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死?也不值得。既然这两样东西都不值得恐惧了,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以害怕的呢?
没有了天宝也许会不在乎很多东西,但尊严,他不会放弃。一个人,一辈子,活的不是钱,也不是权,而是骨气!他认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是一个有骨气的人。一个男人,什么也可以丢,但骨气不能丢!
人的一生总是要坚持一些什么的,为此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
天宝的固执是让人无法理解的。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里,他的坚持就更是多了几分迂腐。他的爸爸说他是读书读傻了脑子,是一个彻底的书呆子——但他却认为自己得到的,是真正的学习应该得到的东西。做人,学的,本来就是一种人格!
他很少帮助别人,但别人有要他帮忙,只要自己能做到的,他义不容辞。而危害别人的事情,他不会去做,邻里的八卦,他不理会,这个是一种疏远,也是一种道德。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他的一生,便是要的一个问心无愧。一辈子活的就是一个不后悔!
他捏紧了拳头,声音冷淡的道:“野鸡党?你是野鸡党的大哥?妈了个逼的的,很了不起是不是?老子今天就开了你的瓢儿”从一个兄弟的手里夺过了啤酒瓶,他就那么的走到了那光头的跟前,狠狠的一瓶子盖到了光头的脑袋上“跨啦”一声,玻璃碴子和金黄色的啤酒流在了一起,光头破了脑袋,玻璃碴子扎进了头皮,血被稀释成了粉红色的。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场面震撼住了!
天宝从小就是一个好孩子,从来没有和人打过架。只是他似乎心态都要比同龄人来的成熟一些,只是他的眼光比较冷漠,拒人千里。曾经也没有人相信气势这个东西,但他们看天宝一个人走到那光头老大的跟前的时候,似乎感觉到了气氛的凝重,压抑的人都喘不过气来了,天宝瘦小的身体,在那个瞬间高大的如山岳一般,破碎了的酒瓶子把人拉回了现实。
那一群混混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老大被人就这么的开瓢儿了,而且眼前这个看似瘦弱的人竟然有这样的勇气,一个人敢挑他们一群,竟然敢就这么的开了他们的老大。一群混混炸锅了。
东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提了一个灭火器出来,大步的走到了天宝的身边,吐出两个字来:“麻烦。”
被这场面一刺激,他的老同学的酒也都醒了大半。
本来还有人是想帮助一下天宝的,可看看对面的光头,有一些在学校里混过的人自然是认出来了这个野鸡党的光头大哥了,哪里敢造次?
所以,站出来的就是一个天宝的老搭档东子,还有一个是女的——黑妹。虽然黑妹长的不怎么样,但绝对是一个够义气的女人。
天宝看了看东子手里的灭火器,问道:“没给我拿一个?”
“没。”
东子回答的很干脆,然后灭火器突然喷出了一道干冰,吧冲在前面的几个混混喷的退了回去。天宝这家伙就借机会大出黑脚。他的脚是走出来的,力气也大的怕人,基本上肚子上来一脚,这些混混就站不起来了。
两人就这么的,借着灭火器的威风一路横扫,来的十多个混混全部身上白森森的,狼狈的佝偻在了地上,光头老大更是脑袋上唉了一灭火器。而天宝也终于知道了为生命东子不打架了。
东子红着眼,见人就打,几乎都差点儿给他来了一下。打起人来那个疯狂,让人看的都有些胆寒了,他简直就是一个人型坦克,灭火器到处“嘣”的一声,就能砸晕一个。天宝和他的身上都也留下了不少的鞋底子印,黑青,还有被钢管,片刀砍的伤痕,不过都也不严重。等人都趴下了以后,东子的眼睛才逐渐的回复了正常
天宝听到远处的警笛声,拉着东子就跑。两人跌跌撞撞的不知道穿了多少的胡同,终于翻墙上了另外的一条街。地方安全了,两人才感觉到身上真他妈的疼啊。东子道:“天宝,你,我以为你疯了。丫你一个人想挑人家一片?”
天宝不说话,只是包扎身上的伤口。
东子碰了碰他,说道:“我爸妈都去了京师了,家里没什么人。你到我那里,咱们俩先洗一下,把衣服换了。咋样?”天宝自然没有意见,想想去了先给家里打一个电话,现在他倒后悔自己对于手机的厌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