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刘嫣红单手支着香腮,懒懒应道:“还好吧,你知道我们老板眼光向来很精的,档次提升得很快。”
“怎么没看见其他姐妹呢?”千寻随口问。
“小玫今天休息,琳琳刚才被土匪劫走了,说有要事要谈。”刘嫣红说起这个就忍不住笑。
“又是那个狄峻吗?他可真痴心。”千寻也忍不住笑。
这年头有谁还会为了一个夜总会小姐守坑当孝子,狄峻简直就是稀有动物,比绝迹的恐龙还珍贵。
据说当年琳琳还没下海的时候就跟狄峻认识了,后来中间断了联系。而再次遇上狄峻,他已经是一家小有规模的房产公司的老板,差不多一年前他有一回陪客户来消遣,刚好琳琳被叫进去陪酒,两个人便又遇上了。然后狄峻就成了“沁园”里人尽皆知的火坑孝子。
只不过这样的境遇,对琳琳对狄峻来说不知道究竟是好还是坏。
正说着,就看见琳琳皱着眉拨着头发走过来,身后不远处伫立着神色黯淡的狄公子。
千寻朝她挥了下手。琳琳一见是她,脸色立马转成愉悦,乐呵呵地小跑过来坐到她旁边的高脚椅上。
“童童,今天怎么有空跑来了?”琳琳开心地问。
“我想你们这些姐妹了啊,尤其是我们家的琳妹妹。”千寻眨着眼笑,伸手捏捏她那张圆圆的娃娃脸。没办法,所有姐妹里面只有琳琳最小,千寻也只剩下她能欺负一下。
琳琳拍掉她的手,娇呵呵地笑。
三个人正聊得高兴,大门口方向又走进来几个衣装笔挺的客人。
千寻在看清了其中一个人的脸之后,脸色暗沉了下去。
琳琳跟刘嫣红好奇地望过去,随即脸上的笑意也跟着收了起来。
一行人中,那个最引人注目的男人,正是罗淮。
“他还经常来这里吗?”千寻眯着眼问。
“有一段时间没来,最近又常常会带客人过来。不过倒没看到他自己找过小姐,没想到他对他未婚妻还挺忠心的。”刘嫣红淡嗤。
他会来并不奇怪。“沁园”的档次在同行里是数一数二的,老板又跟罗淮是朋友。只不过他会再来这里,就表示他早已经不记得当年的事了吧。
琳琳的心里向来搁不住事,一脸的愤懑全都表现出来,低嗤一句:“臭男人。”
刘嫣红拍拍她的手,说道:“走吧,我们过去会会他们好了。”
琳琳老大不乐意,她最憎恨那种男人了“我才不想去。”
说归说,能借机整整他们也不错。跟千寻打完招呼,刘嫣红跟琳琳刚走出几步,狄峻迎上来拦住了她们。
“琳琳,别去了,晚上我包你的全场。”
琳琳嗤笑一声道:“狄先生,你想败家是你的事,我不稀罕做你的生意,请让路。”
“琳琳!”狄峻拉住她的手,被她甩开。
刘嫣红偷偷对他摇了摇头,然后跟上去。
千寻坐在不远处的吧台边冲他笑了笑,说道:“过来喝一杯吧。”
狄峻沉着脸色走过去坐下。
“感情的事急不来,你如果真的喜欢琳琳还要多花点耐心。”她将一杯啤酒递到他手边。
狄峻抬头看她,似乎看到了希望。
千寻只是淡淡地笑。像他们这样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关系,感情谈起来自然会很累人。希望真心能换来最后的幸福吧。
酒灌多了,头昏脑涨,中间还跑到洗手间吐了一次,胃还是不舒服。
时间已经很晚了,还好明天是周末,否则打死她也不敢陪着狄公子灌酒。
不记得到底喝了多少,反正喝到最后连那个认识她的boy都来劝他们说别喝了,小心回不了家。
家朝哪边走她还是记得的,只不过走起来摇摇晃晃有点危险的样子。狄公子也喝多了,还是很有风度地要开车送她回家。而她可没胆子坐一个醉鬼开的车,将狄公子塞进一辆出租车里,打着酒嗝冲他挥挥手,然后自己勾着皮包摇摇摆摆地朝家的方向走。
头还是晕,还好走起路来有点凉风,她打算步行一段醒醒酒。
街边的霓虹闪烁明灭,行人渐渐少了,只有一辆又一辆的车疾驶过身边。
她仰着头呆呆盯着街对面的一块广告牌看了一会,觉得眼睛被那五彩的颜色闪花了,于是低下头揉眼睛。
又打了个酒嗝,胃里一阵翻绞,她连忙扶着路边的一棵行道树干呕起来。晚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吐出来的都是酸水,夹着刺鼻的酒气。
身边似乎有辆车缓缓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她低着头看到一双锃亮的皮鞋。
“童秘书?”来人的声音里隐着三分疑惑。
千寻在心里皱眉,知道自己此刻披头散发状若疯婆子,还是徒劳地向后拨了拨长发,直起身子抬头笑道:“真巧,罗总。”又打了个酒嗝,她连忙伸手捂住嘴。
大概是下班的关系,罗淮的语气里少了些平素里的冷淡疏离,看了她一眼问:“你还好吧?”
