服、财帛和妻室。
努尔哈赤制定了厚待功臣的重要国策。对于早年来投、率军征战、尽忠效劳的“开国元勋”,如费英东、额亦都、何和里、扈尔汉、安费扬古等“五大臣”及杨古利、冷格里等人,给予特别礼遇和优待,赐给大量人畜财帛,任为高官,封授爵职,联姻婚娶,荣辱与共。当这些功臣出了差错时,常以其功而从轻处治。
努尔哈赤招徕了许多有才之人,他们献计献策,多次进入大明烧杀掠夺使女真部逐渐“民殷国富”,为建立和壮大后金国,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在军事与外务上,努尔哈赤制定了具体的方针、政策和策略。采取了“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即以抚为主,以剿相辅的方针。其具体内容有三,一为抗拒者杀,俘获者为奴。因纳殷部七村诸申降后复叛,据城死守,“得后皆杀之”。额赫库伦部女真拒不降服,努尔哈赤遣兵攻克,斩杀守兵,“获俘一万”,灭其国,“地成废墟”。二是降者编户,分别编在各个牛录内,不贬为奴,不夺其财物。原是部长、寨主、贝勒、台吉,大都封授官职,编其旧属人员为牛录,归其辖领。三为来归者奖。对于主动远道来归之人,努尔哈赤特别从厚奖赐。当他听说东海虎尔哈部纳喀达部长率领一百户女真来投时,专遣二百人往迎,到后,“设大宴”,厚赐财物,“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赐役使阿哈十对、乘马十匹、耕牛十头”,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对其他随从人员,亦“俱齐备厚赐之”。这样就缩小了打击面,争取到许多部长、路长带领属人前来归顺。仅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记载,黑龙江、吉林、辽宁女真酋长统众来归的,就有二三百起之多,因而加速了女真统一的进程,减少了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还采取了正确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远,先弱后强,逐步扩大。他积极争取与蒙古联盟,尽力避免过早地遭到明朝的打击,直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以七大恨发动叛乱以前,没有受到明军的征剿,这极大地有利于统一女真事业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军事指挥才干。他长于用计,重视保密,多谋善断,议即定,定即行,出兵犹如暴风骤雨,迅不可挡,经常以少胜多,变被动为主动。
与此同时,他命额尔德尼、噶盖创制满文,又逐步建立牛录——八旗制度。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正式确立,所有人员皆须编入八旗,一牛录三百丁,设牛录额真一员、代子二人、章京四人。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为一旗,置固山额真一、梅勒额真二。八旗人员居住同一地区,互为婚娶,耕田种地,牧马放羊,采参打猎,遵守国法,纳赋服役,听从汗、贝勒统率,使用满语满文。服装发式亦须一律,妇女不得缠脚,男子皆要剃发留辫。这样一来,使原先来自不同地区、制度相异、习俗不一的几十万女真、蒙古、汉人,在生产力、生产关系、赋役负担、国家法令、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等等方面,大体上达到了同样的水平,旧有的差异迅速消失,一致性愈益增多,逐渐形成为一个在经济条件、语言文字、心理状态等方面基本一致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
所以,对付这么一个民族,李来亨不急,他必须给他们时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