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西山,林季南将削好的竹片,用草绳子捆了,准备背回家去。
阿布坚持要送他,两人在原地僵持了很久。林季南没办法,便让他跟着自己一块儿回去了。
走了几里地,走在前面的林季南突然停下了脚步,跟在身后的阿布开口询问,“怎么了?”
林季南侧过身,叫阿布看,原来是一只急速奔跑的兔子,径直地往树桩上撞了去。
“林先生,这场景怎么跟守株待兔的故事有些像呢?”博览群书的系统出声,现在,宿主就是那个农夫。
“不要碰那个,赤兔哈虽然外形美丽,但它的攻击力很强,不要被它咬伤了。”阿布急忙喊道,他小时候就被赤兔哈咬过,小臂上的疤到现在都还没消。
部落的居民们管兔子不叫兔子,叫赤兔哈。
撞到树桩上的兔子,有着一身白如雪的毛皮,它的身上沾满了鲜红的血,已经奄奄一息了。
阿布确认赤兔哈完全丧失了攻击力,他大笑起来,“你真好运,白捡了个赤兔哈,可以回家做顿好吃的肉食了。”
兔子还活着,它被阿布的大掌捉住了耳朵,提拎了起来。
“蓝色的眼睛……”漂亮得像一颗价值不菲的宝石,林季南承认不管是麻辣兔头,还是清蒸兔肉都很好吃。
可阿布手上提着的兔子,看起来很是眉清目秀,林季南感觉自己恋爱了。
“林先生,兔子还活着。”系统检测到生命特征,它还列举了一个药物清单,“在下算过了,只需要二十个积分点,便可以救活它的命。”
“阿布,把赤兔哈给我吧。”林季南小心地接过兔子,他竟然从那双蓝色的眼睛里,看到了感激的神色。
“不用抱着,用手提着它的耳朵就行,只要捉住赤兔哈的耳朵,它就逃不了了。”阿布看着青年小心翼翼地动作,笑着给他支招。
林季南挑了挑眉,没有说话。
阿布将他送到了洞门口,便要回去了,“我已经知道你家在哪儿了,下回我带你去我家,吃阿妈做的肉干。”
林季南点头说好,他不白吃肉干,再有十天,他的白菜就长好了,可以当做还礼送给阿布家。
兔子被放在柔软的兽皮上,林季南用棉签涂抹的药水,给它脑门上的伤口清洗干净,再涂上药膏,最后用纱布仔细地包好。
“你是我见过第二笨的兔子。”林季南抬手,轻轻拍了拍小家伙的头顶。
至于第一笨的,是小学语文课本上,那只撞死后被不劳而获的农夫带回家,烹饪成美食的可怜兔子。
林季南动手将新鲜的竹条编制成网状,他照着视频里的做,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是个手残了,林季南自我鉴定完毕。
手电筒被插在石壁上的一个缝隙里,无论多黑的夜晚,洞中永远都是白天里的样子。
小兔子蹲在青年的脚边,冰蓝色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好呢……”林季南放下竹条,连兔带兽皮地抱了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叫你宝宝怎么样,宝宝,宝宝,宝宝……”念着顺口好听,林季南躲懒,不愿意再起另外的名字。
他看着新晋萌宠宝宝,脑袋突然刺疼了一下,“奇怪,我怎么看你这么眼熟呢。”
小兔子亲昵地蹭蹭主人的柔软的指腹,白色的胡须轻抖了几下。
怎么看,都觉得它在心虚。