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幼美的人生里,十岁失去爸爸的时候最痛,次之是原兰桂出国前对她说的话,再来就是十四岁告白未捷心先死,之后便一切顺遂。
有了bl滋润她的心灵之后,她的某些想法开始不同了,找到能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她不再孤僻,不会爱钻牛角尖,朋友变多,心情开朗,这一切都是爱啊,她的人生至此已是最幸福的时候。
真的很幸福。
“笑得这么甜,作了什么美梦?”
咦?呃?这声音是很熟悉的调侃口吻,她不可能认不出来。
可是,怎么会是他?拿到学位后他不是在美国工作吗?
睁开眼,看见那张令她有些心痛的脸庞,叶幼美吓得摔下了床,重重一声引来妹妹的关切,砰的一声,原兰荷开门冲进来。
“姐,怎么了?是不是哥对你做了什么?”说是关心,倒不如期待的意味比较浓厚。
“你姐姐刚刚被你ko了。”原兰桂望着那个摔在地上已经很可怜,结果又惨遭妹妹门板偷袭后脑的叶幼美,一点也不同情,在他怀里吓醒哪里值得同情。
“喔。”见两人衣服穿得好好的,肯定没发生什么令她萌的事情。“姐,如果下次有发生什么事记得叫大声一点,我才能来救你。”原兰荷无趣地关上门。
“痛吗?”
“你来摔摔看就知道了。”
原兰桂下床,当着她的面换衣服。“我好心收留你,不懂回报还要我摔摔看,美美,你怎么愈来愈残忍了?”
哼,还不是因为看见他才害她摔下床。
“喂!要换衣服应该出去换吧?”
原兰桂转身,露出健硕的好身材让她大饱眼福。“是啊,不过美美,这里是我的房间,请问谁该出去?”
呃是她,好,她滚。
“幼美,你已经大学毕业,为什么不找份正当的工作做,写小说根本不算是工作。”
二十六岁的叶幼美对母亲每回见面必提的事情已经练就充耳不闻的功力,即使不小心听见,也会左耳进右耳出。
“妈,我不偷不抢不拐不骗,也没做伤天书理的事情。”她可从来没有逼迫任何人必须看她的bl小说,她甚至还低调低调再低调了。“现在写小说的满街都是,我一个月也有几万元的收入,如果这样还不算工作,那要怎样才叫做工作?”她忍不住反驳。
因为母亲,因为周遭的亲朋好友统统是朝九晚五的“正常人”有一段时间她真的很痛苦,难道写小说就那么奇怪吗?
拜网路发达之赐,写作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只要肯写,人人都能在网路上发表自己的作品,靠写作为生的也不在少数,只有母亲还是认定她不务正业。何况表姐以小说为生不也过得很幸福美满,这例子很好用,但她不敢用,就怕到时候连表姐也会遭殃。
“成天关在家里面对电脑,也不跟人亲近,如果要隐居,干脆上山不是更好?”不管如何,戴采玉依然认定写作不正常。
她有跟人亲近啊,只不过那些人不太能介绍给固执严肃又保守的母亲认识就是了。
“妈,我每天固定运动,也会外出接触人群。”其实是出去给人看,顺便看看其他人,了解自己还是个人。“最近我也打算养只宠物。”
“小强吗?”
头顶上传来的声音说有多欠揍就有多欠揍。
“才不是!我要养一只黄金猎犬。”
“美美,我都不知道原来你有被狗遛的嗜好。”
谁说她要被狗遛?她狠瞪他一眼。
“幼美,你年纪也不小了,如果有喜欢的人,要先看看对方家世人品如何,最好别相差太多,到时候记得带回来给我看,让妈帮你鉴定一下。”
又不是买珠宝,干嘛还需要鉴定?“妈,我没打算那么早结婚。”一个人自由自在多惬意,再说她也不确定对方会接受她特别的兴趣。
“都二十六岁了,也没有一技之长,是想等过了三十岁后再让人挑吗?”
“没关系,只要美美嫁给一个愿意照顾她一辈子的丈夫就够了。”原兰桂帮她解围,顺手把吐司交给她。“奶油花生。”
看着手上两片吐司,叶幼美认分地涂抹,一片花生,一片奶油,两片合起来变成他最爱的奶油花生,恶心。
“拿去。”
“乖。”
两人自然又有默契的举动全落在戴采玉眼底。“兰桂,你也三十二岁了,虽然你爸没催,不过你也该认真想结婚的事情,别让他担心。”
“阿姨,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说完,原兰桂咬了一口奶油花生,吃来吃去,还是美美最懂得拿捏该涂抹多少分量才最好吃。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原兰桂漫不经心地提起,这份从容笃定却吓到了她们母女,尤其是叶幼美,一片草莓吐司放在嘴边,嘴巴都张开了就是咬不下去,活像个蜡像。
他交女朋友了?!
“什么时候交的?”
