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上的少年果然生得一副云锦书意料之中的模样。
虽然身材已经不算小了,但模样却没有长成他们寻常达沓男人那么粗枝大叶,鼻梁骨长而细挺,单眼皮细长,下巴颏也尖尖的,没生几根胡子。倒还有些精明的模样,漂亮说不上顶漂亮,但耐看。
在京城,不但女子要美,男人也求美。说起打扮来,男人倒比女人还精细,身为公子哥儿不会挑衣裳帽子头巾靴子、修眉毛画眼睛,保养皮肤做指甲,那都算不得什么高级交际花……啊不,交际草。
云锦书野惯了,身上不是伤就是茧子,但是该打理的一样要打理,很是麻烦费事,不过年年京城里悄悄评选最俊美风流的世家公子,总有他第一第二。
没办法啊,底子好,靠脸就行了。
想要帅而不自知,在京城是不可能的。好看就是好看,丑就是丑,那群闲的没事光吃白饭的文人世族们嘴上可不留德。
当年初永望身为太子都躲不过私下里被品头论足,云锦书最喜欢把那些文人的评语诗文对着他念,羞得初永望毫无形象地举起砚台揍他。
这么一想,那时候真好,安逸。
回看那小王子,若不是别人非要给他套上这套行头,而是他自己的品味的话,那也是精细人。
只是过于花哨了,姑娘家都没有这么花的。
恐怕因为达沓国织锦刺绣都是稀罕物,只有皇族才能用得上,所以就当做好东西,有多少加多少,什么东西上都要加。
云锦书不笑话他们资源匮乏,毕竟绣品和料子都是大皋朝独领风.骚,周围国家本就没有超越的。人家环境里就不方便得到的东西,按照君子之道,不应该予以嘲笑。
但是一想到君子之道,他倒是有点想嘲笑自己了。
看了看觉得没意思,之后的事情已经有所安排,于是云锦书不再凑热闹,回头走开。
言雁看他一副不当回事的模样,以为他和自己一样不屑于这样的奶包子上阵领兵,马上跟找到了同好一般跟着过来:“我说的对吧?让他来倒不如我上。”
“你不要去。”云锦书说,“去了也是送死。”
“晦气。”言雁抱臂哼一声,“他去了不也一样是送死?”
“让他送去,不好吗?”云锦书反问,“天狼王死了一个小儿子,就知道别人家死了儿子是什么滋味了。”
言雁皱了皱眉。
“怎么。一眼钟情,舍不得?”云锦书故意回头激她。
“放屁。”言雁小声骂了一句,走开不理他了。
云锦书默然回了帐篷。
……
来了如此重要的人物,自然是要有一番接风的,断了胳膊的赖合耶也从帐子里走了出来,要饮酒庆祝新来的“主人”。
奈何小王子并不领情,上来就眉头一紧,道:“你受伤了还喝酒,不想好吗?”
正跟着一群士兵吃手抓羊肉的云锦书抬头瞥了他一眼。
不错啊。
还以为达沓人都喜欢越生病受伤越喝酒,都有一番全靠天活着的无敌劲头呢。
赖合耶被噎了一嘴,但是碍于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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