千寻捂着嘴点头。好不好也和他没关系,如果她说不好,他就会突发善心送她回家吗?
“要不要送你一程?”他问。
耶?居然真的善心大发了。上班几个月,都不知道他还是个如此有帮助精神的人。不过接受他的帮助好像对她的计划有利,天赐良机让她又向前迈近一步,她不善加利用一下实在说不过去。
“不好吧,这么晚了还要麻烦您,我还是打车回去好了。”她似是而非地说着。
“不会很麻烦。”他淡声回一句,说道“上车吧。”说着转身先行。
千寻在后面撇撇嘴角客气地道:“那谢谢了。”眼珠转了转,心里开始有些庆幸今天为了配合身上的长裙穿了双细跟的高跟鞋。
迈开脚的下一秒,一声低呼伴着崴脚的动作飞了出来:“呀——”
罗淮转身,刚好将她半搂半接住。
“没事吧?”他扶她站稳,后退一步询问。
“呃,没事,谢谢。”她低下头,状似尴尬羞涩,其实是为了掩饰小计策得手后的得意。
他没再说话,为她拉开半边车门。
千寻低着头,提起裙摆弯身坐了进去。
真是个幸运完美的夜晚。她在汽车驶动的前一秒愉悦地想着。
人与人之间,大多时候因为一件小事就可以由不熟变得相熟。
公事上罗淮还是那个严苛利落的上司,但千寻知道,他对她要比以前温善了许多,至少对她说话的时候不再永远是一张木板脸。甚至像现在,因为他的未婚妻无法随传随到,晚上一场酒会舞伴的差事竟落到了她身上。
她抱着一堆待签的公文进去,看着他三两下签好。她正转身要走,罗淮叫住她。
“童秘书,今晚下班后你有安排吗?”
千寻愣了一秒回头,应道:“没有,您有什么事吗?”嘴上问,心里却已经有了八九分肯定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晚上‘诚信’的叶老家里有场酒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陪我一起去。”他放下手里的签字笔,看着她说道。
身为秘书陪老总应酬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高级酒会,她绝不会自掏腰包去负责自己的门面问题,她可是穷人。
“没问题,不过”她故意犹豫了下。
“还有什么问题吗?”
“罗总,您知道我这种普通员工收入有限,身上这套套装是我最好的衣服。所以如果不会太失礼的话,我可能没衣服把它换掉。”她相当老实地将现实问题说了出来。
都是大实话,她没理由为了撑面子而让自己荷包失血。
罗淮大概是没料到她这么直接地提出这个问题,多少有点意外她的坦白。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很多,但很显然她比较理智。
他牵了牵嘴角露出一个勉强可称之为微笑的表情,挑了挑眉梢道:“这个不是问题。下午提前半个小时下班,我会带你去买衣服。”
千寻怀里抱着公文欠身示意“是,那我先出去了。”
是他请她帮忙,要他花点钱打点也是应该的,她没说要加班费就已经很不错了。
衣香影纷,灯火通明,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高雅的属于上流社会的味道。
听说今天是“诚信集团”主席叶容光的千金叶林林跟“飞远传媒”的总经理程柯的订婚宴。来了很多商场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罗淮一进门就忙着应酬,千寻跟他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跑到餐桌边吃东西。
看来出席今晚这场酒会并不吃亏。捞到了一身价值上万块的礼服穿上,因为跟谁都不认识又可以不顾形象地吃东西,还可以来见识一下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确赚到了。
千寻端着满满一托盘的食物往阳台方向移动,刚走出几步却险险与擦身而过的一个人撞上。好不容易才护住了托盘没让它飞出去,然后听到一个声音在道歉:“对不起,你没事吧?”
