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福伯一大早赶着驴车进城去了,红袖也是把自家的木屋里里外外打扫了个干净。灵漪在虎娃的陪伴下,心境开阔了许多,回房后,对镜自怜,不由悲上心头:她拉开自己的衣领,抚mo着洁白的细肩,光滑细嫩,往下摸去,只见乳胸至锁骨处,一朵幽红、鲜血欲滴的花儿悄然开放,就好像是长在身上一般。仔细看来,却是胎记!
自从灵漪醒后,她就发现身上莫名的多了这个标记,花儿好像从从血液里破肤而出,花瓣反卷如龙爪,具鳞茎,鲜艳奇特!红袖说她自醒后,面貌看着跟从前一样,但是不知怎的,漂亮了许多。其实灵漪也发现了自己的变化:她的脸容一下子回到了出阁前,甚至还要光滑细腻许多,尤其是双眼,永远水波荡漾,看人时仿佛能勾魂摄魄,让人沉迷不已!灵漪记的自己的离奇经历,但又忘记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想又想不起来,只当自己黄粱一梦!
阿嫂今天早早的把自己一家老小喊将起来,今个可是个大日子!红袖来过讲了,要请她一家赴宴!阿嫂明白,在城里下馆子有钱人才会讲究的玩意儿,可人家请自家,那绝对是把咱当成贵客来着,可不能闹笑话了。话说起来,就是沾了虎娃的光了,但是看人家红袖的摸样做派也不像咱这乡村农妇,怕闹笑话,全家人换上过年才穿的新衣服,虎娃也换上了一双布鞋,小家伙像是路也不会走了,脚抬起,落地停顿一下,像是怕踩坏了,看起来很是怪异。
却说福伯从城里回来后,车上载满了买的东西,鸡鸭鱼肉、米面吃食,乱乱的倒是看得红袖心里欢喜的不行:太好了,今天可以大显身手了,福伯给她使了个眼色,两人避过灵漪,鬼鬼祟祟的躲到一旁嘀咕,
“红袖,我在城里听说了,平叛失利后,又要出征了,皇上点帅,猜猜是谁?”
“谁呀?”
“我们认识!太师府的乘龙快婿,”
“呀!是姑爷!”
“呸,狗屁姑爷!他不配这个称呼。你怎么还喊他姑爷,难道你忘了他是怎么对待小姐的了。”
红袖担心的看着福伯,两个人当初从小姐差点没命后,对以前的事情都有些避讳。当初,灵漪生死两难,福伯跟红袖只顾着照顾她,每天用人参、鹿茸喂她,主仆坐吃山空,到了后来,除了一座宅院,弄得家徒四壁。福伯眼看不行了,正好花云也要择期新娶太师府的二小姐,他怕灵漪醒来后难以面对,干脆把府第卖了,雇了辆马车,主仆选了个偏僻的山村安身。这些,在灵漪醒来后,红袖都细细的跟她讲了,灵漪倒也无所谓,直念叨了几次哥哥,倒也没说什么。
如今再次听到故人的消息,福伯倒是个晓事的,他怕影响到小姐,是以赶紧跟红袖商量。灵漪刚才就听到驴叫,知道福伯回来了,她匆匆的换上了件粗布的长衫,套上襦裙,脚下穿了件轻便的鞋子。走了出来,看见福伯红袖两个人躲着一旁,
“福伯,你跟红袖说什么呢?可说与我听听?”
红袖反应倒是极快,当下笑着过来
“小姐,福伯说好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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