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王子恒的生活非常简单。
他在万事达快递有限公司担任快递人员,白天多半都在送件,晚上没有接案的时候,就会待在家里。
他家里有四十二吋的平面电视、各种游戏主机、一整柜的动画dvd,以及一整个房间的漫画,而且收藏仍在持续增加中,所以就算不用上班,要他一整天、甚至一辈子独自待在家里,他也不会觉得无聊。
由于他的生活圈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家里,也因此,他对目前的处境相当困扰。
“快说!今天上午十点你人在哪里?”表情凶悍的警官用力拍打桌面,以严厉的口气第十次质问他相同的问题。
阴暗的小房间内,只有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他以为只有在电影里才会看到的场景,没想到竟发生在自己身上。
“喂!你说话啊!”才一迟疑,眼前的桌面又“砰”一声发出巨响。
他很想回答,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他已经重复无数次自己的行踪了,不明白对方为何反复质问他同样的事情。
今天他的行动和往常没什么两样,熬夜打电动、赶在上班前一刻才匆匆出门、到公司后接受任务送件、趁着送件时的空档玩最新的3ds恋爱游戏
唯一和往常不同的事情,就是害他坐在这里接受盘问的原因──
他看到了蝴蝶。
在他将对象送到收件人手中时,那只蝴蝶就这样闯进视线,停在他的手臂上。
以黑色、深蓝等冷艳色调为主的花纹,构成一双紫色的瞳眸,在翅膀上闪烁着异样冷光,如同透过锋利的视线凝视这个世界。
既骇人,又艳丽,美得令人屏息。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跟在飞远的蝴蝶身后走,还听见收件人笑说“原来你喜欢蝴蝶啊”
其实他讨厌昆虫,也不喜欢蝴蝶,但眼前这美丽的生物吸引了他的目光,挑起了他的好奇心。
他跟随蝴蝶的足迹,直行、转弯,来到位于角落的某扇门前。蝴蝶飞进了半掩的门内,他也下意识地伸手推开那扇门
“哪有这么刚好的事?!你不过是送个东西,就这么巧跑进发生命案的房间?”
审问他的警官发出怒吼,震耳欲聋的吼声令王子恒开始头痛。
“你不但刚好闯进谋杀案现场,还刚好站在尸体前面?硬拗也要有个限度!”
“我走进去的时候没看到尸体”
王子恒自己也很无奈,要是早知那是命案现场,他一定会拔腿就跑,而且他亲眼目睹的景象,实在太骇人。
庄严的歌声中,触目所及皆是漫天飞舞的黑蓝色翅膀,眼前的空间布满紫色的眼睛这早已脱离了最初所见的美感范畴,而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
直到身后传来尖叫,他才惊觉自己成了所谓的“第一发现者”接着人就被带到警局了。而他只能从反复的问讯过程中,勉强拼凑出自己所遭遇事件的轮廓。
这并非单一案件,几个月前就已发生过类似的谋杀案,两起案件的死者都是外表俊美的独居男性,死时全都沉睡在满是蝴蝶的室内,被那些紫色的眼睛层层掩盖。
“别骗人了!长了张漂亮脸蛋,没想到竟然是个杀人狂,还弄了一整屋的蝴蝶遮住尸体真恶心!快说!你到底是怎么杀害他们的?”
面对这近乎人身攻击的指责,王子恒不知从何反驳起,他的中文程度很差,完全想不出能说些什么,只能一再强调自己不知道。
“一般人看到尸体,不是吓到脚软就是落荒而逃,哪有人像你这么镇静?”
“boos也常说我神经大条,反应迟钝”
“少胡扯了!”
“够了。”一道冷静的声音打断警官的咆哮。
只见两个男人走进侦讯室,原本咄咄逼人的警官表情瞬间变得谦逊,必恭必敬地向两人打招呼。“队长、教授。”
王子恒跟着抬起头,走向自己的其中一个男人穿着高阶警官的制服,显然正是警官口中的“队长”
另一人则是穿着品味超群的西装,就连他这个只有一千零一套西装的人,也看得出那是高级品,应该就是“教授”
虽说被称为“教授”这人看起来却意外年轻,年纪似乎和自己不相上下,而且就算以同性的眼光而言,这位“教授”的英挺外表也和他身上的衣物同样不凡,给人精悍印象的脸部轮廓充满自信却不高傲,反而散发出学者般的沉静气质。
漆黑如墨的发色和浓眉,就连瞳孔都是发亮的黑,和他身旁的警察队长散发出来的压迫感截然不同,带着点内敛的锋利光芒。
扁是被这个男人的目光锁定,就彷佛被x光扫射全身,令人有种无所遁形的错觉。
王子恒莫名地感到畏缩,垂下了视线。
没多久,淡淡的香水甜味传进鼻腔“教授”取代了警官的位置坐在他面前,以温和的语气向他说:“你好。”
被这好听的声音所吸引,王子恒再度抬头,意外发现眼前风度翩翩的男人拥有极富魅力的双唇,尤其是微笑时绽开的弧线和眼角的笑纹,都让人印象深刻。
可是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笑容有点眼熟是不是在某个游戏里看过类似的角色?
