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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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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适合阅读的姿势。日记是用母语写的,没人看得懂,这并不妨碍秃鹰翻译出来,再强迫我听进去的兴致。

    一百四十一本日记,秃鹰最喜欢的是第二本,就算倒背如流他还是爱不释卷,那本日记像个九轮戏院不断重映他的青春年华。那时他的国家一团混乱,他和每个热血青年一样,满脑子都是国家改革的理想,那时他还没变成一个国际人球,那时他曾经被深深珍爱过。秃鹰特别留恋的一刻,就在他折了页角的那篇日记里,某年某月某一天,他真的洒出了热血——跟政治无关,只是一场街头混混小械斗,路过的秃鹰右腰挨了一枪,子弹像特技表演一样从肾脏旁擦过,避开了肝脏的每一条动脉,在他的前腹凿开了出口。

    所有的器官都健在,但是当时的消毒技术不良,秃鹰陷入高烧与马拉松式的昏迷,没死,医生不放弃抢救,朋友们也都来了,他们全体都是诗人,全体都不肯再离开,他们日夜陪伴在秃鹰的床边,其中一个特别美的女孩,花上十几天的功夫,左手握着秃鹰的手,右手执笔写下了长篇情诗,期间还要不时抽出她的玉手,和大伙一起手牵手为秃鹰祷告——画面听起来挺不错,但秃鹰以一种让我非常受不了的做作译文,一再强调这个镜头,而且多次朗诵这页日记的最末段,到最后成了我脑中阴魂不散的一景,还附有旁白配音:

    “然而在这污浊的世界里,是什么让存在显出意义?只有爱,爱是一点点希望的微光,只有爱过,吾愿方才足矣,所以这长路还未竟,无需再为我不安,亲爱的朋友们,静候吧,现在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

    我没再说下去,一方面那文字太肉麻,再说结束在这一句上头,对小麦应该有点提神醒脑的效果。“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一点点希望的微光,谁忍心吹熄它?

    中枪的秃鹰当然渐渐康复了。

    只是更多的光阴毕竟给了他死亡。

    他死于五十六年后,老殁在河城,没病,没痛,不需要抢救,也没有人陪伴在旁。

    窗外的沙尘暴刮个不停,南晞的少女心里面是一个亚热带岛屿,曲折细细的地形,转换小小的阴晴,早上还在帮小麦按摩,一边很活泼地哼歌,我收了几趟垃圾回来,她已经蹲在角落,抱着一只闯进来的野猫发傻,怎么喊她也听不见。我给小麦翻了身,又开了一缝窗口透气,南晞忽然跳起来,满脸阳光明媚,背着手倚在门边。两分钟后,君侠敲门。

    君侠带来了一具他的手工制品,是克难式的加压给氧工具。说真的,我到现在还没弄懂小麦那复杂的病名,但是我知道他的病并发了历久不衰的肺炎,光听他的喘气声你就会知道,虽然病魔攻占的是别的地方,但他的心脏濒近叛变,他的呼吸道已经投了降。

    南晞和君侠反复试练操作那工具,南晞像上足了发条一样说个不停,你真应该听听医生和hushi单独相处时的谈话内容,我保证与本行无关,南晞说的都是她的校园趣闻,君侠虽然与她应答得挺合拍,听得出来那是随和,多过于兴趣。

    他们又转去前面诊疗室,才一下子就弄出了满桌面的药罐,两个人在药柜里继续翻寻,都有些发愁的模样,对话也严肃了,听得出来存药量很窘迫,某些必要的针剂根本没再补货。君侠放弃药柜,低头涂写药单,南晞叹了口气,开始收拾药罐,自顾自地恢复闲聊,谈她在学校里的功课。

    这下我有句真心话非吐不快了。

    “我说应该送小麦到外面的正牌医院。”

    君侠抬头,南晞住口,两个人都茫然看着空气。

    “辛先生安的什么心嘛,要他在这边等死吗?”

    他们一起望向我。

    君侠便要走了,也许我说错什么话,不过君侠也从没有久留的意思,只是南晞的谈兴正浓,她收下药单,看也不看,继续说:“真的我不盖你,你要不要看我上学期的成绩单?每科都很棒唷!”

