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才不用!”我瞪他一眼坐下,忿忿地咬了口三明治;入口的芳香美味,让我惊讶地睁大眼睛。
虽然昨天我就吃过他给的早餐,但是因为一到公司就忙工作没时间立刻吃,所以等我吃的时候已经冷了,虽然口味不错,但因为吃得急而没让我觉得这幺美味;倒是保温瓶中的奶茶,浓浓的香气跟甜度适中的口味让我赞叹不已。
“这是你自己做的?”我很怀疑地看着手上香味扑鼻、令人垂涎的三明治,又看着眼前那一大杯奶茶。
我承认自己在浴室缩了快二十分钟,找衣服又花了五六分钟,但是二十几分钟而已,可以让他盥洗完毕,还做出这幺好吃的东西吗?
我一直以为像他这样的出身跟这样类型的男人,是绝不会自己动手煮饭的大男人主义者;所以昨晚他因为时间太晚叫外卖送来,我虽觉得有点奢侈也没太大异议。
“你有看到别人在这里吗?”他好整以暇地问。
我左右看了看这间寓所,然后摇头“没有。”有的话应该一下就看见了。
“那幺,”黎靖伟向后一倚叉着手,看着我道“你问那什幺笨问题?”
你不会直接说是你做的就好了吗!
可恶的男人,老爱这样骂我。我不再说话,恨恨地咬着手上的三明治,边在心里骂着。
再怎幺生气,可好吃的东西还是让我火气渐渐消下,醺醺然享受起美食。
三层的土司里夹着蛋、火腿、培根,还有一些生菜沙拉;所有的材料由烤得恰好的面包衬着,一咬下去,在层层酥脆中就有鲜美的滋味溢出,这味道绝不是外面的早餐店可以比拟。
听到一声笑声,我倏地抬头,顿时脸红过耳。
“呵,你的表情还真是生动。”黎靖伟好象看到什幺好笑东西一样,笑得全身抖动起来“哈哈哈!”
讨厌的男人,笑什幺呀!我吃东西有那幺好笑吗?我涨红脸,气恼地看他又是笑又是摇头的,手中拿着最后的一口三明治,尴尬地迟迟塞不进嘴里。
要不是不想暴殄天物,我想我大概会拿这块三明治砸他。
好不容易他停下了笑声,我才把最后一口三明治塞进嘴中,泄忿也似地用力咀嚼;可是一当我拿起那杯奶茶,浓郁的茶香跟奶香让我竟然有些舍不得就这样把它牛饮般喝掉,只好慢慢一口口喝着。
结果喝着,我的气又消了,真让我有些气起自己的不中用。
“吃完,我带你去个地方。”
“唔?去哪?”我品尝着奶茶,疑惑地抬眼看他“我想回去了。”
“你有事?”他沉着地问,但是好象有那幺点不高兴的样子。
“嗯有点东西要弄。”我老实点头。
衣服没换,从公司带的东西没拿回去收拾,新搬的房子也还没整理完毕;而且我还答应爸妈这工作辞了的期间要回去住几天,要不这几年跟致中住一起,我都少了很多回家的机会。
因为两人工作跟生活都在一起,所以交友的圈子几乎跟他一样,却比他小了许多(虽然从没大过),跟家人也比较疏离;就连在一起住,我们也是分开的电话,只因为怕会被看出我们的关系。
这样算来,为了跟他在一起,我还真的牺牲了不少事物或许说牺牲也不对,毕竟是我自己想要跟他在一起的,我就得做出这样的轻重衡量选择。
但就因为这样,当跟致中分开后,我才更加体会自己当初取舍的东西有多重要。
现在想想,当初我们在一起的躲躲藏藏,或许就预言了我跟他迟早会因为外在的现实条件而分开;而或许,大姐告诉我的话,真的是对的。
我跟他,原先就不可能有结果──或者,同性之间的爱情,也就是这样。
我不自觉地轻轻黯然叹气,顿时失了对奶茶的兴致。
一只手伸了过来,接过我发怔手中的杯子砰地放上桌;跟着在我吓了一跳之时,眼前出现了一张冷怒的俊美脸庞。
“别想他!”他拉住我的领子,以我从未见过的火气低怒地命令道,那双眼中,好象有着一种妒意?
他妒忌?因为我?
霎时间,我觉得好不可思议。即使他说过很多次爱着我,但是我依然觉得好不真实,有种飘忽感觉。
“你现在是我的情人,瑞?。”他看着我,眼神转为浓烈地誓言“我会让你爱上我,一定会。”
他说着吻了上来,轻轻辗转;我闭上眼睛,任由他带动我的思绪茫然。
吻是真实而灼热的,心情却彷佛飘荡在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