“你叫做王子恒?”
在对方的询问声里,王子恒回过神来,轻轻点头。
男人向他绽放出更亲切迷人的笑容“你的绰号一定是王子吧?”
他“嗯”了一声之后,不再搭腔。
的确,拜外表所赐,之前他到现在任职的公司面试时,老板就曾当着他的面感叹“果然是位高雅的王子啊”从此“王子”这个绰号就不胫而走,连同事都说他“不讲话的时候还满像贵族的”
巴掌大的白皙脸蛋,五官深邃立体,整体的脸部线条却意外柔和。一定要举实例说明的话,就像游戏中专门设计来掳获女性玩家的心、俊美到几乎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男性角色。
但其它人或许不知道,在进入高中之前,王子恒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外貌出色,甚至还曾被嘲笑为有厚重眼镜和钢牙的科学怪人。
那是一段惨不忍睹的青春回忆,恍如恶梦般的过去
“我的绰号和这件案子没关系。”
听到王子恒沉默许久才挤出的响应,对方只是笑着附和一句“说的也是”
“抱歉,忘了自我介绍。严格说来,我不算是警方的人,只是他们从美国请来指导的鉴识学教授罢了,你可以叫我vincent。听说你很喜欢电动,可以告诉我,你在玩的是什么游戏吗?”
王子恒没答腔。他的确向警方提过自己在送件途中玩了一下电玩,但没说出游戏内容,况且他也觉得这与谋杀案、眼前的男人都没关系。
“那我猜猜看好了如果是可以随身携带的游戏机,不是psp就是ds吧?”
王子恒的眉毛微微抽动,很接近了,可惜不是。
男人没有漏看他细微的反应“那么,应该是最新的3ds了,我想你玩的是恋爱游戏吧?目前最热门的应该就是”
男人口中正确无误地吐出游戏名称,令王子恒错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眨着浓密的长睫毛望向他。
“我说中了吗?看你的表情不是很惊讶。”
不,他很惊讶。
王子恒也不晓得自己的脸部肌肉哪里有问题,总是无法做出明显的表情,也常被责备“你怎么老是面无表情?”、“真令人火大”之类的,像今天侦讯他的警官,就因此误以为他是冷血杀人魔,天知道他只是天生长了张扑克脸而已。
“开玩笑的啦!看也知道你很惊讶。”
男人的宣言有点出乎意料,让王子恒只能死命忍住问他“你真的看得出来吗”的冲动,继续保持沉默。
“那么,既然是那款游戏,你应该对她说了吧?”
男人的表情意有所指,明白对方指的是“那句话”后,王子恒顿时窘得面红耳赤。这个鉴识学教授对游戏也太了解了吧!
“教授,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她又是谁?”
“我已经询问过那栋大楼的住户,有一位家庭主妇证实,她曾经看到一个混血小帅哥在楼下玩电动,而她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对方对着电动的屏幕说我爱你。”
惨了!王子恒在内心吶喊,虽然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
可是他也没办法啊!那款恋爱游戏以细腻又贴近真实生活的互动为卖点,如果两、三天没开机,游戏的女主角宁宁就会用撒娇的语气抱怨玩家忘了她,所以一旦游戏开始,就非得每天和她培养感情,才能逐渐提升好感度。
像昨天他为了赶送件,没等到剧情告一段落就匆匆关机,结果今天再次开启游戏时,宁宁竟生气了,噘着嘴责备他没有好好说再见就离开那傲娇的模样可爱是可爱啦!不过硬要他说“我爱你”才肯原谅,就让人相当困扰了。
可是如果不顺着她的要求做,她的态度就会越来越冷淡,更别提之后的剧情发展他真实恋爱的经验没多少,至少在游戏里的恋爱绝对不能输。
这下好了,被人看到他对着电玩屏幕谈情说爱,一定又会被骂“好恶心”、“臭宅男”之类的
“根据她的证词,她看见这名混血帅哥大约是上午八点左右。”男人却只是以沉稳的语调继续说:“那是她固定出门买菜的时间,因为对方长得很帅气却举止怪异,所以多看了几眼,没想到这一看竟然看到八点半,害她没买到那天限时特价的水果。”
毕竟愿意在他人面前对游戏角色诉说爱意的人,一定脑袋不正常得令人印象深刻。
尽管“教授”没有这么说,从容地继续向警方厘清他涉案的嫌疑,王子恒依然羞愧得无地自容,只能死盯着男人价格不斐的腕表看。
“直到法医到达现场勘验时,死者尸体都尚未僵硬,连尸斑都没有出现,因此推论死亡时间是八点至八点半左右,而凶案现场你们也看过,不是几分钟内就能完成的。”
“可是他身上有很多蝴蝶的鳞粉啊!”“我想第一位到达现场的警察和另一位住户身上,也会发现相同的鳞粉,毕竟案发现场是飞满蝴蝶的密室,没沾到鳞粉反而奇怪。”
“就算如此,他的证词还是有疑点,他说是去送件,但所提供的收件地址根本是空房,没有人住!”