    “很好,”君侠和蔼地拍拍她的头,拉门就要离开“我明天再过来看看。”

    “——除了一科。”南晞加上一句。

    “什么?哪科?”

    “我的生物化学,很烂。”

    “生物化学没有捷径,只能多读——”

    “我没办法。”

    “元素表要先读通,要记熟——”

    “没办法,打死我也记不下来,再当一次我就永远不用毕业了。”

    “”君侠端详南晞,南晞的脸上是甜得过整个春天的酒窝。

    “课本有带回来吗?”他问。

    “当然有啊,开学还要补考一次,我死定了。”

    “去把你的课本拿来。”

    “看课本好烦。”

    “我看不是你看。”

    南晞应声蹲下,课本就藏在一旁的小柜里。

    君侠于是不走了,他敞开长腿在医生的座位坐下,快速翻读南晞的课本,不停手记重点。我忽然觉得再待下去索然无味。

    走进我的垃圾场也一样兴味索然。

    我的仓库拆了就算,多的是摆置空间,小厨房我也不要了,现在我餐餐吃得又饱又营养。

    但是我没办法接受那些陌生人这样胡来。他们在垃圾场四处喷上了油漆,还用一张很失真的平面图解释给我听,垃圾场的某些局部将要如此这般调整,简单地说,他们想要缩减一半的占地。我很吃惊地反问他们,没看见垃圾已经堆得快饱和了吗?怎么缩减?“烧啊!”他们给了这样高超的指点。

    该烧的早就用焚化炉处理了,会露天堆置的,都是些无法燃烧,等待掩埋的物质,而河城的几个掩埋点已经爆满,我曾经提议在附近丘陵地新造掩埋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头总听不懂我的专业建言,你只要朝那堆垃圾山扫一眼,就会知道目前的状况有多惨,想烧掉它的想法更惨,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我赞成烧,我举双手赞成用天大的一把火来解决一切疑难杂症。

    回到诊所时天还没黑,君侠就着医生的看诊桌,正在帮南晞补习功课,两个人都正经到那种地步,我讪讪然进入病房,坐立难安。我想帮小麦剪指甲,梳头发,擦身体,不管做什么床边服务都好,但南晞全都处理妥当了,必需承认南晞非常尽职。最后我决定给小麦拍背,顺他的痰,我告诉小麦许多心底话。

    不是我不信任他。长得太好看的人,别指望他是什么好东西,这点也不用我强调。

    “我在说的是君侠,听不懂就问一声啊。”我说,小麦微皱着眉,消受我的拍击。

    不是我妄下断论,只是,垃圾会告诉我太多实情。

    实情从一本杂志开始。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有一天我在收垃圾时,注意到君侠丢出的一个信封套——淡棕色的环保再生纸大信封,没有任何人会再多瞧一眼,偏偏我认得它。

    那是个杂志封套,杂志名叫“巴比伦花园”内容想也知道,就是那种谈园艺和怎么布置你家后院、附带几篇花草食谱或是芳香疗法的娘娘腔月刊。君侠订阅这本鸟刊已经好一阵子了,直到那一次我才想通个中奥秘。这就是我常说的,人没事多看一眼垃圾准没错,真相就藏在垃圾里头。我忽然想起来,全河城只有另一个人拥有这本杂志,我每个月都会从纪兰小姐那边回收到同样一只信封。

    这一想通,后情就豁然开朗,经过观察印证,君侠和纪兰小姐果然越走越近。他常常赖在纪兰小姐的花房里,纪兰小姐还亲自下厨招待君侠——你没办法想象她第二天丢出的厨余有多可口,我吃掉了一些,君侠则动手做了不少庭园装饰品讨她欢心,小俩口的感情渐渐公开,常在河边并肩散步,一路笑谈。

    “纪兰小姐是谁?就是辛先生的妹妹啊!我跟你保证,你这辈子绝碰不上比她更好心的小姐。”

    但是辛先生从中乱搅和。我怎么知道?怪辛先生自己吧,他渐渐对我疏于防范,常常不小心抛弃一些涂鸦手记,所以虽然我不了解他的人,可我懂他的心情,他不乐意见到妹妹和君侠在一起。