对对,她正想问这个问题。
“很久了,出国前就在一起了。”
什么?有这么久,为什么她都不清楚?而且既然他有女朋友,为什么还要说喜欢她?
果然是想整她。
戴采玉含笑继续问:“对方家世人品如何?”
“家世不错,我还满喜欢她的个性。”可爱得一再撩拨他的理智。
很好,他确实整到她了,让她的心有点痛。看着最爱的草莓吐司,她突然有点吃不下去。
“找个时间把对方带回来给我们看看吧。”
“再说吧,她到现在还没接受我。”
“为什么?”
对啊对啊,为什么?她也想知道为什么有人能无视他的魅力,令她甘拜下风。
“大概是因为我以前太爱欺负她。”自作孽不可活。
“这样要更加把劲了。”戴采玉做总结。
“会的。”他已经在努力了。“不吃啊,那给我吃。”他自动自发拿走那片让人冷落已久的草莓吐司,几口便吞下肚后,他一脸嫌恶。“太甜了。”
叶幼美望着空无一物的双手,小声埋怨道:“又不是给你吃的。”
吃过早餐,叶幼美要回租屋处,原兰桂开车送她回去,今天是假日,他所有的时间自然是奉献给她。
“你都没有事情要做吗?”他很高很碍眼,哪边凉快哪边闪去,不,最好是离她愈远愈好。“对了,刚刚不是说你女朋友到现在还不肯接受你,你还不快去努力追求。”
“美美,嫉妒了吗?”
“我要嫉妒什么?我是替我那个未来大嫂感到可怜,因为将来要跟你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是她。”说到最后她忍不住冒出了一点火气,鼓著腮瞪他“你到底走不走?”
原兰桂却是愈看愈觉得她好可爱,不禁捧住她的脸,亲吻额头。
“美美,你真可爱。”
蜻蜓点水的一个吻,轻易夺走她的理智,让她呆愣得如一块石头。
“趁著今天天气不错,我决定要帮你大扫除。”
大扫除?!
扫什么啊?除了乱一点之外,又没有养其他宠物,她的房子根本不需要大扫除,却被迫要大扫除。
本来应该要乖乖坐在电脑前写一场畅快淋漓的精采床戏,哪知现在她是趴在地上活像个小媳妇一样,一块地砖一块地砖地抹,连缝隙也不能放过,根据原兰桂的说法这样擦地会比较干净。
嗯,的确,在抹了三个小时后,地板变得相当干净,几乎光可鉴人可是有需要这么干净吗?又不是想争取“家事达人”的头衔,更无聊的是她竟然算过房子内的地砖一共有四百一十八块。
应该没人比她还厉害知道自家地板有几块地砖吧?
趴得腰酸背痛,叶幼美扶著腰缓缓站起来,转身一看,顿时吃了一惊,客厅已经焕然一新,所有东西都摆放在原来的地方,地砖的颜色再度呈现在眼前,沙发也不用特别整理就能坐人。
好像也挺不错的,至少就目前而言。
原兰桂在哪里?房间没有,书房没有,他还在浴室跟马桶搏斗。
突然间,她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虽说是他起的头,但房子是她的,他根本用不着如此费心。
为了报答他的好心,她现榨一杯消暑的果汁。
“请喝。”做人要懂得感恩,倘若没有他,她的房子仍处于和垃圾堆相比也不逊色的混乱。
原兰桂左右手各戴著红白塑胶手套,要脱也不方便。“喂我喝。”
喂我明明很正常的两个字,但一经过她大脑记忆体转换就会变得很挑逗。挺不错的,决定待会儿就用在小说上。
“谢谢你帮我整理。”
“不客气,我也不喜欢住在脏乱的地方。”
她也不喜欢住在脏乱的地方,谁教她习惯不好等等,她是不是听见什么了?
“你说什么?”不想问、不能问,明知答案恐怕会吓死自己,还是要做最后一搏。
“你这里离我公司很近,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住家里往返公司至少要一个小时,我已经报备过要搬出来。”
“楼下还有空房等著出租。”
“两人住比较省钱,你的书房很适合我,况且我也经常不在家,不用担心我会打搅到你的灵感。”
“你说搬就搬啊?”她这个主人都还没答应。
“你愿意帮我搬是最好不过了。”他含笑感谢她的热情帮助。
她一点都不愿意。“那我的意见呢?”
“一个连房子都不会整理的人有么资格发表意见。”
一切他说了算。
不能有意见,叶幼美只能乖乖窝在书房打电脑。
下午,他们一块去买了张单人床。
书房有点小,墙壁被书柜占据,再摆一张电脑桌跟单人床就没剩多少空间,其实她可以把电脑桌搬到客厅,不过愈想愈气愤,明明是她的房子,怎能任由一个外人鸠占鹊巢,硬的不行,就施行长期抗战。
skype有人上线敲她,是莫少军。
“对不起!学弟,星期六下午发生一点事情,所以我没有等你的同事,他有没有很生气?你一定要帮我说好话,我会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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