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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那第三个又是什么字呢?”
“初。”连金钗开始起疑了。“你问这些做什么?”
“没什么,看这些字长得很奇怪,好奇地问一问而已。那你好好休息,我先出去了。”马少强笑得很贼地走出房门,脸上有掩饰不了的得意。
原来三字经的第一句是——人之初,这实在是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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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少强每天都会不定时地写几个字问连金钗,不多时,一整篇的三字经也让他学会了一大半。
他的用心连金钗都看在眼里,她开始感受到他的诚意,不再一味地排斥他、拒他于千里之外。
每个人的家庭背景都不同,当然也就会造成不同的命运。她命好,一出生就是个千金小姐,再加上她爹不迂腐地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让她读书识字,如今她才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貌皆备。
而他在一个土匪窝出生,命中注定就是个土匪、强盗,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他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所以这是他的命。
看马少强由鬼画符到今日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写的是什么字,这样的进步并不是他天资过人,而是他后天的努力,而她肯定他的努力。
虽然她被马少强的真诚所感动,她也同情他的出身、他的遭遇,但是若要和他结为夫妻,她还是有千万个不愿意。
她可以和他当朋友,她也能当教他识字的夫子,但若是当夫妻,他们门不当户不对,她说什么也不能委屈自己嫁给一个强盗头子,所以对于他的用心及诚意,她也只能说抱歉了。
“金钗!”
门外又传来了天天都会出现的呼唤声。
听见熟悉的声音,连金钗整了整衣衫,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硬是皱紧了眉头,佯装出一脸不悦的样子。
遇到一个用功的学生,她当然乐于教他识字,偏偏这个人是一心想要娶她的马少强,她既然不愿意嫁给他,当然就不能给他好脸色看,免得他会错意,那麻烦可就大了。
马少强一进门就看见绷着一张俏脸的连金钗,他已经习惯她的恶脸相向,所以他也不会因此而打退堂鼓。
“金钗,这个字怎么念?”
看了一眼他所写的字,连金钗发现他的字迹又好看了不少。
“你还真是不死心。”他的缠功令她受不了。
“我是永远都不会死心的!”他的决定永远不会更改。
即使他固执得像一头牛,但是连金钗仍不放弃说服他打消娶她为妻的念头。“就算你学会了三字经又能怎样呢?你还是个强盗,我们永远都不相配。”
这样的戏码,每天一再地重演,他们俩都不放弃自己的坚持。
“你说过只要我学会了三字经,你就愿意嫁我为妻,难不成你现在想要反悔吗?”她开出的条件他可是牢记在心,一点也不敢忘。
她是后悔了!她后悔那时轻易地开出这个条件,原本她是想借此刁难他,可是她万万没想到他会如此坚决?他不但不因此而灰心放弃,反而一点一点地完成她所开出的条件。
马少强的话堵得她一句话也无法反驳,她现在的心情犹如哑吧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虽然她不是一言九鼎的大丈夫,可是她也不能言而无信、说话不算话。
“我才没有反悔!”
“你没有反悔就好。”马少强可不希望自己的努力白费了。
“我是没有反悔,不过”连金钗想到了一个可以让他伤脑筋的办法。
“不过什么?”他焦急地问。
为了娶她他已经做到现在的地步,说什么也不能再出一丁点儿的差错。
“我只是想要再加个条件罢了。”
他早该知道为了不嫁给他,她一定会想出一堆难题来刁难他。
“什么条件?”
不管她还要追加什么条件他都不怕,为了娶她,不管再困难的事,他都会努力达成。
“我刚刚说过了,你是个强盗,我们永远都不相配,但是短时间内要你有身分、有地位、有权势、有财富也满困难的,所以我这个条件很简单,只要你金盆洗手,不再打家劫舍、不再当土匪强盗,那我就嫁给你。”
听完她所开出来的条件,马少强愣住了。
他从小就在土匪窝长大,除了当个拦路抢劫的强盗之外他什么也不会,要他不当强盗,那他不就要活活饿死?除此之外他又要拿什么来养她及孩子呢?
而且山寨里有那么多的弟兄,要是少了个领导他们的头头,那追风寨不是被官兵给踏平,就是被其他的土匪给灭了。
大家跟着他那么久了,彼此之间都有感情,他无法狠下心肠看他们自生自灭,更加不想害他们陷入绝境。
见他犹豫了,连金钗的心底燃起了一线希望。
“如果你觉得这个条件很难完成的话,那你三字经也不必学了,赶紧送我下山。”
“我”马少强迟疑了,他无法马上决定自己该怎么做。
他若是选择了妻子,那他就对不起跟了他那么久的弟兄,若是他选择继续当强盗,那他就会失去这一生最想得到的人。
不管怎么选择,结局都会令他难受。
“既然这么难决定,那你就送我回家吧!”
“给我几天的时间考虑。”他一时之间无法立即决定。
“好!我给你三天的时间考虑。”连金钗不由得暗自得意。
她给他出了这么一个难题,让他伤透了脑筋.既然他现在会觉得难以抉择,那么她相信三天后他也做不出什么决定。
“好!就三天。”
虽然觉得以三天的时间来考虑这件事是仓促了点,但是这总比要他现在就做出决定来得好。
马少强一脸郁闷,眉头像是打了结般地紧蹙在一起。
现下他再认真学三字经也没用了,眼前最重要的是,他得在山寨和连金钗之间做出选择。
他郁郁寡欢地离去,烦恼得眉头无法舒展。
他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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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家,再不下山打劫,我们就要断粮了。”
“大当家自从迷上了连姑娘之后,就再也没有带领我们下山找猎物,再这么下去,兄弟们就要喝西北风了。”
“既然大当家没空理我们,就由二当家带我们去寻找可以下手的肥羊。”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意见,就是要胡凯带领他们去打劫。
马少强现下的情形大家都心知肚明,他现在的心思全放在连金钗身上,光是学三字经就已忙得没空练功,当然也没空带他们去“讨生活”
无所事事的日子过久了,他们的骨头都硬得快动不了了,要是再不出去活动一下筋骨,他们的骨头铁定会生锈。
“没有大当家的同意,我”胡凯也很想出去大捞一票,但是一想到没有马少强的命令,他就不敢擅自作主。
要是出了乱子,那他一定会被大当家给杀了。
“既然大当家没空理我们,就该由二当家作主。”
“对啊!”“没错!”
“二当家,你就拿出气魄来,别再婆婆妈妈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句,令胡凯的心动摇了。
是啊!好歹他也是个二当家,就该拿出二当家的气魄,不该少了大当家就没了主意。
禁不住众人的鼓噪,胡凯同意了大家的建议。
“好!我们这就下山去逮只大肥羊送给大当家,当作他成亲的贺礼。”胡凯大声地宣布。
“耶!”众人一听到胡凯的决定,立即兴奋地放声高呼。太久没有大显身手,对于这次的行动大伙儿可是期待极了。
就这样,由胡凯带领,他们一行二十来人,就这样浩浩荡荡地下山寻找猎物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