“这点你们队长也向他们公司的老板查明了,今天确实有派他去那里送件,不过委托的送件人和收件人留的都是假名,也无从追查。”男人顿了一顿,接着说出犀利的事实“这就表示我们得换个办案方向了。最可疑的嫌犯不是他,而是那个消失的住户。”
大声咋舌的警官话锋一转,回到王子恒身上“可恶喂!你记得那个人的长相吗?”
王子恒急忙绞尽脑汁回想收件人的长相,可惜除了停在手上的蝴蝶,和对方取笑他的声音之外,他什么也记不起来,甚至忘了自己究竟有没有回头,向收件人说些“感谢您光顾万事达”之类的客套话。
最后,他诚实地摇摇头。
“什么?!”警官再次发出咆哮,声音之大,让他不禁缩起肩膀。
“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你这家伙该不会是共犯吧?!”
“你饶了他吧!他不太会认人。”“教授”面露苦笑,再次给王子恒似曾相识的错觉。
王子恒不禁怀疑,说不定他真的认识这个“教授”不然对方为何知道他向来不擅长辨识人的长相?
“怎么想都觉得太可疑了吧!而且他是命案现场的第一发现者,您不是说过,第一发现者是最有嫌疑的人吗?”
“我想你们要逮捕的,应该是真正的犯罪者,而非抓住一个有嫌疑的人就紧追不放。”男人蓦地开口,语气明显变得严厉“你有没有想过,这并不是由证据来说话,而是将罪状强加于证据之上,身为执法人员,这种态度最要不得。”
“vincent!”始终没有说话的队长适时出声,苦涩的表情似乎在请他口下留情,免得自己部下的脸色越来越惨白“就算他真的很不会认人,也不能排除他是共犯的可能性,他可是唯一近距离接触过嫌犯、还送东西给嫌犯的人,什么都推说不记得、不知道,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总之,我反对这种找不到其它物证,就紧抓着仅有线索不放的办案方式。”
“所以我说了,他还有共犯的嫌疑。”
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
“我见识过很多真正的杀人狂,也曾和他们面对面谈话,甚至相处过一段时间,这个人绝对不是共犯,更不会是凶手。”
男人深黑的双眸迸射出光芒,坚定而充满说服力,彷佛有种魔力,足以令听者相信他所说的一切。
王子恒不自觉的看呆了,过一阵子才想起,现在他面前上演的这一幕,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哄吗?
“就算被牵扯进来,也不是他自愿的。”
“啊真是的,我不计前嫌找你来,可不是为了让你替他脱罪。”
“脱罪?这个词汇是建立在认定嫌犯有罪的前提下吧!”
“没想到你去美国这么多年,中文程度没退步太多嘛!”
眼见两人陷入唇枪舌战之中,被夹在中间的王子恒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应该是这桩连续谋杀案的重要关系人,但很微妙地完全插不上话。
他知道他们争执的中心点是自己,却不明白为何一方死命替自己说话,而一方又不肯信服,就连侦讯他的警官也有些不知所措。
两人的激辩,因为一通突然的电话而中断,队长接起手机后几分钟,便切断通话,叹息着宣告他可以走了。
“你们公司来头不小嘛,记得替我向你老板问好啊!”队长的口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讽刺意味,显然他能顺利离开,正是员工们称为“boos”的老板万明晓替他疏通的结果。
临走前,警官又以近似恐吓的语气警告他,他的嫌疑还没完全排除,灵量不要乱跑以方便联系。
终于能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空间,令王子恒松了口气,不过令人沮丧的是,他的背包被警方列为证物,要等采证完才能归还。
“真是太糟了”他垮下肩膀步出侦讯室,心头一片乌云密布,他的3ds还在背包里,这下他好不容易挽救起来的好感度,等于重新归零了。
踏着沉重的步伐准备离开,有人却从他身后快步越过,望着那气质出众的挺拔身影一、两秒,王子恒才想起对方正是极力帮他洗刷嫌疑的“教授”
对了,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vincent!”一出声,就连王子恒都被自己的声音吓到,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一时冲动的喊住对方。
男人略显迟疑地停下脚步,在回过头来的瞬间,向他投以依然魅力四射的笑容“英国腔。原来你的另一半血统来自英国啊!”男人说对了,或许是受到父亲的熏陶,他的英文说得比中文好,也在大学时进修拉丁文,但王子恒不晓得是否该跟尚未熟识的人聊这么多,因此保持沉默。
“抱歉,是我太多话了我没料到你会叫住我,我还以为你会迫不及待想逃离这里。”
“我是想早点离开这里啊!”王子恒不经大脑的率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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