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这里有一片绿洲在白沙之中,细长的湖泊仿佛一条玉带镶嵌在黄金里。
景色宜人,如果不去看达沓人腰上凶悍的马刀和堆在营帐外的干粪的话。
云锦书从沙丘上面滑了下去,趁着达沓人还没注意到他的动静,迅速在沙子里滚了一圈,往旁边躲着走,像一条横着身子爬行的沙蛇。
他的头发像达沓人那样系着许许多多小辫子,脸上抹着炭灰和泥水假装晒伤,达沓大部分部落的生活环境恶劣,人都不怎么洗澡,水那么重要,只能用来喝。所以云锦书观察了周围环境,只有这一片窄小的湖泊,他凭经验确保没有人会把自己脑袋按进水里洗掉这层伪装,
而且也没那么容易洗掉。
云锦书搓了一把脸,着晒伤已经快成真的了,他怀疑自己待上几年,会在这儿彻底变成一个达沓人。也不知道回去以后,晚晚会不会嫌弃自己变黑了。
相比起托玻人过于明显的长相,中原人和达沓人的区别还没有那么大。
但他依然没有贸然靠近敌方营地。
战场上没有人会有机会细细端详一个人的脸,最多就是将领们相互看个熟络。可有机会看清楚云锦书长相的敌方将领,基本上都在看清的那一刻掉了脑袋。
所以没人认得他的真面目,战场上都是以装扮来辨认将领,别说达沓人,连贾家军自己人里能认出云锦书真容的都屈指可数。
哦对了,自己现在不叫云锦书。
叫罗鹏飞。
云锦书将那腰牌小心地塞进裤裆里。
在叫“罗鹏飞”之前,自己暂时是个达沓人。
他从地下爬上来之后,通过风向和气味辨认着可能驻扎军队的位置,那些地方必定生火,留意就能寻到几十公里开外。
如果贾若不愧对他“飞虎大将军”的名号,那么他必定不会冒进地继续进攻,而是转头退回有补给的城外。
如果他没这么做……那就算了,云锦书权当自己跟错了人。
他等到天色逐渐变暗,达沓人开始陆续回营帐。
这地方昼夜温差相差可怕,如果晚上没有找到能够避风防寒的去处,十有八九要冻死在外面,还有十之一二是被人捡走,看老天有没有良心白给一条命。
云锦书决定蹭一把达沓人的火。
他逆风从沙丘后面挪出来,将从地下带出来的血衣丢到反方向迷惑猎犬的嗅觉。这些畜生对血格外敏感,追击伤兵和军队撤退的方向很是得心应手。
云锦书从被自己扭断脖子的人身上扒下来干净的衣服,沿着水道走了很远,身上都是牧民的羊膻味。
看看狗子们更着急寻什么了。
他那团血衣用干草包着,埋在顺风的位置。果然达沓人营地上守夜的狗都扬起了头,高声吠叫起来。
云锦书小心翼翼地躲开,继续逆风藏起自己身上的微弱气息,离开血衣朝着营地的背向靠近。
达沓人牵着狗出去寻找他藏起的诱饵,他顺利潜入其中一间刚空下来的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