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门的助攻条例(源自百度)
凡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视为助攻,缺一不可
1,进球不是通过罚任意球,角球直接射进的
(*点球有助攻)
2,进球不是由对方球员打进的
(*乌龙无助攻)
3,射门得分者在射门得分之前得到了同队助攻者的传球,
并且该传球未触及第三者(包括本队球员,对方球员,裁判员)或球场设备(门柱及角旗)
(*门柱反弹无助攻,混战无助攻)
4,射门得分者在得到传球和射门得分这段时间内,没有带球过人的动作
(*长途奔袭过人后无助攻)
5,该传球滚动距离超过足球的周长
(*一踩一射无助攻)
另外
目前,国际足联举办的赛事对助攻的定义是:助攻归属于进球方的一名(或两名)队员。他将球送给了进球队员,其方式包括任何形式的传球,或者射门打在门楣或立柱上反弹,这意味着他(们)“助攻”了这个进球。如果是对方球员取得控球权,不仅仅是捅或碰到了球,随后又失去球权给进球者,那么此球就没有“助攻者”
以此标准判断,即使是球员完全依靠个人表演,穿越大半个球场将球打进,给他传球的队友(哪怕是门将)也是助攻者;而a球员射中门框反弹后由b补射入网,那么a也是助攻者。可是,与越位和乌龙球一样,对于这个“助攻”的定义,仍有模棱两可的地方。如果球中途碰到了对方球员,只要对方球员没有取得控球权,那么传球者仍然可算助攻者。
但足球场上各种怪异情况都会发生。比如,甲方球员传球,乙方断球失误,球强烈折射后由甲方球员射进,按照规则,甲方传球队员应算助攻者。但实际上,在许多联赛和媒体的统计中,这种情况并不算助攻。即使球碰到对方球员没有明显的折射,传球队员也不一定算作助攻者。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即制造点球后由队友射进,国际足联官方不算作助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