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淡。”第一天,他这么说。
“好咸。”第二天,他这么说。
“好辣。”第三天,他这么说。
“好酸。”第四天,他这么说。
“好痛。”终于,在第n天,庄昏晓吃下我放了点巴豆的红烧肉后,说了这句话,然后,他冲进了厕所。
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巴豆的后遗症,出来之后,他的脸色有些发青,缓缓指出:“你是故意的。”
“怎么会?”我将碗筷收起,拿到厨房中,开水,倒洗涤精,洗刷。一边轻描淡写地说道:“人都有失手的时候,这些天是我厨艺的低潮期至于原因,你是再清楚不过。”
洗碗槽中,碗碟在白色泡沫里浮浮沉沉,就像是隐隐约约的真相,滑不溜手,让人不快。
我一直等着。
可庄昏晓没有接话。
他知道我想知道什么。
可他选择隐瞒。
可恶的男人!
我将手套除下,一摔,然后奔到卧室,拿出那本杂志,指着封面上那个睡美人问道:“说,她是谁?!”
一看见那本杂志,庄昏晓悚然变色,二话不说,立马伸手来夺。
还好我眼明手快,将杂志死死护在怀里。
“祝莞尔,快点给我,听见没!”
“不行,除非你先告诉我她是谁!”
我始终拽着那本杂志,不肯松手,最后庄昏晓有点恼了,将声音提高:“这和你无关!”
闻言,我忽然想起前些天那个梦,在里面,我也是无关紧要的人对于他和她而言。
梦里现实,新仇旧恨,我也无暇分辨,只觉胸中一口浊气上升,牙齿痒痒的,于是,低头,张嘴,瞄准他的手,狠狠一咬。
“啊!”庄昏晓吃痛,我趁着他松手的当,退到墙边,双手举起杂志,威胁道:“不要过来,不然我把她给撕了!”
可毫无用处,庄昏晓眼睛都没眨一下,继续向我走来。
看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一狠心,双手前后一扭动,杂志撕开了一道小口子。
随着那“刷”的一声,庄昏晓也在我跟前停住。
虽然表情镇定,但我心里却像敲鼓一样,砰砰乱跳。
我真的做了。
我撕了庄昏晓的她。
完了,他会生气吗?会打我吗?我该怎么还击?踢他膝盖还是踹他家小庄?
没时间多想,庄昏晓打破沉默,忽然一把夺过杂志,然后彻底地将封面撕成两半。
我的坐骨神经,脊髓神经,滑车神经,三叉神经,迷走神经,舌下神经,总而言之,各种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庄昏晓双手撑在墙上,将我围在中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隔了很久,终于说道:“今后,我不想这本杂志再出现在我面前。”
然后,他走了出去。
我沿着墙壁慢慢滑下,蹲在地上,看着那个支离破碎的女孩,心里静极了。
庄昏晓恨她。
这样浓的恨,需要异常烈的爱。
也就是说
庄昏晓,很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