    真相就像鸭子划水,纪兰小姐和君侠一定爱得很痛苦,表面虽然没什么异状,但是垃圾瞒不了人。垃圾告诉我,纪兰小姐食不下咽,常依赖安眠药,不再照管她的苗圃花房。垃圾又透露:君侠无心工作,捣毁了一些工具,整天在纪兰小姐的窗外徘徊,开始抽一些烟。

    综合各项垃圾情报来源,显示案情是:君侠不敢违抗辛先生,纪兰小姐的心碎了。

    “你如果像我一样,亲眼看到君侠跟纪兰小姐那一夜分手的模样,大概就会觉得纪兰小姐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听不懂是吗?纪兰小姐搬走了,离开河城。”

    全案总结是:君侠辜负了纪兰小姐。

    眉批:爱一个人就不应该那样懦弱,简直是猪头。

    附注:我也是爱过的人。

    “你听不懂,那就算了,反正我不懂的事也多了。”我话说得多,下手就越拍越轻缓,现在小麦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我不懂许多事情,不懂明明是自己的亲妹妹,辛先生为什么要待纪兰小姐那么苛薄,他根本让她过着三级贫户的生活;不懂为什么纪兰小姐离开以后,辛先生却又显得那样伤心;我也不懂该如何处理秃鹰的遗物。

    我指的是他的日记。秃鹰死后我曾经试着翻阅过,就从第二本读起,结论是:浪费光阴。一个字也看不懂。这样说又不全然对,因为有个字出现太多次,最后毕竟就看熟了,那应该是个女性的名字,ekaterina,光是念着就挺悦耳,猜想是曾经握住秃鹰的手写诗的那位美人。这个可爱的名字从第二本开始,像条金丝缕密密缠绕过全套日记直到最后一本,在最后一页打上线头。

    我不懂,为什么太多事情当面表达得那么婉转,背地里却留又下废话连篇。一百四十一本日记,从秃鹰的青年时代开拔,一路收藏许多开不了口的心声,穿越许多岁月与千山万水,最后全驶进一只瓦楞纸箱里,总重三十七磅,回收价值大约等于一顿廉价的午餐不附咖啡。

    我天天看着这箱日记,它就搁在纸类垃圾堆角落,资源回收车每半个月来一次,我每个月挣扎两回,终于没办法卖掉它。整箱日记顽固地存活在那里,以异国文字不停呼喊着千言万语,常有人好奇翻出来一看,看不懂,很快就作罢。不知道什么人,用麦克笔在纸箱上题了一排字:“追忆似馊水年华”

    秃鹰留下的还有一撮骨灰,我不能任由他的遗骸散布在我的焚化炉里,本想要照惯例把骨灰撒在河面上,又改变念头,我自作主张将它埋在河边。我想,秃鹰受够四处漂流了。

    河边是个好地方,冬去春来,树抽芽,鸟结巢,动物求偶,人患相思,春城无处不飞花,不管你什么时候从这儿望过去,总是见得到河水里漂着几朵航手兰。

    “航手兰你看过没?”我问小麦“紫色的小花,开满河边整片时还真是哭八的美,这样吧,等你好一点了,我就带你去河边看看航手兰。”

    航手兰是奇怪的植物,花苞刚开始绽放,就跌落河里,离枝以后它的花期才算真正开始,厚厚的花瓣外覆蜡质,浮在水面上永不沉没,它的花蕊有黏性,风带来什么它就沾上什么,就这样一路招惹别人的种子,一起旅行去天涯海角,去开花,去结果。

    不管漂得多远,我跟你保证,那边也是一样,春去秋来,人们也梦想着海角天涯,再不可爱的人也不时会感染爱情,通常不致命,只是会犯一些痴狂,然后不停地受一点伤。

    我说得太诗意了,小麦很果决地闭上眼睛。

    “喂喂,别睡,我还没说到重点,再一句就好,捧个场。”

    小麦照旧我行我素,不省人事。他的床头有瓶黄媵树花,怎么看怎么古怪,越看越叫人火冒三丈,我放倒小麦走过去检查,原来是修剪过了,每张叶片都费工裁成了心型。花香太浓,我抱起它移到窗边,心情非常复杂。

    重点是,我们的南晞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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