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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湖南城步县落马县委书记吴艺珍,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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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1-609:1南方农村报网友评论作者:令狐补充

    湖南城步县因涉嫌贪腐受贿落马的前县委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吴艺珍的女儿,近日在网上开博发文,为其父鸣冤,引起媒体关注。据《新京报》1月日报道,吴艺珍被农民刘宗义举报违规批地,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纪委调查后认为吴艺珍涉嫌受贿,其行政职务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并且已被以渎职、受贿罪起诉。

    在任县委书记被一位农民凭举报而官帽落地,这本让人讶异。然而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更不由得让人连连拍案称奇。吴艺珍被双规后,4名县人大代表联名上书省纪委,称受贿与渎职指控不实,吴是因坚持原则被冤。理应代表民众意见的人大代表,如今结队为涉嫌渎职受贿且已经落马的官员说话,此是一奇。

    职业举报人这一称谓也堪称新奇。显而易见,此处指的是举报人刘宗义。原来刘宗义并非寻常农民,而是靠代理法律诉讼营利的乡村能人。从其事迹看,说他是一个维权代理人似乎也不为过。他也从不讳言自己靠此赚钱。据说他与县委书记吴艺珍结怨,起因即是其代理而争取到的一笔征地补偿提成,因官方干预而未能兑现。而他举报吴艺珍的证据,是一份土地使用性质涂改过而有吴艺珍签字土地出让会议纪要,吴艺珍称此纪要存放在档案馆,只有县委常委签字才能调阅,而刘宗义称自己以8000元购得。

    惊奇至此尚未停止。吴艺珍被许多人认为“不合群”“不近人情”,他从不吃请、不收礼,甚至以县财政困难为由,拒绝其所负责项目“应得的奖金”,而有的官员是主动索要。包括吴艺珍在内,此案牵出5名县级官员,其中有的已经被判刑。然而吴艺珍承认土地出让中有处置粗暴不当之处,然而坚称没有受贿。

    此件事暴露出一些问题,进而让人感慨,促人思考。

    首先,如果就此得出结论,吴艺珍被冤屈了,尚为时过早。毕竟吴艺珍任内所作所为,有不少可议之处。而尊重法律,相信法律公正,不枉不纵,是法治社会的要义。同时,一个县委书记在县内所具有的权势,公众心知肚明,因而没有更多的事实真相,还真不易将清正廉洁的标签贴在吴艺珍身上。然而,也不能贸然断定,4位替吴艺珍鸣冤叫屈的人大代表毫无民意基础。从报道中的一些事实看,吴艺珍的工作和生活作风,与当地讲“人情”的官场风气明显不协调。因此,暂时也不能排除吴艺珍是被“潜规则”所伤。

    吴艺珍在任时,追求政绩、粗暴行政、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刘宗义代理维权成功,赢得1000万补偿款4%,共计40万元,然而吴艺珍多次当着杨宗才的面告诉村民,“你们不要找杨宗才帮忙打官司,他收提成。你们不告,这笔钱我也保证足额发放。”——这显然是蓄意破坏契约,不尊重诚信之举,也是刘宗义认为吴艺珍跟他“过不去”所在。而同时,虽然是乡村能人,刘宗义能获得“密件”成为“铁证”,也让人不得不疑心其是否被某种势力所利用。

    综观事件已呈现的部分,官与民对事物认知和行为方面巨大的反差,让深感官民对立的可悲。尤其让人叹惋的是,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或者当权者不尊重制度,不遵守行政程序,不讲信用,滥用权力,只顾追逐政绩而不择手段,那么,无论清廉与否,有无“潜规则”,即便官居高位,也难免栽跟斗,无法获得制度保障,前县委书记吴艺珍就是例子

    摘自《南方农村报》作者:令狐补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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