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虫的声音。
或者说初晓的声音。
if i ever knew you
if i ever felt thi love
i would have o inkling of
how reciou life ca e
and if i ever knew you
i would ever have a lue
how at last i'd find i you
the mi ing art of me
i thi world o full of fear
full of rage and lie
i ca ee the truth o clear
i your eye
o dry your eye
是吗,这就是虫子想对他说的话吗?
如果我从不曾与你相会,就不会了解爱情的美味。
如果我从不曾爱上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最值得珍惜。
她从没有后悔爱上自己,她是用她的歌声这样向自己宣布。
正轩猛地捂住自己的双眼,一股温热的液体,迅速地溢满了眼眶。他向后倾倒在椅子的靠背上,使劲地闭上了眼睛。
想一想吧,自己几乎错过了什么?自己怎么就没有早一点发觉到?
为什么会觉得初晓给自己一种熟悉感?为什么当初晓露出可爱的笑容时,自己会下意识地回避?为什么虫虫有时候会流露出深沉的思想?为什么虫虫和初晓在自己的脑海中会重叠?
六年了,自己竟然从未想过,虫虫就在身边。真是迟钝得该打!
正轩在虫虫的歌声中,缓缓绽开了一个微笑。
她给他的这首歌,是不是说明,她仍旧愿意再给迟钝的自己一个机会呢?
他点击回复,给虫虫或者说初晓写一封回复的信。
“该叫你什么呢?我的虫子?我很感激你的歌声,让我终于拨云见日了。虫虫,你愿意对我表露自己的身份了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希望你能出席我的新游戏的发布会,我在那里等着你,在我的身边,我会给你留出位置。
“所以,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来。我等着你。正轩。”
发出信以后,正轩站起来,伸伸连日来忙碌得近乎麻木的身体。笑容在他的脸上慢慢地溢开来——原来老天并没有放弃他,他的虫虫并没有放弃他,他的初晓也没有放弃他。
幸福,原来近在咫尺。
初晓看着正轩的来信,无言地笑了。
看样子,他已经知道了。
本来自己给他这封信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告诉他自己的身份。其实正轩一早已经怀疑她了,不然就不会一再地试探她了。
好吧,终于要面对他了,终于要面对自己深埋了六年的感情了。
初晓轻轻咬着手指,为什么要自己出席发布会呢?
以什么身份呢?秘书吗?还是朋友呢?
轻轻地笑,自己想得太多了。难怪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最容易患得患失了!初晓抚摸着自己略显冰冷的面颊,如此平凡的自己,在没有了网络这个魔法的掩饰之下,终于要跟王子见面了吗?
那么王子准备用什么样的水晶鞋来检验灰姑娘的真伪呢?
说实话,她竟然开始有那么一点期待了。
正轩是从来不曾令她失望的,她知道他一定能把这次公司的危机化解,所以,他既然要她出席发布会,那就是有他的深意。
他知道她愿意配合他,他知道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是不是说明他们的心意,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