千寻抬头,看到一个长得很秀气、气质清新的女孩子正担心地望着她。
她素来喜欢长得清清秀秀的女孩子,心里的好感上来了,她也懒得追究,摆摆手笑道:“没事,我身手还不错,比较经得起撞。”
女孩子见她有说有笑才松了口气,大方地伸出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林天蓝。”
千寻空出一只手与她交握了下,笑道:“童千寻。”
这边刚介绍完,远远跑过来一个娇小的女孩子,气鼓鼓地拉着林天蓝的手道:“天蓝,我们走吧,根本就没必要来。”
林天蓝抿了抿嘴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放低声音道:“千妍,既然来了就大方一点,我不想让自己表现得很没风度。”
那个叫千妍的女孩子拧眉瞪眼“风度值几个钱,我只知道做人不应该偷着伤心,如果避免不了伤心就干脆走开。天蓝,你明明很难过,别再装了,我们走吧。”
“再等一下吧,至少等酒宴正式开始了再说。”林天蓝很坚持。
而一旁沉默着观看的千寻却敏锐地看到了她眼底的哀伤。刚好碰上林天蓝的视线,她弯了弯嘴角向她露出一个鼓励的笑。
订婚仪式开始了,一对气质出众的新人被司仪请上了台。
司仪简单地说完介绍辞之后,捧上戒指送到新人手边让他们为对方带上。
应酬暂时告一段落,罗淮走到千寻身后站定。千寻看着台上那一对看似幸福的新人,下意识地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那个叫林天蓝的女孩子身上,然后低低叹了口气。
她的眼睛里果然有晶莹的光在闪动。
人生在世,最理不清的就是情债,谁欠了谁,大概只能消极地说一句,天知道吧。
“怎么了?”
破天荒地,站她身边的罗大总经理居然和蔼地关心起她的情绪来。她该表现一下自己的受宠若惊吗?
千寻没立刻回答,等到订婚仪式结束,舒缓的舞曲响起,她才故作轻松地撇撇嘴道:“我在想,是不是每对决定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都是真心相爱的。”
“为什么会这么想?如果没有感情又何必结婚呢?”罗淮似乎突然变得很闲起来,没继续去和商界的朋友聊天应酬,而是留在这跟她讲一些有的没的。
“也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婚姻和感情不同。动心可以是真的,结婚却可能会因为某些不得以的理由而去娶或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
至少她所努力去得到的婚姻应该就是这样子,因为就算她成功了,她也没打算付出真心。
罗淮盯着她黯淡的脸庞看了片刻,然后放下酒杯伸出手道:“请你跳支舞。”
千寻大方地扬了扬眉,跟着放下手里的酒杯将手交到他手心里,与他相拥着滑出优雅舞步。
还好她有先见之明,进“罗氏”之前特地去学了半个月的舞,今天果然用上了。起码他伸出手的时候,她不会丢脸地低着头小声回一句:我不会。
暗淡的夜,只有一盏昏黄的路灯照着一方不甚明朗的世界。
车在千寻租住的公寓楼下熄火停下来。
打开车门走出几步,她又想起什么似的转回头,问正准备重新打挡发动的男人:“那个,这衣服”不用还了吧?还了他也用不着。
“送你的,当做加班费好了。”他想当然地如此回她一句。
“谢谢。”她笑着拉起裙摆看了看,啧声又道“这衣服还是新的,卖掉的话差不多还能卖个原价的六七成。”那也是好几千呢,她大半个月的工资。
汽车已经发动了,他在听到她的话后没立刻将车开走,而是眯起眼颇为意外地问:“你准备把这衣服卖掉?”她很缺钱吗?
“是啊。这种名贵的衣服中看不实用,我平时又没什么机会穿,放久了也会变形,还是把它变成现钱比较划算。”都说是送给她的,那么她决定怎么样去处置自己的东西都不关他的事吧?
见他用类似探究的眼神在看她,她笑呵呵地挥挥手道:“没什么好奇怪的。像我这个阶层的人,大多都具备一切向‘钱’看的优良品德,我很缺钱,也很努力地在赚钱,不过您这种出身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三句假话七句真话的说辞最能迷糊人,她一向将这一套游戏规则游走得很从容。
罗淮的脸上露出一抹深思,弯了弯唇角露出今晚的第二个微笑。
很显然她将他的好奇心又挑起了几分。而且她可以肯定他的眼底并没有流露出类似厌恶鄙视的眼神,就表示她的坦白态度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罗总再见。”她对他挥了挥手,提着裙摆转身上楼。
罗淮的视线停在那道渐远的身影上,过了片刻才推挡发动车子离开。
一切的熟稔似乎来得太快,却并不显得突兀。从上班的第一天,她一直努力工作,也进步很快。他是掌控着她饭碗的老板,她尽职尽责做着事,但不曾表现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自自然然做自己,反而更容易获得公私分明的他的好感。
像芳姿说的那样,他的秘书,好像是个蛮有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